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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快照9 1 3 0 游 戏 官 网 首 页 · 游 戏 中 心 · 用 户 中 心 · 福 利 中 心 · 资 讯 中 心 · 客 服 中 心 · 用 户 须 知 · 人 才 招 聘 欢 迎 d f d g d g f d g 我 的 账 号 用 户 名 : 1 2 3 4 5 6 7 8 9 账 号 已 经 使 用 6 3 0 天 玩 过 的 游 戏 6 9 0 款 账 号 安 全 等 级 低 退 出 斗 笠 江 湖 游 戏 主 播 推 荐 天 剑 奇 缘 东 方 Q 版 R P G 仙 侠 手 游 九 州 仙 剑 传 新 生 代 国 风 仙 侠 手 游 异 界 深 渊 : 大 灵 王 游 戏 主 播 推 荐 天 剑 奇 缘 游 戏 主 播 推 荐 + 上 线 倒 计 时 《 斗 笠 江 湖 》 大 侠 养 成 你 还 需 要 了 解 哪 些 ? 2 0 2 5 0 1 0 8 多 系 统 组 合 培 养 硬 核 武 侠 游 戏 《 斗 笠 江 湖 》 的 养 成 之 路 2 0 2 5 0 1 0 2 国 风 硬 核 新 武 侠 《 斗 笠 江 湖 》 让 人 无 法 拒 绝 的 N 个 理 由 2 0 2 4 1 2 2 6 武 侠 也 吃 鸡 ? ! 《 斗 笠 江 湖 》 海 量 竞 技 玩 法 让 你 停 不 下 来 2 0 2 4 1 2 2 3 经 典 三 职 业 回 归 3 D 硬 核 武 侠 《 斗 笠 江 湖 》 正 式 曝 光 2 0 2 4 1 2 1 7 《 山 海 剑 途 》 宇 宙 裂 痕 玩 法 介 绍 2 0 2 4 1 1 2 0 《 异 界 深 渊 : 大 灵 王 》 灵 兽 攻 略 2 0 2 4 0 9 1 2 平 台 福 利 登 录 / 注 册 登 录 / 注 册 [ 退 出 ] 0 1 2 3 4 5 6 7 8 9 I D : 1 2 3 4 5 6 7 8 9 礼 包 专 区 专 属 客 服 平 台 福 利 热 门 游 戏 换 一 组 扫 码 下 载 类 型 : 角 色 大 小 : 2 . 7 G 斗 笠 江 湖 硬 派 武 侠 手 游 礼 包 下 载 扫 码 下 载 类 型 : 角 色 大 小 : 5 . 2 M 九 州 仙 剑 传 新 生 代 国 风 仙 侠 手 游 礼 包 下 载 扫 码 下 载 类 型 : 仙 侠 大 小 : 6 . 2 M 天 剑 奇 缘 国 风 二 次 元 仙 侠 手 游 礼 包 下 载 扫 码 下 载 类 型 : 角 色 大 小 : 5 . 2 M 九 州 仙 剑 传 新 生 代 国 风 仙 侠 手 游 礼 包 下 载 扫 码 下 载 类 型 : 大 小 : 4 M 天 剑 奇 缘 礼 包 下 载 扫 码 下 载 类 型 : 角 色 大 小 : 5 . 2 M 九 州 仙 剑 传 新 生 代 国 风 仙 侠 手 游 礼 包 下 载 扫 码 下 载 类 型 : 仙 侠 大 小 : 6 . 2 M 天 剑 奇 缘 礼 包 下 载 热 门 礼 包 更 多 剩 余 : / 领 取 关 于 我 们 关 于 星 邦 互 娱 联 系 我 们 防 沉 迷 系 统 说 明 家 长 监 护 人 才 招 聘 隐 私 政 策 用 户 协 议 上 海 趣 侬 网 络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沪 I C P 备 1 8 0 3 6 7 7 4 号 1 出 版 物 号 : I S B N 9 7 8 7 4 9 8 0 9 1 5 1 2 丨 登 记 号 : 2 0 1 9 S R 1 3 6 8 7 1 7 丨 审 批 文 号 : 国 新 出 审 [ 2 0 2 1 ] 9 1 4 号 抵 制 不 良 游 戏 , 拒 绝 盗 版 游 戏 , 注 意 自 我 保 护 , 谨 防 受 骗 上 当 , 适 度 游 戏 益 脑 , 沉 迷 游 戏 伤 身 , 合 理 安 排 时 间 , 享 受 健 康 生 活 。 适 龄 提 示 : 适 合 1 8 岁 以 上 使 用 。 地 址 : 上 海 市 嘉 定 区 真 南 路 4 2 6 8 号 2 幢 J T 1 0 3 8 4 室 地 址 : 广 州 市 天 河 区 棠 下 街 荷 光 一 横 路 6 号 星 邦 互 娱 大 厦 上 海 聚 市 网 络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联 系 电 话 : 0 2 0 8 3 6 2 5 0 2 0 沪 网 文 ( 2 0 1 7 ) 8 5 1 4 6 3 8 号 沪 I C P 备 1 7 0 3 2 6 3 9 号 1 广 州 星 邦 互 娱 网 络 有 限 公 司 粤 网 文 [ 2 0 1 8 ] 2 0 8 2 7 3 8 号 粤 I C P 备 1 7 1 4 0 2 1 6 号 3 抵 制 不 良 游 戏 , 拒 绝 盗 版 游 戏 , 注 意 自 我 保 护 , 谨 防 受 骗 上 当 , 适 度 游 戏 益 脑 , 沉 迷 游 戏 伤 身 , 合 理 安 排 时 间 , 享 受 健 康 生 活 。 适 龄 提 示 : 适 合 1 8 岁 以 上 使 用 。 地 址 : 广 州 市 天 河 区 黄 村 路 自 编 8 号 二 楼 B 2 4 0 房 地 址 : 广 州 市 天 河 区 黄 村 路 自 编 8 号 二 楼 B 2 4 0 房 ( 仅 限 办 公 用 途 ) 上 海 聚 市 网 络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联 系 电 话 : 0 2 0 8 3 6 2 5 0 2 0 沪 网 文 ( 2 0 1 7 ) 8 5 1 4 6 3 8 号 沪 I C P 备 1 7 0 3 2 6 3 9 号 1 广 州 星 邦 互 娱 网 络 有 限 公 司 粤 网 文 [ 2 0 1 8 ] 2 0 8 2 7 3 8 号 粤 I C P 备 1 7 1 4 0 2 1 6 号 1 抵 制 不 良 游 戏 , 拒 绝 盗 版 游 戏 , 注 意 自 我 保 护 , 谨 防 受 骗 上 当 , 适 度 游 戏 益 脑 , 沉 迷 游 戏 伤 身 , 合 理 安 排 时 间 , 享 受 健 康 生 活 。 适 龄 提 示 : 适 合 1 8 岁 以 上 使 用 。 广 州 市 天 河 区 棠 下 街 荷 光 一 横 路 6 号 星 邦 互 娱 大 厦 成 都 星 邦 互 娱 网 络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蜀 I C P 备 1 7 0 2 6 6 1 2 号 1 抵 制 不 良 游 戏 , 拒 绝 盗 版 游 戏 , 注 意 自 我 保 护 , 谨 防 受 骗 上 当 , 适 度 游 戏 益 脑 , 沉 迷 游 戏 伤 身 , 合 理 安 排 时 间 , 享 受 健 康 生 活 。 适 龄 提 示 : 适 合 1 8 岁 以 上 使 用 。 家 长 监 护 为 了 提 供 更 好 更 优 质 的 服 务 , 我 们 提 供 了 以 下 服 务 入 口 : 《 监 护 工 程 》 、 《 监 护 申 请 流 程 》 、 《 申 请 进 度 查 询 》 、 《 监 护 工 程 帮 助 》 、 《 申 请 文 档 下 载 》 《 监 护 工 程 》 第 一 部 分 查 看 《 未 成 年 人 健 康 参 与 网 络 游 戏 提 示 》 随 着 网 络 在 青 少 年 中 的 普 及 , 未 成 年 人 接 触 网 络 游 戏 已 经 成 为 普 遍 现 象 。 为 保 护 未 成 年 人 健 康 参 与 游 戏 , 在 政 府 进 一 步 加 强 行 业 管 理 的 前 提 下 , 家 长 也 应 当 加 强 监 护 引 导 。 为 此 , 我 们 为 未 成 年 人 参 与 网 络 游 戏 提 供 以 下 意 见 : 一 、 主 动 控 制 游 戏 时 间 。 游 戏 只 是 学 习 、 生 活 的 调 剂 , 要 积 极 参 与 线 下 的 各 类 活 动 , 并 让 父 母 了 解 自 己 在 网 络 游 戏 中 的 行 为 和 体 验 。 二 、 不 参 与 可 能 耗 费 较 多 时 间 的 游 戏 设 置 。 不 玩 大 型 角 色 扮 演 类 游 戏 , 不 玩 有 P K 类 设 置 的 游 戏 。 在 校 学 生 每 周 玩 游 戏 不 超 过 2 小 时 , 每 月 在 游 戏 中 的 花 费 不 超 过 1 0 元 。 三 、 不 要 将 游 戏 当 作 精 神 寄 托 。 尤 其 在 现 实 生 活 中 遇 到 压 力 和 挫 折 时 , 应 多 与 家 人 朋 友 交 流 倾 诉 , 不 要 只 依 靠 游 戏 来 缓 解 压 力 。 四 、 养 成 积 极 健 康 的 游 戏 心 态 。 克 服 攀 比 、 炫 耀 、 仇 恨 和 报 复 等 心 理 , 避 免 形 成 欺 凌 弱 小 、 抢 劫 他 人 等 不 良 网 络 行 为 习 惯 。 五 、 注 意 保 护 个 人 信 息 。 包 括 个 人 家 庭 、 朋 友 身 份 信 息 , 家 庭 、 学 校 、 单 位 地 址 , 电 话 号 码 等 , 防 范 网 络 陷 阱 和 网 络 犯 罪 。 第 二 部 分 网 络 游 戏 未 成 年 人 家 长 监 护 工 程 甲 方 根 据 乙 方 的 通 知 采 取 措 施 暂 停 乙 方 账 号 的 登 录 和 使 用 的 , 甲 方 应 当 要 求 乙 方 提 供 并 核 实 与 其 注 册 身 份 信 息 相 一 致 的 个 人 有 效 身 份 信 息 。 网 络 游 戏 未 成 年 人 家 长 监 护 工 程 ” 是 一 项 由 网 络 游 戏 企 业 共 同 发 起 并 参 与 实 施 , 由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文 化 部 指 导 , 旨 在 加 强 家 长 对 未 成 年 人 参 与 网 络 游 戏 的 监 护 , 引 导 未 成 年 人 健 康 、 绿 色 参 与 网 络 游 戏 , 和 谐 家 庭 关 系 的 社 会 性 公 益 行 动 。 它 提 供 了 一 种 切 实 可 行 的 方 法 , 一 种 家 长 实 施 监 控 的 管 道 , 使 家 长 纠 正 部 分 未 成 年 子 女 沉 迷 游 戏 的 行 为 成 为 可 能 。 具 体 实 施 细 则 如 下 : 一 、 申 请 条 件 1 、 申 请 人 需 为 被 监 护 未 成 年 人 的 法 定 监 护 人 ; 2 、 申 请 人 的 被 监 护 人 年 龄 小 于 1 8 周 岁 ; 3 、 申 请 人 需 为 大 陆 公 民 , 不 含 港 、 澳 、 台 人 士 。 二 、 申 请 需 要 提 交 材 料 1 、 监 护 人 信 息 表 ( 包 含 监 护 人 的 身 份 证 明 复 印 件 ) ; 2 、 被 监 护 人 信 息 表 ( 包 含 被 监 护 人 所 玩 游 戏 相 关 信 息 及 身 份 证 明 复 印 件 ) ; 3 、 填 写 未 成 年 人 家 长 监 护 申 请 书 、 起 诉 保 证 书 、 授 权 书 并 手 工 签 字 ( 需 下 载 , 填 写 并 打 印 , 签 字 ) ; 4 、 申 请 人 与 被 监 护 人 的 监 护 关 系 证 明 文 件 ( 户 口 簿 或 有 关 机 关 出 具 的 证 明 文 件 ) 。 《 监 护 申 请 流 程 》 随 着 网 络 在 青 少 年 中 的 普 及 , 未 成 年 人 接 触 网 络 游 戏 已 经 成 为 普 遍 现 象 。 为 保 护 未 成 年 人 健 康 参 与 游 戏 , 在 政 府 进 一 步 加 强 行 业 管 理 的 前 提 下 , 家 长 也 应 当 加 强 监 护 引 导 。 为 此 , 我 们 为 未 成 年 人 参 与 网 络 游 戏 提 供 以 下 意 见 : 一 、 主 动 控 制 游 戏 时 间 。 游 戏 只 是 学 习 、 生 活 的 调 剂 , 要 积 极 参 与 线 下 的 各 类 活 动 , 并 让 父 母 了 解 自 己 在 网 络 游 戏 中 的 行 为 和 体 验 。 二 、 不 参 与 可 能 耗 费 较 多 时 间 的 游 戏 设 置 。 不 玩 大 型 角 色 扮 演 类 游 戏 , 不 玩 有 P K 类 设 置 的 游 戏 。 在 校 学 生 每 周 玩 游 戏 不 超 过 2 小 时 , 每 月 在 游 戏 中 的 花 费 不 超 过 1 0 元 。 三 、 不 要 将 游 戏 当 作 精 神 寄 托 。 尤 其 在 现 实 生 活 中 遇 到 压 力 和 挫 折 时 , 应 多 与 家 人 朋 友 交 流 倾 诉 , 不 要 只 依 靠 游 戏 来 缓 解 压 力 。 四 、 养 成 积 极 健 康 的 游 戏 心 态 。 克 服 攀 比 、 炫 耀 、 仇 恨 和 报 复 等 心 理 , 避 免 形 成 欺 凌 弱 小 、 抢 劫 他 人 等 不 良 网 络 行 为 习 惯 。 五 、 注 意 保 护 个 人 信 息 。 包 括 个 人 家 庭 、 朋 友 身 份 信 息 , 家 庭 、 学 校 、 单 位 地 址 , 电 话 号 码 等 , 防 范 网 络 陷 阱 和 网 络 犯 罪 。 《 申 请 进 度 查 询 》 如 果 您 已 经 申 请 家 长 监 护 服 务 , 您 可 以 通 过 输 入 服 务 号 码 进 行 进 度 查 询 , 了 解 您 所 提 交 的 服 务 申 请 最 新 处 理 进 展 , 如 : 传 真 是 否 收 到 , 是 否 需 要 后 续 提 交 信 息 , 帐 号 是 否 已 经 进 行 处 理 等 。 服 务 期 间 , 如 果 您 对 需 要 提 交 的 信 息 或 者 处 理 结 果 有 疑 问 , 或 者 其 他 任 何 问 题 , 您 均 可 以 随 时 联 系 我 们 , 我 们 将 由 专 门 负 责 的 客 服 主 管 为 您 提 供 咨 询 解 答 服 务 , 或 者 配 合 、 指 导 您 解 决 问 题 。 如 果 您 已 经 申 请 家 长 监 护 服 务 , 您 可 以 通 过 客 服 进 行 查 询 , 了 解 您 所 提 交 的 服 务 申 请 最 新 处 理 进 展 , 如 : 邮 件 是 否 收 到 , 是 否 需 要 后 续 提 交 信 息 , 账 号 是 否 已 经 进 行 处 理 等 。 服 务 期 间 , 如 果 您 对 需 要 提 交 的 信 息 或 者 处 理 结 果 有 疑 问 , 或 者 其 他 任 何 问 题 , 您 均 可 以 随 时 联 系 我 们 , 我 们 将 由 专 门 负 责 的 客 服 主 管 为 您 提 供 咨 询 解 答 服 务 , 或 者 配 合 、 指 导 您 解 决 问 题 。 客 服 电 话 : 0 2 0 3 8 6 6 8 1 1 6 客 服 邮 箱 : k e f u @ s h 9 1 3 0 . c o m 在 线 客 服 : 【 点 击 联 系 】 序 列 号 : 验 证 码 : 《 监 护 工 程 帮 助 》 Q 1 : 我 可 以 通 过 哪 些 渠 道 与 同 步 网 络 平 台 取 得 联 系 ? A : 您 可 以 通 过 联 系 电 话 、 邮 件 或 来 访 的 方 式 联 系 我 们 : 客 服 电 话 : 0 2 0 3 8 6 6 9 1 3 0 服 务 邮 箱 : k e f u @ s h 9 1 3 0 . c o m 联 系 地 址 : 广 州 市 天 河 区 科 新 路 2 号 整 栋 Q 2 : 你 们 这 项 服 务 收 费 吗 ? A : 这 项 服 务 是 免 费 的 , 我 们 会 在 对 您 提 交 的 信 息 确 认 无 误 后 , 尽 快 处 理 。 Q 3 : 你 们 的 服 务 过 程 大 概 是 什 么 样 的 ? A : 第 一 步 : 联 系 我 们 , 并 提 交 信 息 ; 第 二 步 : 将 有 家 长 监 护 工 程 服 务 中 心 对 您 进 行 回 访 ; 第 三 步 : 如 信 息 确 认 过 程 中 , 有 需 要 您 配 合 补 充 资 料 的 情 况 , 我 们 将 联 系 您 ; 第 四 步 : 资 料 确 认 无 误 后 , 会 按 您 的 需 求 对 监 护 帐 号 进 行 处 理 。 Q 4 : 同 步 网 络 平 台 针 对 未 成 年 人 家 长 监 护 系 统 的 受 理 时 间 是 什 么 ? A : 我 们 的 服 务 受 理 时 间 是 周 一 至 周 日 8 : 0 0 2 4 : 0 0 。 Q 5 : 我 发 送 的 信 息 通 过 什 么 方 式 提 供 给 你 们 ? A : 通 过 监 护 系 统 页 面 提 交 相 关 信 息 , 并 可 通 过 传 真 、 信 件 或 快 递 的 方 式 发 送 给 我 们 即 可 。 公 司 地 址 : 广 州 市 天 河 区 科 新 路 2 号 整 栋 邮 编 : 5 1 0 6 6 0 Q 6 : 我 要 对 我 的 被 监 护 人 申 请 监 管 , 需 要 提 供 哪 些 信 息 ? A : 我 们 需 要 您 提 供 以 下 信 息 : 1 、 派 出 所 出 示 的 监 护 关 系 证 明 ; 2 、 监 护 人 信 息 表 ; 3 、 被 监 护 人 信 息 表 ; 4 、 网 络 游 戏 未 成 年 人 家 长 监 护 服 务 申 请 表 ; 请 注 意 : 申 请 表 中 涉 及 签 名 的 部 分 需 要 手 写 签 名 。 Q 7 : 你 们 不 相 信 我 是 他 ( 她 ) 的 监 护 人 吗 ? A : 为 避 免 在 处 理 过 程 中 可 能 出 现 的 问 题 , 我 们 需 要 您 提 供 与 帐 号 使 用 者 必 要 的 监 护 证 明 关 系 材 料 。 Q 8 : 你 们 为 什 么 不 相 信 这 是 我 家 人 的 帐 号 呢 ? A : 如 果 申 请 人 提 交 资 料 中 的 申 请 人 或 被 监 护 人 的 身 份 证 号 码 与 被 监 控 账 户 注 册 信 息 中 的 身 份 证 号 码 一 致 , 我 们 将 按 与 您 协 商 的 结 果 对 被 监 控 帐 号 立 刻 进 行 处 理 ; 如 申 请 人 提 交 的 资 料 中 的 申 请 人 或 被 监 护 人 的 身 份 证 号 码 与 被 监 控 账 户 注 册 信 息 中 的 身 份 证 号 码 无 任 何 关 联 , 为 保 障 申 请 人 的 需 求 能 够 得 到 处 理 , 以 及 帐 号 使 用 人 的 利 益 , 我 们 需 要 申 请 人 补 充 提 供 相 关 的 信 息 , 以 确 定 真 实 的 帐 号 。 Q 9 : 你 们 让 我 提 供 这 些 信 息 都 是 干 什 么 用 的 ? A : 为 了 避 免 给 您 和 其 他 人 带 来 一 些 不 必 要 的 困 扰 和 麻 烦 。 我 们 会 根 据 这 些 信 息 对 帐 号 的 归 属 进 行 验 证 和 判 定 , 以 确 保 为 您 服 务 的 准 确 性 。 Q 1 0 : 你 们 可 以 帮 我 针 对 我 被 监 护 人 的 帐 号 做 哪 些 处 理 ? A : 我 们 会 在 确 认 您 提 供 的 信 息 无 误 后 , 根 据 您 的 要 求 提 供 以 下 处 理 方 案 : 1 、 将 该 帐 号 纳 入 未 成 年 人 家 长 监 护 系 统 ; 2 、 根 据 监 护 人 意 愿 屏 蔽 相 关 游 戏 应 用 登 录 或 进 行 封 停 ; 3 、 将 帐 号 与 监 护 人 手 机 绑 定 , 使 监 护 人 实 时 获 得 帐 号 游 戏 时 间 信 息 或 者 定 期 向 监 护 人 通 报 其 所 投 诉 的 游 戏 帐 号 的 在 线 游 戏 时 间 统 计 4 、 根 据 监 护 人 的 要 求 , 限 定 只 有 周 末 2 天 可 以 进 行 游 戏 ; 5 、 经 过 监 护 人 确 认 每 天 游 戏 的 时 间 ; 6 、 对 帐 号 登 录 采 取 其 他 措 施 。 Q 1 1 : 我 怎 么 知 道 申 请 监 护 的 处 理 进 度 ? A : 您 可 以 通 过 “ 申 请 进 度 查 询 ” 页 面 客 服 联 系 进 行 查 询 。 Q 1 2 : 我 提 交 信 息 后 你 们 何 时 开 始 受 理 ? 判 定 帐 号 归 属 需 要 多 久 呢 ? 1 、 在 判 断 申 请 材 料 完 整 的 情 况 下 , 我 司 将 联 系 疑 似 账 号 归 属 者 , 告 知 其 在 1 5 个 工 作 日 内 将 按 照 监 护 人 需 求 对 其 账 号 进 行 相 关 操 作 , 并 要 求 疑 似 账 号 归 属 者 提 供 身 份 材 料 以 便 我 司 判 定 其 与 监 护 人 监 护 关 系 ; 2 、 若 疑 似 账 号 归 属 者 在 1 5 个 工 作 日 内 不 能 提 供 有 效 身 份 证 明 或 逾 期 提 供 , 则 默 认 为 疑 似 账 号 归 属 者 与 被 监 护 人 身 份 相 符 。 我 司 即 按 照 监 护 人 申 请 要 求 , 对 其 游 戏 账 号 纳 入 防 沉 迷 系 统 ; 3 、 若 疑 似 账 号 归 属 者 在 1 5 个 工 作 日 内 提 供 的 身 份 证 明 与 被 监 护 人 相 符 , 我 司 即 按 照 监 护 人 申 请 要 求 , 对 其 游 戏 账 号 纳 入 防 沉 迷 系 统 ; 4 、 若 疑 似 账 号 归 属 者 在 1 5 个 工 作 日 内 提 供 的 身 份 证 明 与 被 监 护 人 不 符 , 我 司 则 无 法 判 定 其 与 被 监 护 人 的 身 份 关 系 。 在 此 情 况 下 , 为 保 障 用 户 游 戏 账 号 安 全 , 我 司 将 通 知 监 护 人 通 过 公 安 机 关 出 具 账 号 找 回 协 查 证 明 , 由 我 司 协 助 被 监 护 人 找 回 游 戏 账 号 后 再 进 行 后 续 操 作 ; Q 1 3 : 为 什 么 我 想 封 我 孩 子 的 号 那 么 麻 烦 ? A : 如 果 您 孩 子 帐 号 注 册 的 身 份 证 与 您 提 供 的 信 息 一 致 , 我 们 将 按 与 您 协 商 的 结 果 对 被 监 控 帐 号 立 刻 进 行 处 理 ; 若 您 提 供 的 信 息 与 帐 号 信 息 不 一 致 , 为 防 止 可 能 由 于 您 提 供 信 息 错 误 , 而 影 响 帐 号 实 际 使 用 者 的 利 益 我 们 需 要 进 行 调 查 , 来 判 断 帐 号 使 用 者 与 您 的 关 系 。 通 过 上 述 措 施 , 以 帮 助 我 们 找 到 正 确 的 帐 号 , 保 证 您 能 对 孩 子 真 实 的 游 戏 帐 号 进 行 有 效 的 监 控 。 Q 1 4 : 如 帐 号 被 申 请 纳 入 未 成 年 家 长 监 护 系 统 , 且 已 经 封 停 , 待 帐 号 拥 有 者 超 过 1 8 岁 时 , 拥 有 者 是 否 可 以 自 己 申 请 解 封 ? A : 可 以 , 帐 号 拥 有 者 成 年 后 , 只 要 能 提 供 信 息 , 核 对 无 误 后 解 封 。 Q 1 5 : 如 帐 号 被 申 请 纳 入 未 成 年 家 长 监 护 系 统 , 且 已 经 封 停 , 该 帐 号 所 拥 有 的 游 戏 级 别 、 虚 拟 道 具 等 虚 拟 财 产 将 如 何 处 理 ? A : 该 帐 号 被 封 停 后 , 帐 号 所 有 属 性 不 变 。 只 要 游 戏 仍 在 运 营 期 , 虚 拟 财 产 依 然 存 在 。 待 帐 号 所 有 人 年 满 1 8 岁 后 可 申 请 解 封 并 重 新 使 用 该 帐 号 。 用 户 须 知 为 了 提 供 更 好 更 优 质 的 服 务 , 我 们 提 供 了 以 下 服 务 入 口 : 《 用 户 注 册 服 务 协 议 》 、 《 防 沉 迷 系 统 》 、 《 实 名 认 证 》 、 《 用 户 服 务 条 例 》 、 《 隐 私 政 策 》 、 《 常 见 问 题 F A Q 》 、 《 申 诉 途 径 》 、 《 私 下 交 易 无 效 条 款 声 明 》 《 用 户 注 册 服 务 协 议 》 用 户 注 册 服 务 协 议 本 《 用 户 注 册 服 务 协 议 》 协 议 ( 以 下 简 称 “ 本 协 议 ” ) 是 由 您 ( 以 下 称 为 “ 您 ” 或 “ 用 户 ” ) 与 广 州 龙 玩 文 创 网 络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称 为 “ 本 平 台 ” ) 就 本 平 台 所 提 供 的 游 戏 产 品 和 服 务 于 广 州 市 天 河 区 所 订 立 的 协 议 , 具 有 合 同 效 力 。 本 协 议 适 用 于 本 平 台 提 供 的 客 户 端 软 件 、 网 站 、 服 务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适 用 于 电 脑 、 移 动 智 能 终 端 的 产 品 及 服 务 ( 含 站 外 服 务 , 例 如 : 广 告 服 务 和 “ 通 过 本 平 台 的 服 务 申 请 或 分 享 ” 的 插 件 等 ) 。 除 本 协 议 正 文 , 本 协 议 还 包 括 《 隐 私 政 策 》 、 《 防 沉 迷 系 统 说 明 》 、 《 家 长 监 护 》 相 关 文 档 、 本 平 台 不 时 发 布 的 游 戏 规 则 以 及 文 化 部 根 据 《 网 络 游 戏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 ( 文 化 部 令 第 4 9 号 ) 制 定 的 《 文 化 部 网 络 游 戏 服 务 格 式 化 必 备 条 款 》 、 前 述 内 容 一 经 正 式 发 布 , 即 为 本 协 议 不 可 分 割 的 组 成 部 分 。 您 进 入 本 平 台 或 游 戏 产 品 的 用 户 注 册 页 面 , 点 击 “ 同 意 ” ( 或 其 他 具 有 同 样 含 义 的 词 , 如 “ 接 受 ” 、 “ 确 认 ” 等 ) 本 协 议 , 和 / 或 注 册 成 为 本 平 台 的 用 户 , 和 / 或 使 用 本 平 台 所 提 供 的 产 品 和 服 务 , 则 视 为 您 已 经 详 细 阅 读 、 完 全 理 解 本 协 议 的 内 容 , 并 同 意 签 署 本 协 议 , 您 不 应 以 不 了 解 或 不 同 意 本 协 议 内 容 为 由 拒 绝 履 行 本 协 议 。 此 外 , 依 据 本 协 议 第 八 章 第 1 条 , 本 平 台 有 权 不 时 对 本 协 议 进 行 修 改 与 更 新 , 您 同 意 将 随 时 留 意 查 看 本 协 议 的 最 新 版 本 。 版 本 更 新 后 , 如 您 继 续 使 用 本 平 台 所 提 供 的 产 品 和 服 务 的 , 视 为 您 已 详 细 阅 读 、 完 全 理 解 并 同 意 接 受 最 新 版 本 的 《 用 户 注 册 服 务 协 议 》 。 请 您 务 必 审 慎 阅 读 、 充 分 理 解 本 协 议 各 条 款 内 容 , 特 别 是 免 除 或 者 限 制 本 平 台 责 任 的 条 款 ( 以 下 称 “ 免 责 条 款 ” , 通 常 含 有 “ 不 负 任 何 责 任 ” 、 “ 无 义 务 ” 、 “ 不 保 证 ” 等 词 汇 ) 、 对 用 户 权 利 进 行 限 制 的 条 款 ( 以 下 称 “ 限 制 条 款 ” , 通 常 含 有 “ 不 得 ” 、 “ 不 应 ” 、 “ 无 权 ” 等 词 汇 ) 、 约 定 法 律 适 用 、 争 议 解 决 方 式 和 司 法 管 辖 的 条 款 , 前 述 条 款 可 能 以 黑 体 加 粗 、 颜 色 标 记 或 其 他 合 理 方 式 提 示 您 注 意 。 双 方 确 认 前 述 条 款 并 非 属 于 《 合 同 法 》 第 4 0 条 规 定 的 “ 免 除 其 责 任 、 加 重 对 方 责 任 、 排 除 对 方 主 要 权 利 的 ” 的 条 款 , 并 同 意 该 条 款 的 合 法 性 及 有 效 性 。 如 果 您 未 满 1 8 周 岁 , 请 在 法 定 监 护 人 的 陪 同 下 阅 读 本 协 议 , 并 特 别 注 意 未 成 年 人 使 用 条 款 。 目 录 一 、 游 戏 产 品 和 服 务 二 、 游 戏 账 号 三 、 用 户 信 息 收 集 、 使 用 与 保 护 四 、 游 戏 管 理 1 . 游 戏 管 理 员 ( G M ) 2 . 游 戏 内 虚 拟 代 币 、 虚 拟 物 品 及 增 值 服 务 3 . 资 费 政 策 4 . 防 沉 迷 系 统 及 家 长 监 护 系 统 5 . 游 戏 产 品 和 服 务 的 中 断 、 中 止 或 终 止 6 . 其 他 五 、 知 识 产 权 及 游 戏 数 据 六 、 用 户 行 为 守 则 七 、 有 限 保 证 及 免 责 声 明 八 、 修 改 和 解 释 权 九 、 广 告 与 外 部 链 接 十 、 其 他 约 定 一 、 游 戏 产 品 和 服 务 1 . 游 戏 产 品 和 服 务 指 本 平 台 运 营 的 计 算 机 客 户 端 游 戏 、 网 页 游 戏 、 H t m l 5 游 戏 ( H 5 游 戏 ) 、 小 程 序 、 移 动 客 户 端 游 戏 ( A P P 游 戏 ) 、 移 动 微 型 客 户 端 游 戏 ( 微 端 ) 以 及 其 他 现 已 存 在 或 未 来 可 能 出 现 的 形 式 的 游 戏 产 品 , 和 本 平 台 向 用 户 提 供 的 与 游 戏 产 品 相 关 的 各 项 在 线 运 营 服 务 。 2 . 在 用 户 完 全 遵 守 本 协 议 及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前 提 下 , 本 平 台 同 意 给 予 用 户 一 项 个 人 的 、 有 限 的 、 不 可 转 让 、 不 可 分 授 权 、 非 排 他 性 、 非 商 业 性 及 依 据 本 协 议 或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可 撤 销 的 许 可 , 以 使 用 本 平 台 游 戏 产 品 和 服 务 。 用 户 仅 可 为 非 商 业 目 的 使 用 本 平 台 提 供 的 游 戏 产 品 及 服 务 , 包 括 : ( 1 ) 接 收 、 下 载 、 安 装 、 启 动 、 升 级 、 登 录 、 显 示 、 运 行 和 / 或 截 屏 游 戏 产 品 ; ( 2 ) 创 建 游 戏 角 色 , 设 置 网 名 , 查 阅 游 戏 规 则 、 用 户 个 人 资 料 、 游 戏 对 局 结 果 , 开 设 游 戏 房 间 、 设 置 游 戏 参 数 , 在 游 戏 中 购 买 、 使 用 游 戏 道 具 、 游 戏 装 备 、 游 戏 虚 拟 货 币 等 , 使 用 聊 天 功 能 、 社 交 分 享 功 能 ; ( 3 ) 使 用 游 戏 产 品 支 持 并 允 许 的 其 他 某 一 项 或 几 项 功 能 。 本 条 及 本 协 议 其 他 条 款 未 明 示 授 权 的 其 他 一 切 权 利 仍 由 本 平 台 保 留 , 用 户 在 行 使 这 些 权 利 时 须 另 外 取 得 本 平 台 的 书 面 许 可 。 用 户 不 得 以 非 个 人 身 份 使 用 游 戏 产 品 和 服 务 , 也 不 能 利 用 本 平 台 所 提 供 的 游 戏 产 品 和 服 务 从 事 任 何 以 营 利 为 目 的 的 活 动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充 当 游 戏 道 具 交 易 中 介 收 取 中 介 费 、 以 营 利 为 目 的 销 售 游 戏 道 具 等 。 3 . 为 使 用 本 平 台 的 游 戏 产 品 和 服 务 , 用 户 可 能 需 要 下 载 并 安 装 相 关 软 件 。 用 户 可 以 直 接 从 本 平 台 的 相 关 网 站 上 获 取 该 软 件 , 也 可 以 从 得 到 本 平 台 授 权 的 第 三 方 获 取 。 如 果 用 户 从 未 经 本 平 台 授 权 的 第 三 方 获 取 游 戏 产 品 , 将 视 为 用 户 未 获 得 本 平 台 授 权 , 本 平 台 无 法 保 证 该 软 件 能 够 正 常 使 用 , 并 对 因 此 给 用 户 造 成 的 损 失 不 予 负 责 。 4 . 为 了 保 证 游 戏 服 务 的 安 全 性 和 功 能 的 一 致 性 , 本 平 台 有 权 对 相 关 软 件 进 行 更 新 , 或 对 相 关 软 件 的 部 分 功 能 效 果 进 行 改 变 或 限 制 。 软 件 更 新 后 , 旧 版 本 的 软 件 及 相 应 的 服 务 可 能 无 法 使 用 , 用 户 同 意 随 时 下 载 最 新 版 本 。 5 . 本 平 台 向 用 户 提 供 游 戏 产 品 和 服 务 属 于 商 业 行 为 , 对 于 付 费 项 目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购 买 虚 拟 物 品 使 用 权 、 兑 换 游 戏 内 虚 拟 代 币 或 接 受 其 他 增 值 服 务 等 , 用 户 有 权 自 主 决 定 是 否 接 受 。 如 用 户 不 同 意 支 付 该 等 费 用 , 可 选 择 不 接 受 相 应 的 游 戏 产 品 和 服 务 。 6 . 用 户 应 自 行 配 备 使 用 本 平 台 提 供 的 游 戏 产 品 和 服 务 所 所 需 的 软 硬 件 设 备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移 动 智 能 设 备 ( 手 机 、 平 板 电 脑 等 ) 、 电 脑 、 无 线 路 由 器 、 系 统 软 件 或 其 他 设 备 ; 并 自 行 负 担 所 连 接 互 联 网 的 电 信 费 用 、 网 络 使 用 费 用 等 。 二 、 游 戏 账 号 1 . 如 用 户 需 要 使 用 本 平 台 提 供 的 游 戏 产 品 和 服 务 , 应 注 册 成 为 本 平 台 的 注 册 用 户 , 取 得 本 平 台 注 册 用 户 账 号 ( 以 下 称 “ 本 平 台 账 号 ” ) 的 基 于 本 协 议 的 使 用 权 。 本 平 台 账 号 的 名 称 在 注 册 之 后 不 可 变 更 , 而 账 号 对 应 的 密 码 则 可 以 通 过 本 平 台 提 供 的 客 户 服 务 进 行 修 改 。 用 户 对 登 录 后 其 所 持 账 号 产 生 的 行 为 依 法 享 有 权 利 和 承 担 责 任 。 2 . 用 户 承 诺 以 其 真 实 身 份 注 册 ( 实 名 注 册 ) , 并 保 证 所 提 供 的 个 人 身 份 资 料 信 息 真 实 、 完 整 、 有 效 , 依 据 法 律 规 定 和 《 文 化 部 网 络 游 戏 服 务 格 式 化 必 备 条 款 》 约 定 对 所 提 供 的 信 息 承 担 相 应 的 法 律 责 任 。 本 平 台 有 权 审 查 用 户 注 册 所 提 供 的 身 份 信 息 是 否 真 实 、 有 效 , 如 发 现 用 户 提 供 的 个 人 身 份 资 料 虚 假 、 不 准 确 、 不 真 实 或 不 合 法 、 已 过 期 或 已 变 更 而 未 及 时 更 新 、 有 任 何 误 导 本 平 台 之 嫌 、 或 以 他 人 身 份 资 料 进 行 注 册 的 , 本 平 台 有 权 采 取 本 协 议 第 六 章 第 6 条 规 定 的 一 种 或 多 种 处 理 措 施 及 / 或 根 据 本 协 议 其 他 条 款 处 理 , 因 此 造 成 的 一 切 后 果 由 用 户 自 行 承 担 , 对 本 平 台 造 成 任 何 损 失 的 , 用 户 应 当 予 以 赔 偿 。 3 . 用 户 以 其 真 实 身 份 注 册 成 为 本 平 台 注 册 用 户 后 , 需 要 修 改 所 提 供 的 个 人 身 份 资 料 信 息 的 , 可 根 据 本 平 台 不 时 公 布 的 途 径 进 行 , 本 平 台 将 及 时 、 有 效 地 为 用 户 提 供 该 项 服 务 。 4 . 本 平 台 会 积 极 地 采 取 技 术 与 管 理 等 合 理 措 施 保 障 用 户 账 号 的 安 全 、 有 效 ; 但 用 户 亦 有 义 务 妥 善 保 管 其 账 号 及 密 码 , 并 正 确 、 安 全 地 使 用 其 账 号 及 密 码 。 任 何 一 方 未 尽 上 述 义 务 导 致 账 号 密 码 遗 失 、 账 号 被 盗 等 情 形 而 给 用 户 和 他 人 的 民 事 权 利 造 成 损 害 的 , 应 当 承 担 由 此 产 生 的 法 律 责 任 。 5 . 用 户 为 了 维 护 其 合 法 权 益 , 向 本 平 台 提 供 与 所 注 册 的 身 份 信 息 相 一 致 的 个 人 有 效 身 份 信 息 后 , 本 平 台 可 为 用 户 提 供 账 号 注 册 人 证 明 、 原 始 注 册 信 息 等 必 要 的 协 助 和 支 持 , 并 根 据 需 要 向 有 关 行 政 机 关 和 司 法 机 关 提 供 相 关 证 据 信 息 资 料 。 6 . 用 户 发 现 其 本 平 台 账 号 或 密 码 被 他 人 非 法 使 用 或 有 使 用 异 常 情 况 的 , 应 及 时 根 据 本 平 台 公 布 的 处 理 方 式 通 知 本 平 台 , 并 有 权 请 求 本 平 台 采 取 措 施 暂 停 该 账 号 的 登 录 和 使 用 。 用 户 应 提 供 与 其 注 册 身 份 信 息 相 一 致 的 个 人 有 效 身 份 信 息 , 本 平 台 根 据 用 户 身 份 核 对 结 果 , 决 定 是 否 采 取 相 应 措 施 。 用 户 理 解 并 同 意 , 本 平 台 因 根 据 用 户 的 请 求 采 取 相 应 措 施 而 造 成 用 户 自 身 和 / 或 其 他 用 户 损 失 的 , 由 提 出 请 求 的 用 户 自 行 承 担 。 如 用 户 没 有 提 供 其 个 人 有 效 身 份 证 件 或 者 其 提 供 的 个 人 有 效 身 份 证 件 与 所 注 册 的 身 份 信 息 不 一 致 的 , 本 平 台 有 权 拒 绝 用 户 的 请 求 , 因 此 造 成 用 户 损 失 的 , 由 提 出 请 求 的 用 户 自 行 承 担 。 7 . 本 平 台 从 未 授 权 用 户 从 任 何 第 三 方 通 过 购 买 、 接 受 赠 与 或 者 其 他 方 式 获 得 本 平 台 账 号 , 亦 未 授 权 用 户 将 本 平 台 账 号 转 让 或 出 借 、 共 享 给 其 他 第 三 方 使 用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直 播 、 录 制 、 代 练 等 情 形 ) 。 因 实 施 前 述 行 为 产 生 任 何 法 律 后 果 及 责 任 均 由 用 户 自 行 承 担 , 对 本 平 台 造 成 任 何 损 失 的 , 用 户 应 当 予 以 赔 偿 。 本 平 台 不 对 前 述 未 授 权 的 用 户 行 为 负 责 , 不 受 理 因 前 述 未 授 权 的 用 户 行 为 发 生 纠 纷 而 带 来 的 申 诉 , 且 本 平 台 有 权 对 前 述 未 授 权 的 用 户 行 为 所 涉 本 平 台 账 号 采 取 本 协 议 第 六 章 第 6 条 约 定 的 一 种 或 多 种 处 理 措 施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封 停 账 号 、 删 除 档 案 、 删 除 账 号 ) , 因 此 造 成 的 一 切 后 果 由 用 户 自 行 承 担 。 8 . 所 有 由 用 户 提 供 的 个 人 注 册 信 息 、 完 整 的 充 值 记 录 将 可 能 被 本 平 台 用 来 作 为 认 定 本 平 台 账 号 的 关 联 性 以 及 辨 别 用 户 身 份 的 依 据 。 用 户 同 意 应 按 本 平 台 的 要 求 , 提 供 该 等 信 息 的 证 明 材 料 , 以 便 本 平 台 核 实 用 户 身 份 。 9 . 用 户 理 解 并 同 意 , 其 本 平 台 账 号 的 一 切 资 料 、 数 据 和 记 录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个 人 身 份 资 料 、 登 录 记 录 、 登 录 后 行 为 记 录 、 消 费 记 录 、 游 戏 数 据 等 ) 均 以 本 平 台 系 统 记 录 的 数 据 为 准 。 用 户 同 意 以 该 数 据 作 为 判 断 用 户 是 否 违 反 本 协 议 相 关 条 款 ( 如 通 过 使 用 外 挂 程 序 等 方 法 进 行 的 游 戏 作 弊 ) 的 依 据 。 1 0 . 用 户 理 解 并 同 意 , 为 判 断 或 核 实 用 户 提 供 的 相 关 实 名 注 册 信 息 是 否 真 实 或 有 效 , 本 平 台 有 权 将 用 户 提 供 的 个 人 身 份 信 息 提 供 给 第 三 方 进 行 整 理 、 保 存 及 比 对 等 处 理 。 且 本 平 台 会 将 用 户 的 个 人 身 份 信 息 运 用 于 防 沉 迷 系 统 之 中 , 即 本 平 台 可 能 会 根 据 用 户 提 供 的 个 人 身 份 资 料 判 断 用 户 是 否 年 满 1 8 周 岁 、 用 户 提 交 的 实 名 身 份 信 息 是 否 规 范 或 实 名 验 证 是 否 通 过 等 , 从 而 决 定 是 否 对 该 游 戏 账 号 予 以 防 沉 迷 限 制 。 1 1 . 用 户 充 分 知 悉 及 同 意 , 如 在 不 登 录 本 平 台 账 号 的 情 况 下 对 游 戏 产 品 和 服 务 进 行 体 验 的 , 将 无 法 进 行 游 戏 充 值 或 消 费 , 且 在 用 户 卸 载 、 重 装 游 戏 软 件 , 或 退 出 后 重 新 进 入 游 戏 , 或 更 换 手 机 、 电 脑 等 终 端 设 备 , 或 该 等 终 端 设 备 损 坏 等 情 形 下 , 用 户 所 有 游 戏 数 据 可 能 都 会 被 清 空 , 无 法 查 询 和 恢 复 。 如 因 此 造 成 用 户 任 何 损 失 的 , 均 由 用 户 自 行 承 担 。 1 2 . 本 平 台 为 用 户 提 供 多 种 注 册 、 登 录 方 式 , 用 户 可 在 登 录 页 面 自 行 选 择 。 用 户 充 分 知 悉 及 同 意 , 为 便 利 用 户 在 移 动 终 端 的 注 册 、 登 录 , 本 平 台 有 权 与 其 他 第 三 方 进 行 合 作 , 该 第 三 方 可 能 通 过 用 户 的 移 动 终 端 向 运 营 商 发 出 获 取 手 机 号 码 的 请 求 。 三 、 用 户 信 息 收 集 、 使 用 与 保 护 1 . 本 平 台 要 求 用 户 提 供 与 其 个 人 身 份 有 关 的 信 息 资 料 时 , 应 当 事 先 以 明 确 而 易 见 的 方 式 向 用 户 公 开 其 隐 私 权 保 护 政 策 和 个 人 信 息 利 用 政 策 , 并 采 取 必 要 措 施 保 护 用 户 的 个 人 信 息 资 料 的 安 全 。 2 . 未 经 用 户 许 可 , 本 平 台 不 得 向 任 何 第 三 方 提 供 、 公 开 或 共 享 用 户 注 册 资 料 中 的 姓 名 、 个 人 有 效 身 份 证 件 号 码 、 联 系 方 式 、 家 庭 住 址 等 个 人 身 份 信 息 , 但 下 列 情 况 除 外 : ( 1 ) 用 户 或 用 户 监 护 人 授 权 本 平 台 披 露 的 ; ( 2 ) 有 关 法 律 要 求 本 平 台 披 露 的 ; ( 3 ) 司 法 机 关 或 行 政 机 关 基 于 法 定 程 序 要 求 本 平 台 提 供 的 ; ( 4 ) 本 平 台 为 了 维 护 自 己 合 法 权 益 而 向 用 户 提 起 诉 讼 或 者 仲 裁 时 ; ( 5 ) 应 用 户 监 护 人 的 合 法 要 求 而 提 供 用 户 个 人 身 份 信 息 时 。 3 . 为 保 障 用 户 的 隐 私 权 、 规 范 对 用 户 个 人 信 息 的 利 用 , 本 平 台 制 定 了 《 隐 私 政 策 》 , 请 用 户 详 细 阅 读 该 政 策 的 内 容 。 四 、 游 戏 管 理 1 . 游 戏 管 理 员 ( G M ) ( 1 ) 游 戏 管 理 员 即 G M ( G a m e M a s t e r ) , 指 维 护 和 管 理 游 戏 虚 拟 世 界 秩 序 的 本 平 台 在 线 工 作 人 员 。 ( 2 ) G M 不 会 干 预 游 戏 的 正 常 秩 序 , 但 不 负 责 解 决 用 户 之 间 的 私 人 纠 纷 或 回 答 游 戏 的 攻 略 、 诀 窍 等 问 题 。 ( 3 ) 任 何 G M 均 不 会 在 游 戏 、 论 坛 中 向 玩 家 索 要 本 平 台 账 号 和 密 码 、 安 全 码 等 信 息 , 请 用 户 注 意 识 别 , 否 则 由 此 造 成 任 何 损 失 的 , 由 用 户 自 行 承 担 。 ( 4 ) 用 户 可 以 与 G M 进 行 交 流 , 但 应 当 充 分 尊 重 、 理 解 G M 并 配 合 G M 的 工 作 , 否 则 本 平 台 有 权 按 照 本 协 议 第 六 章 第 6 条 的 约 定 对 相 关 违 规 行 为 采 取 相 应 的 措 施 。 2 . 游 戏 内 虚 拟 代 币 、 虚 拟 物 品 及 增 值 服 务 ( 1 ) 本 平 台 有 权 根 据 需 要 , 在 游 戏 产 品 和 服 务 中 发 行 游 戏 内 虚 拟 代 币 , 虚 拟 代 币 须 使 用 当 地 流 通 货 币 兑 换 获 得 。 当 地 流 通 货 币 一 经 兑 换 成 虚 拟 代 币 , 视 为 当 地 流 通 货 币 已 经 使 用 , 用 户 不 得 要 求 本 平 台 平 台 将 虚 拟 代 币 兑 换 成 当 地 流 通 货 币 或 其 他 实 物 资 产 。 虚 拟 代 币 用 于 购 买 相 关 虚 拟 物 品 的 使 用 权 或 者 接 受 相 关 增 值 服 务 。 ( 2 ) 本 平 台 提 供 的 游 戏 产 品 和 服 务 中 的 虚 拟 代 币 、 各 种 虚 拟 物 品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角 色 、 皮 肤 、 道 具 、 装 备 、 武 器 、 坐 骑 、 宠 物 等 ) 及 游 戏 内 的 增 值 服 务 , 作 为 本 平 台 游 戏 产 品 和 服 务 的 一 部 分 , 其 所 有 权 归 本 平 台 所 有 , 用 户 只 能 在 不 违 反 法 律 法 规 的 前 提 下 , 依 据 本 协 议 获 得 该 虚 拟 物 品 及 增 值 服 务 的 使 用 权 。 ( 3 ) 用 户 充 分 理 解 和 同 意 , 用 户 一 旦 成 功 购 买 虚 拟 物 品 或 增 值 服 务 的 使 用 权 , 将 不 得 以 任 何 理 由 要 求 退 还 。 且 用 户 对 虚 拟 物 品 或 增 值 服 务 的 使 用 权 可 能 存 在 一 定 的 使 用 期 限 , 一 旦 使 用 期 限 届 满 , 本 平 台 有 权 不 另 行 通 知 而 立 即 收 回 使 用 权 , 该 使 用 期 限 不 因 任 何 原 因 而 中 断 、 中 止 。 ( 4 ) 用 户 不 得 通 过 非 本 平 台 提 供 的 途 径 购 买 、 接 受 赠 与 或 其 他 方 式 获 得 游 戏 内 虚 拟 代 币 、 虚 拟 物 品 、 增 值 服 务 等 , 否 则 用 户 应 自 行 承 担 因 前 述 行 为 带 来 的 任 何 损 失 , 如 对 本 平 台 造 成 任 何 损 失 的 , 用 户 应 当 予 以 赔 偿 。 本 平 台 不 对 前 述 用 户 行 为 负 责 , 不 受 理 因 前 述 用 户 行 为 发 生 纠 纷 而 带 来 的 申 诉 , 且 本 平 台 有 权 采 取 本 协 议 第 六 章 第 6 条 规 定 的 一 种 或 多 种 措 施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收 回 所 涉 虚 拟 物 品 ) 处 理 , 因 此 造 成 的 一 切 后 果 由 用 户 自 行 承 担 。 3 . 资 费 政 策 ( 1 ) 本 平 台 有 权 决 定 本 平 台 所 提 供 的 游 戏 产 品 和 服 务 的 资 费 标 准 和 收 费 方 式 , 本 平 台 可 能 会 就 不 同 的 游 戏 产 品 和 服 务 制 定 不 同 的 资 费 标 准 和 收 费 方 式 , 也 可 能 按 照 本 平 台 所 提 供 的 游 戏 产 品 和 服 务 的 不 同 阶 段 确 定 不 同 的 资 费 标 准 和 收 费 方 式 。 本 平 台 会 将 有 关 产 品 和 服 务 的 收 费 信 息 以 及 与 该 产 品 和 服 务 有 关 的 资 费 标 准 、 收 费 方 式 、 购 买 方 式 或 其 他 有 关 资 费 政 策 的 信 息 放 置 在 应 用 商 城 、 游 戏 官 网 、 游 戏 内 道 具 商 城 、 购 买 页 面 等 的 显 著 位 置 。 ( 2 ) 一 旦 用 户 选 择 下 载 付 费 的 游 戏 软 件 、 兑 换 虚 拟 代 币 、 购 买 虚 拟 物 品 的 使 用 权 或 者 接 受 相 关 付 费 增 值 服 务 , 则 表 明 用 户 已 经 充 分 理 解 并 接 受 相 应 的 收 费 方 式 和 资 费 标 准 。 ( 3 ) 本 平 台 可 能 不 时 调 整 本 平 台 的 资 费 政 策 。 用 户 知 悉 并 同 意 , 收 费 项 目 或 收 费 标 准 的 改 变 、 调 整 是 一 种 正 常 的 商 业 行 为 , 用 户 不 得 因 为 收 费 项 目 或 收 费 标 准 的 改 变 、 调 整 而 要 求 本 平 台 进 行 赔 偿 、 补 偿 或 退 款 。 ( 4 ) 除 非 法 律 法 规 另 有 明 文 规 定 , 用 户 不 得 要 求 本 平 台 返 还 用 户 已 经 实 际 支 付 予 本 平 台 的 任 何 资 费 。 如 法 律 法 规 明 文 规 定 某 种 情 况 下 本 平 台 应 当 返 还 的 , 本 平 台 有 权 在 返 还 用 户 的 资 费 中 直 接 扣 除 因 用 户 支 付 及 退 款 产 生 的 支 付 渠 道 费 用 。 ( 5 ) 本 平 台 在 游 戏 产 品 和 服 务 提 供 过 程 中 向 用 户 补 偿 、 赠 送 的 虚 拟 代 币 、 虚 拟 物 品 、 增 值 服 务 等 , 无 论 何 种 情 况 下 均 不 予 折 算 当 地 流 通 货 币 进 行 退 款 。 4 . 防 沉 迷 系 统 及 家 长 监 护 系 统 ( 1 ) 防 沉 迷 系 统 是 根 据 《 网 络 游 戏 防 沉 迷 系 统 开 发 标 准 》 及 其 相 关 要 求 开 发 实 施 的 , 对 未 满 法 定 年 龄 ( 或 本 平 台 平 台 无 法 识 别 用 户 的 年 龄 ) 的 用 户 通 过 按 照 连 续 游 戏 时 间 来 逐 级 扣 减 游 戏 内 收 益 的 方 式 , 对 用 户 长 时 间 连 续 游 戏 的 行 为 进 行 规 制 的 系 统 。 ( 2 ) 用 户 知 悉 并 同 意 , 如 出 现 以 下 情 形 之 一 的 , 本 平 台 有 权 将 用 户 的 本 平 台 账 号 纳 入 防 沉 迷 系 统 , 采 取 相 应 的 防 沉 迷 措 施 : ( a ) 用 户 提 交 的 注 册 身 份 资 料 显 示 用 户 未 满 1 8 周 岁 的 ; ( b ) 本 平 台 系 统 判 断 用 户 未 满 1 8 周 岁 的 ; ( c ) 用 户 提 交 的 实 名 身 份 信 息 不 规 范 的 ; ( d ) 用 户 实 名 验 证 未 通 过 的 ; ( e ) 用 户 以 游 客 模 式 ( 即 未 注 册 本 平 台 账 号 ) 登 录 的 ; ( f ) 其 他 法 律 法 规 要 求 或 本 平 台 有 合 理 理 由 认 为 需 要 纳 入 防 沉 迷 系 统 的 情 形 的 。 ( 3 ) 如 果 用 户 拥 有 一 个 以 上 本 平 台 账 号 , 且 其 中 一 个 本 平 台 账 户 已 被 纳 入 防 沉 迷 系 统 的 , 该 用 户 的 所 有 本 平 台 账 号 也 会 同 时 被 纳 入 防 沉 迷 系 统 。 ( 4 ) 家 长 监 护 系 统 是 本 平 台 遵 从 法 律 法 规 及 政 策 要 求 开 发 及 维 护 的 , 旨 在 加 强 家 长 对 未 成 年 人 参 与 网 络 游 戏 的 监 护 , 引 导 未 成 年 人 健 康 、 绿 色 参 与 网 络 游 戏 的 系 统 。 用 户 不 满 1 8 周 岁 的 , 法 定 监 护 人 有 权 根 据 本 平 台 公 布 的 途 径 向 本 平 台 申 请 将 该 用 户 纳 入 家 长 监 护 系 统 。 ( 5 ) 对 被 纳 入 防 沉 迷 系 统 及 / 或 家 长 监 护 系 统 的 本 平 台 账 号 持 有 用 户 , 本 平 台 有 权 依 据 国 家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及 政 策 规 定 、 本 协 议 或 法 定 监 护 人 的 合 理 要 求 采 取 以 下 一 种 或 多 种 措 施 : ( a ) 将 与 用 户 游 戏 相 关 的 信 息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用 户 的 登 录 信 息 、 充 值 记 录 等 ) 提 供 给 法 定 监 护 人 , 使 得 法 定 监 护 人 可 及 时 或 同 步 了 解 用 户 的 游 戏 情 况 ; ( b ) 限 制 用 户 游 戏 账 号 的 消 费 额 度 ; ( c ) 采 取 技 术 措 施 屏 蔽 某 些 游 戏 产 品 和 服 务 或 其 中 的 某 些 功 能 , 或 限 定 用 户 上 线 时 间 或 游 戏 时 长 ; ( d ) 注 销 或 删 除 用 户 的 本 平 台 账 号 及 游 戏 数 据 等 相 关 信 息 ; ( e ) 法 定 监 护 人 要 求 且 本 平 台 认 为 可 采 取 的 其 他 合 理 措 施 ; ( f ) 本 平 台 认 为 应 采 取 的 其 他 合 理 措 施 ; ( g ) 法 律 法 规 或 政 策 要 求 的 相 关 措 施 。 ( 6 ) 在 现 有 的 技 术 条 件 下 , 本 平 台 将 尽 合 理 努 力 依 据 有 关 监 管 部 门 的 要 求 开 发 及 维 护 防 沉 迷 系 统 和 家 长 监 护 系 统 , 并 按 现 状 提 供 给 用 户 使 用 。 用 户 充 分 知 悉 并 理 解 , 由 于 现 有 技 术 条 件 的 局 限 性 , 本 平 台 不 保 证 各 系 统 不 存 在 任 何 漏 洞 , 不 保 证 各 系 统 能 持 续 正 常 运 作 , 亦 不 保 证 效 果 完 全 满 足 用 户 的 需 求 。 ( 7 ) 本 平 台 为 此 制 定 了 《 防 沉 迷 系 统 说 明 》 及 《 家 长 监 护 》 相 关 文 档 , 请 用 户 及 法 定 监 护 人 详 细 阅 读 该 相 关 内 容 。 5 . 游 戏 产 品 和 服 务 的 中 断 、 中 止 或 终 止 ( 1 ) 用 户 有 以 下 行 为 的 , 本 平 台 有 权 根 据 《 文 化 部 网 络 游 戏 服 务 格 式 化 协 议 必 备 条 款 》 及 本 协 议 其 他 条 款 随 时 中 止 或 终 止 向 用 户 提 供 本 协 议 项 下 的 游 戏 服 务 和 其 他 网 络 服 务 , 对 于 因 而 产 生 的 不 便 和 损 失 , 本 平 台 不 承 担 任 何 责 任 : ( a ) 发 布 违 法 信 息 、 严 重 违 背 社 会 公 德 、 以 及 实 施 其 他 违 反 法 律 禁 止 性 规 定 的 行 为 ; ( b ) 实 施 本 协 议 约 定 明 确 约 定 或 本 平 台 事 先 明 确 告 知 的 不 正 当 行 为 ; ( c ) 提 供 虚 假 注 册 身 份 信 息 以 及 实 施 违 反 本 协 议 行 为 。 ( 2 ) 为 了 游 戏 服 务 器 的 正 常 运 行 , 本 平 台 需 要 定 期 对 游 戏 服 务 器 进 行 停 机 维 护 或 针 对 突 发 事 件 进 行 紧 急 停 机 维 护 ; 因 上 述 情 况 而 造 成 的 正 常 服 务 中 断 、 中 止 , 用 户 同 意 予 以 理 解 。 ( 3 ) 发 生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时 , 本 平 台 有 权 中 断 、 中 止 或 终 止 游 戏 服 务 器 所 提 供 之 全 部 或 部 分 服 务 , 对 因 此 而 产 生 的 不 便 或 损 害 , 本 平 台 对 用 户 或 第 三 人 均 不 承 担 任 何 责 任 : ( a ) 定 期 检 查 或 施 工 , 更 新 软 硬 件 等 ; ( b ) 游 戏 服 务 器 遭 受 损 害 , 无 法 正 常 运 作 ; ( c ) 突 发 性 的 软 硬 件 设 备 与 电 子 通 信 设 备 故 障 ; ( d ) 网 络 提 供 商 线 路 或 其 他 故 障 ; ( e ) 在 紧 急 情 况 之 下 依 照 法 律 法 规 或 为 用 户 及 第 三 者 之 人 身 安 全 ; ( f ) 第 三 方 原 因 或 其 他 不 可 抗 力 的 情 形 。 ( 4 ) 本 平 台 自 行 决 定 终 止 运 营 其 提 供 的 游 戏 产 品 和 服 务 , 或 该 游 戏 产 品 和 服 务 因 其 他 任 何 原 因 终 止 运 营 时 , 本 平 台 会 按 照 文 化 部 有 关 网 络 游 戏 终 止 运 营 的 相 关 规 定 处 理 游 戏 终 止 运 营 相 关 事 宜 , 以 保 障 用 户 合 法 权 益 。 6 . 其 他 ( 1 ) 本 平 台 有 权 根 据 游 戏 产 品 和 服 务 的 提 供 状 况 , 在 事 先 发 布 游 戏 内 公 告 后 , 安 排 拆 分 或 合 并 游 戏 服 务 器 , 或 将 用 户 游 戏 数 据 转 移 到 其 它 游 戏 服 务 器 。 ( 2 ) 用 户 充 分 知 悉 并 理 解 , 为 更 好 地 向 用 户 提 供 本 平 台 游 戏 服 务 , 本 平 台 有 权 对 游 戏 产 品 和 服 务 中 的 任 何 内 容 或 构 成 元 素 等 作 出 调 整 、 更 新 或 优 化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用 户 已 购 买 或 正 在 使 用 的 角 色 、 道 具 、 装 备 及 其 他 虚 拟 物 品 的 美 术 设 计 、 性 能 及 相 关 数 值 设 置 等 作 出 调 整 、 更 新 或 优 化 等 ) 。 ( 3 ) 用 户 充 分 理 解 并 同 意 , 为 高 效 利 用 服 务 器 资 源 , 如 果 用 户 1 年 内 未 使 用 本 平 台 账 号 登 录 本 平 台 提 供 的 游 戏 产 品 或 使 用 本 平 台 提 供 的 游 戏 服 务 , 本 平 台 有 权 对 该 账 号 及 其 账 号 下 的 游 戏 数 据 及 相 关 信 息 采 取 删 除 等 处 置 措 施 。 五 、 知 识 产 权 及 游 戏 数 据 1 . 本 平 台 是 游 戏 产 品 的 知 识 产 权 权 利 人 。 游 戏 产 品 ( 包 括 游 戏 整 体 及 游 戏 所 涉 及 的 所 有 内 容 、 组 成 部 分 或 构 成 要 素 ) 以 及 与 游 戏 产 品 和 服 务 相 关 的 所 有 信 息 内 容 ( 包 括 商 号 、 商 标 、 L O G O 、 图 标 、 文 字 、 图 片 、 音 频 、 视 频 、 图 表 、 界 面 设 计 、 版 面 框 架 、 有 关 数 据 或 电 子 文 档 等 ) 的 一 切 著 作 权 、 专 利 权 、 商 标 专 用 权 、 商 业 秘 密 等 知 识 产 权 及 其 他 合 法 权 益 , 均 受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法 律 法 规 和 相 关 国 际 条 约 保 护 , 本 平 台 享 有 上 述 知 识 产 权 和 合 法 权 益 , 但 相 关 权 利 人 依 照 法 律 规 定 应 享 有 的 权 利 除 外 。 2 . 游 戏 产 品 和 服 务 可 能 涉 及 第 三 方 知 识 产 权 的 情 况 , 如 该 等 第 三 方 对 用 户 基 于 本 协 议 在 游 戏 产 品 和 服 务 中 使 用 该 等 知 识 产 权 有 要 求 的 , 本 平 台 将 以 适 当 方 式 向 用 户 告 知 该 要 求 , 用 户 充 分 理 解 并 同 意 一 并 遵 守 , 否 则 用 户 不 得 接 受 涉 及 该 第 三 方 知 识 产 权 的 游 戏 产 品 和 服 务 或 其 中 的 部 分 功 能 。 3 . 用 户 在 使 用 产 品 和 服 务 过 程 中 产 生 并 储 存 于 本 平 台 服 务 器 中 的 任 何 数 据 信 息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账 号 数 据 信 息 、 角 色 数 据 信 息 、 等 级 物 品 数 据 信 息 等 , 但 用 户 的 姓 名 、 身 份 证 号 、 电 话 号 码 等 个 人 身 份 数 据 信 息 除 外 ) 的 所 有 权 及 知 识 产 权 归 本 平 台 所 有 , 由 本 平 台 所 有 并 进 行 管 理 、 保 存 和 处 置 。 4 . 本 平 台 对 用 户 购 买 游 戏 虚 拟 代 币 的 购 买 记 录 的 保 存 期 限 将 遵 守 文 化 部 《 网 络 游 戏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 有 关 规 定 , 对 其 他 游 戏 数 据 的 保 存 期 限 由 本 平 台 自 行 决 定 , 但 法 律 法 规 另 有 明 文 规 定 的 从 其 规 定 。 六 、 用 户 行 为 守 则 1 . 用 户 同 意 , 在 按 照 本 协 议 规 范 自 己 行 为 、 遵 守 当 地 法 律 法 规 、 尊 重 当 地 社 会 道 德 和 风 俗 习 惯 的 前 提 下 , 使 用 本 平 台 提 供 的 游 戏 产 品 和 服 务 。 2 . 用 户 进 一 步 同 意 , 如 果 用 户 的 行 为 违 反 本 协 议 、 当 地 法 律 法 规 或 社 会 道 德 、 风 俗 习 惯 的 , 用 户 除 应 当 为 此 独 立 承 担 责 任 外 , 还 应 按 照 本 协 议 第 六 章 第 6 条 及 其 他 相 关 条 款 的 约 定 、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承 担 违 规 后 果 和 法 律 责 任 。 且 用 户 应 避 免 因 其 使 用 游 戏 产 品 和 服 务 而 使 本 平 台 卷 入 政 治 和 公 共 事 件 或 涉 嫌 违 法 , 否 则 本 平 台 有 权 立 即 中 止 或 终 止 对 该 用 户 的 服 务 , 并 有 权 要 求 用 户 赔 偿 本 平 台 的 所 有 损 失 。 3 . 用 户 仅 可 以 按 照 本 协 议 的 约 定 使 用 游 戏 产 品 和 服 务 , 不 得 实 施 侵 犯 本 平 台 的 知 识 产 权 , 或 者 其 他 有 损 于 本 平 台 、 第 三 方 合 法 权 益 的 行 为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 ( 1 ) 删 除 游 戏 软 件 及 其 副 本 上 关 于 著 作 权 的 信 息 ; ( 2 ) 对 游 戏 软 件 进 行 反 向 工 程 、 反 向 汇 编 、 反 向 编 译 或 者 以 其 他 方 式 尝 试 发 现 软 件 的 源 代 码 ; ( 3 ) 对 游 戏 软 件 进 行 扫 描 、 探 查 、 测 试 , 以 检 测 、 发 现 、 查 找 其 中 可 能 存 在 的 B U G 或 弱 点 ; ( 4 ) 对 游 戏 软 件 或 者 软 件 运 行 过 程 中 释 放 到 任 何 终 端 内 存 中 的 数 据 、 软 件 运 行 过 程 中 客 户 端 与 服 务 器 端 的 交 互 数 据 , 以 及 软 件 运 行 所 必 需 的 系 统 数 据 , 进 行 复 制 、 修 改 、 增 加 、 删 除 、 挂 接 运 行 或 创 作 任 何 衍 生 作 品 , 形 式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使 用 插 件 、 外 挂 或 非 经 合 法 授 权 的 第 三 方 工 具 / 服 务 接 入 软 件 和 相 关 系 统 ; ( 5 ) 修 改 或 伪 造 软 件 运 行 中 的 指 令 、 数 据 , 增 加 、 删 减 、 变 动 软 件 的 功 能 或 运 行 效 果 , 或 者 将 用 于 上 述 用 途 的 软 件 、 方 法 进 行 运 营 或 向 公 众 传 播 , 无 论 上 述 行 为 是 否 为 商 业 目 的 ; ( 6 ) 通 过 非 本 平 台 开 发 、 授 权 的 第 三 方 软 件 、 插 件 、 外 挂 、 系 统 , 使 用 本 平 台 游 戏 产 品 和 服 务 , 或 制 作 、 发 布 、 传 播 前 述 第 三 方 软 件 、 插 件 、 外 挂 、 系 统 ; ( 7 ) 对 游 戏 中 本 平 台 拥 有 知 识 产 权 的 内 容 进 行 使 用 、 出 租 、 出 借 、 复 制 、 修 改 、 链 接 、 转 载 、 汇 编 、 发 表 、 出 版 、 建 立 镜 像 站 点 等 ; ( 8 ) 建 立 有 关 本 平 台 游 戏 的 镜 像 站 点 , 或 者 进 行 网 页 ( 络 ) 快 照 , 或 者 利 用 架 设 服 务 器 等 方 式 , 为 他 人 提 供 与 本 平 台 游 戏 产 品 和 服 务 完 全 相 同 或 者 类 似 的 服 务 ; ( 9 ) 将 本 平 台 游 戏 的 任 意 部 分 分 离 出 来 单 独 使 用 , 或 者 进 行 其 他 的 不 符 合 本 协 议 的 使 用 ; ( 1 0 ) 使 用 、 修 改 或 遮 盖 本 平 台 及 其 游 戏 产 品 的 名 称 、 商 标 或 其 它 知 识 产 权 ; ( 1 1 ) 以 任 何 方 式 录 制 、 直 播 或 向 他 人 传 播 游 戏 产 品 的 内 容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不 得 利 用 任 何 第 三 方 软 件 进 行 网 络 直 播 、 传 播 等 ; ( 1 2 ) 其 他 未 经 本 平 台 明 示 授 权 的 行 为 。 4 . 用 户 在 使 用 游 戏 产 品 和 服 务 期 间 , 用 户 须 遵 守 与 信 息 发 布 相 关 的 法 律 法 规 、 道 德 风 俗 , 用 户 将 自 行 承 担 用 户 所 发 布 的 信 息 内 容 的 责 任 。 用 户 不 得 制 作 、 复 制 、 发 布 、 传 播 包 含 以 下 内 容 : ( 1 ) 违 背 宪 法 所 确 定 的 基 本 原 则 的 ; ( 2 ) 危 害 国 家 安 全 , 泄 露 国 家 秘 密 , 颠 覆 国 家 政 权 , 破 坏 国 家 统 一 的 ; ( 3 ) 损 害 国 家 荣 誉 和 利 益 的 ; ( 4 ) 煽 动 民 族 仇 恨 、 民 族 歧 视 , 破 坏 民 族 团 结 的 ; ( 5 ) 破 坏 国 家 宗 教 政 策 , 宣 扬 邪 教 和 封 建 迷 信 的 ; ( 6 ) 散 布 谣 言 , 扰 乱 社 会 秩 序 , 破 坏 社 会 稳 定 的 ; ( 7 ) 传 播 淫 秽 、 色 情 、 赌 博 、 暴 力 、 凶 杀 、 恐 怖 信 息 或 者 教 唆 犯 罪 的 ; ( 8 ) 侮 辱 、 诽 谤 或 恶 意 用 言 语 攻 击 他 人 , 侵 害 他 人 合 法 权 益 的 ; ( 9 ) 违 反 社 会 道 德 、 风 俗 习 惯 的 ; ( 1 0 ) 含 有 法 律 、 行 政 法 规 禁 止 的 其 他 内 容 的 。 5 . 用 户 在 使 用 游 戏 产 品 和 服 务 的 过 程 中 , 不 得 有 任 何 破 坏 游 戏 运 营 正 常 秩 序 或 影 响 其 他 用 户 正 常 使 用 游 戏 产 品 和 服 务 的 行 为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 ( 1 ) 以 某 种 方 式 暗 示 或 伪 称 本 平 台 内 部 员 工 或 某 种 特 殊 身 份 , 企 图 得 到 不 正 当 利 益 或 影 响 其 他 用 户 权 益 。 ( 2 ) 在 游 戏 中 使 用 非 法 或 不 当 词 语 、 字 符 等 , 包 括 用 于 信 息 发 布 和 命 名 等 。 ( 3 ) 使 用 游 戏 同 步 器 ( 具 体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使 用 键 盘 、 鼠 标 等 硬 件 同 步 器 , 同 时 、 同 步 控 制 多 台 电 脑 进 行 游 戏 的 行 为 ) , 或 使 用 其 他 各 种 可 以 让 用 户 在 游 戏 效 率 或 收 益 数 据 上 表 现 异 常 的 硬 件 。 ( 4 ) 传 播 非 法 言 论 或 不 当 信 息 , 如 低 俗 信 息 、 虚 假 信 息 、 引 起 游 戏 内 外 纷 争 或 鼓 动 暴 力 行 为 的 信 息 、 垃 圾 广 告 信 息 ( 大 量 相 同 或 类 似 且 与 本 平 台 、 游 戏 产 品 和 服 务 无 关 的 信 息 ) 、 违 禁 药 品 宣 传 信 息 、 诋 毁 本 平 台 或 游 戏 产 品 和 服 务 言 论 等 。 ( 5 ) 通 过 任 何 方 式 盗 取 其 他 用 户 的 本 平 台 账 号 、 游 戏 数 据 、 用 户 个 人 信 息 、 虚 拟 代 币 、 虚 拟 物 品 等 , 协 助 盗 号 者 转 移 虚 拟 物 品 等 , 或 购 买 、 受 赠 盗 取 而 来 的 本 平 台 账 号 、 虚 拟 物 品 等 。 ( 6 ) 进 行 本 平 台 账 号 交 易 , 或 未 经 本 平 台 许 可 , 擅 自 进 行 游 戏 内 虚 拟 代 币 、 虚 拟 物 品 、 增 值 服 务 等 交 易 , 或 发 布 宣 传 前 述 交 易 活 动 的 内 容 。 ( 7 ) 进 行 代 练 活 动 , 或 发 布 代 练 信 息 。 ( 8 ) 未 经 他 人 许 可 , 在 游 戏 内 或 游 戏 外 披 露 其 隐 私 信 息 , 如 泄 漏 其 它 用 户 或 本 平 台 员 工 的 任 何 游 戏 内 和 游 戏 外 信 息 。 ( 9 ) 妨 碍 G M 对 游 戏 运 营 进 行 正 常 的 管 理 活 动 , 如 冒 充 G M ; 欺 骗 、 误 导 G M 或 向 G M 提 供 虚 假 信 息 ; 违 反 或 无 视 G M 为 确 保 维 护 正 常 的 游 戏 秩 序 而 对 用 户 提 出 的 执 行 或 停 止 某 些 操 作 的 要 求 ; 通 过 向 G M 索 取 任 何 免 费 或 收 费 的 虚 拟 代 币 、 虚 拟 物 品 、 增 值 服 务 , 频 繁 呼 叫 G M 但 发 送 无 实 质 性 内 容 的 请 求 , 反 复 向 G M 发 送 已 解 答 或 解 决 问 题 的 帮 助 请 求 , 辱 骂 、 威 胁 G M 等 方 式 干 扰 G M 的 正 常 工 作 。 ( 1 0 ) 干 扰 、 阻 碍 本 平 台 正 常 地 提 供 游 戏 产 品 和 服 务 , 如 攻 击 、 侵 入 本 平 台 的 网 站 服 务 器 或 使 网 站 服 务 器 过 载 ; 破 解 、 修 改 本 平 台 提 供 给 用 户 下 载 的 客 户 端 程 序 ; 攻 击 、 侵 入 本 平 台 的 游 戏 服 务 器 或 游 戏 服 务 器 端 程 序 或 使 游 戏 服 务 器 过 载 ; 不 合 理 地 干 扰 或 阻 碍 他 人 使 用 本 平 台 所 提 供 的 产 品 和 服 务 ; 利 用 游 戏 B u g ( 包 括 游 戏 系 统 、 程 序 、 设 定 等 方 面 存 在 的 漏 洞 或 不 合 理 的 现 象 ) 破 坏 游 戏 的 正 常 进 行 或 传 播 该 漏 洞 或 错 误 ; 直 接 或 间 接 利 用 游 戏 B u g 获 利 、 扰 乱 游 戏 秩 序 或 者 达 到 个 人 目 的 ; 制 作 、 使 用 、 发 布 、 传 播 任 何 形 式 的 妨 碍 游 戏 公 平 性 的 辅 助 工 具 或 程 序 ( 指 用 于 在 游 戏 中 获 取 优 势 , 但 不 属 于 本 平 台 平 台 或 各 游 戏 软 件 的 一 部 分 的 任 何 文 件 或 程 序 ) , 包 括 作 弊 性 质 的 外 挂 以 及 相 关 辅 助 性 质 的 外 挂 等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自 动 打 怪 、 自 动 练 级 、 自 动 吃 药 、 自 动 完 成 任 务 、 加 速 性 质 或 超 出 游 戏 设 定 范 围 等 操 作 ) ; 修 改 客 户 端 程 序 , 使 之 改 变 或 者 新 增 或 者 减 少 本 平 台 所 预 先 设 定 的 功 能 , 或 者 导 致 客 户 端 向 服 务 器 发 送 的 数 据 出 现 异 常 的 一 切 行 为 。 ( 1 1 ) 扰 乱 游 戏 秩 序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 长 时 间 停 留 在 特 殊 地 点 或 敏 感 地 区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活 动 报 名 人 、 “ 移 民 使 者 ” 、 传 送 人 、 传 送 点 等 处 ) , 干 扰 其 他 用 户 游 戏 ; 进 行 恶 意 P K 、 清 场 、 敲 诈 、 勒 索 等 行 为 ; 扬 言 进 行 或 煽 动 其 他 用 户 或 非 用 户 参 与 非 正 常 游 戏 内 容 的 行 为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游 行 、 聚 众 闹 事 等 ) ; 以 相 似 昵 称 的 人 物 冒 充 他 人 好 友 、 冒 充 N P C 或 官 方 角 色 等 方 式 在 游 戏 内 外 进 行 欺 诈 ; 发 布 带 有 个 人 通 讯 方 式 ( 如 电 话 号 码 、 手 机 号 码 、 电 子 邮 箱 、 第 三 方 社 交 账 号 等 ) 的 信 息 ; 恶 意 拉 人 , 即 在 游 戏 内 外 通 过 诋 毁 本 平 台 或 游 戏 产 品 和 服 务 等 方 式 引 诱 用 户 至 其 他 游 戏 。 ( 1 2 ) 实 施 危 害 本 平 台 或 游 戏 产 品 和 服 务 相 关 计 算 机 信 息 网 络 的 行 为 , 如 未 经 允 许 , 进 入 本 平 台 或 游 戏 产 品 和 服 务 相 关 计 算 机 信 息 网 络 或 者 使 用 其 计 算 机 信 息 网 络 资 源 的 ; 未 经 允 许 , 对 本 平 台 或 游 戏 产 品 和 服 务 相 关 计 算 机 信 息 网 络 功 能 进 行 删 除 、 修 改 或 者 增 加 的 ; 未 经 允 许 , 对 进 入 本 平 台 或 游 戏 产 品 和 服 务 相 关 计 算 机 信 息 网 络 中 存 储 、 处 理 或 者 传 输 的 数 据 和 应 用 程 序 进 行 删 除 、 修 改 或 者 增 加 的 ; 故 意 制 作 、 传 播 计 算 机 木 马 、 病 毒 等 破 坏 性 程 序 的 ; 其 他 危 害 本 平 台 及 游 戏 产 品 和 服 务 相 关 计 算 机 信 息 网 络 安 全 的 行 为 。 ( 1 3 ) 实 施 欺 诈 行 为 , 即 以 非 法 占 有 为 目 的 , 通 过 虚 假 承 诺 、 虚 构 事 实 、 隐 瞒 真 相 、 故 意 误 导 、 冒 充 他 人 、 故 意 混 淆 等 方 式 , 骗 取 他 人 的 游 戏 虚 拟 物 品 或 其 它 财 物 , 可 能 表 现 为 昵 称 相 似 欺 诈 、 冒 充 好 友 、 冒 充 官 方 及 其 他 形 式 。 ( 1 4 ) 牟 取 不 正 当 利 益 , 即 以 营 利 为 目 的 从 事 游 戏 行 为 或 交 易 虚 拟 物 品 的 行 为 , 如 注 册 多 个 用 户 账 号 和 / 或 游 戏 角 色 I D , 以 营 利 为 目 的 进 行 游 戏 行 为 ; 从 事 游 戏 内 单 一 或 系 列 产 出 玩 法 , 将 获 得 的 虚 拟 物 品 出 售 获 利 ; 利 用 不 同 服 务 器 的 虚 拟 物 品 价 值 差 异 , 在 不 同 服 务 器 买 卖 虚 拟 物 品 获 利 ; 充 当 游 戏 账 号 、 虚 拟 物 品 交 易 中 介 收 取 费 用 获 利 ; 在 非 本 平 台 提 供 或 认 可 的 交 易 平 台 上 交 易 用 账 号 或 虚 拟 物 品 获 利 ; 将 游 戏 内 获 得 的 虚 拟 物 品 用 于 出 售 获 利 而 不 注 重 本 身 角 色 实 力 的 提 升 , 角 色 多 个 技 能 、 修 炼 、 装 备 、 召 唤 兽 水 平 与 角 色 等 级 相 差 较 大 的 ; 利 用 游 戏 行 为 和 游 戏 内 容 组 织 或 参 与 赌 博 、 实 施 或 参 与 实 施 盗 窃 他 人 财 产 或 虚 拟 物 品 等 涉 嫌 违 法 犯 罪 行 为 的 ; 其 他 任 何 不 以 正 常 的 游 戏 娱 乐 互 动 需 要 为 目 的 的 游 戏 内 牟 利 行 为 。 6 . 如 果 用 户 的 行 为 违 反 本 协 议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本 协 议 第 六 章 第 3 、 4 、 5 条 ) 、 当 地 法 律 法 规 或 社 会 道 德 、 风 俗 习 惯 的 , 本 平 台 有 权 视 情 况 , 向 该 用 户 采 取 以 下 一 项 或 若 干 项 措 施 , 该 用 户 应 承 担 该 等 不 利 后 果 : ( 1 ) 警 告 : 警 告 是 针 对 程 度 轻 微 的 违 规 用 户 做 出 的 教 育 导 向 。 ( 2 ) 禁 言 : 关 闭 违 规 用 户 的 部 分 或 全 部 聊 天 频 道 , 强 制 暂 停 违 规 用 户 角 色 的 线 上 对 话 功 能 , 使 该 角 色 无 法 与 其 他 用 户 对 话 , 直 到 此 次 处 罚 到 期 或 是 取 消 。 ( 3 ) 强 制 离 线 : 强 制 让 违 规 用 户 离 开 当 前 游 戏 , 结 束 该 用 户 当 前 游 戏 程 序 的 执 行 。 ( 4 ) 封 停 账 号 : 暂 停 或 永 久 终 止 违 规 用 户 使 用 本 平 台 账 号 登 录 某 款 游 戏 的 权 利 。 ( 5 ) 删 除 档 案 : 将 违 规 用 户 在 某 个 游 戏 世 界 中 的 人 物 档 案 删 除 , 不 让 该 人 物 再 出 现 在 游 戏 世 界 。 ( 6 ) 删 除 账 号 : 永 久 终 止 违 规 用 户 通 过 本 平 台 账 号 登 录 本 平 台 平 台 的 权 利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用 户 注 册 信 息 、 角 色 信 息 、 等 级 物 品 、 游 戏 货 币 等 游 戏 数 据 库 中 的 全 部 数 据 都 将 被 永 久 封 禁 。 ( 7 ) 收 回 游 戏 虚 拟 物 品 : 对 于 违 规 用 户 因 欺 诈 或 其 他 违 规 行 为 而 获 取 的 游 戏 虚 拟 物 品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游 戏 虚 拟 货 币 、 虚 拟 物 品 , 进 行 收 回 。 ( 8 ) 修 改 名 称 : 强 制 修 改 违 规 用 户 论 坛 昵 称 、 游 戏 人 物 或 帮 派 等 的 名 称 ( 9 ) 解 散 组 织 : 解 散 违 规 用 户 成 立 的 帮 派 、 公 会 等 组 织 。 ( 1 0 ) 倒 扣 数 值 : 针 对 游 戏 角 色 游 戏 数 值 进 行 扣 除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游 戏 角 色 等 级 、 金 钱 、 经 验 等 。 ( 1 1 ) 收 益 限 制 : 减 少 或 限 制 游 戏 收 益 , 该 游 戏 收 益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游 戏 中 与 游 戏 角 色 成 长 升 级 相 关 的 所 有 数 据 ( 如 经 验 值 、 荣 誉 值 、 声 望 值 、 称 号 等 ) 的 提 升 以 及 游 戏 中 的 道 具 、 装 备 、 虚 拟 代 币 等 虚 拟 物 品 的 获 取 。 ( 1 2 ) 特 定 功 能 或 场 景 限 制 : 限 制 或 禁 止 违 规 用 户 进 入 游 戏 中 的 特 定 场 景 或 使 用 游 戏 特 定 功 能 。 ( 1 3 ) 封 禁 I P : 暂 时 或 永 久 禁 止 违 规 用 户 在 某 一 异 常 I P 登 录 某 款 游 戏 的 某 个 服 务 器 。 ( 1 4 ) 法 律 途 径 : 就 用 户 的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提 起 相 应 民 事 诉 讼 , 追 究 用 户 的 侵 权 、 违 约 或 其 他 民 事 责 任 , 并 要 求 用 户 赔 偿 本 平 台 及 其 母 公 司 、 子 公 司 、 其 他 关 联 公 司 、 附 属 机 构 及 其 人 员 , 受 雇 人 、 代 理 人 及 其 他 一 切 相 关 履 行 辅 助 人 员 因 用 户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所 受 到 的 损 失 ( 包 括 直 接 经 济 损 失 、 名 誉 或 商 誉 损 失 以 及 本 平 台 对 外 支 付 的 赔 偿 金 、 和 解 费 用 、 律 师 费 用 、 诉 讼 费 用 及 其 他 间 接 损 失 ) ; 或 移 交 有 关 行 政 管 理 机 关 给 予 行 政 处 罚 ; 或 者 移 交 司 法 机 关 追 究 刑 事 责 任 。 ( 1 5 ) 本 平 台 通 过 更 新 本 协 议 、 发 布 游 戏 公 告 、 发 出 登 陆 提 示 或 用 户 通 知 等 方 式 公 布 的 其 他 处 理 措 施 。 七 、 有 限 保 证 及 免 责 声 明 1 . 对 于 本 平 台 提 供 的 游 戏 产 品 和 服 务 , 本 平 台 仅 作 本 条 所 述 有 限 保 证 , 该 有 限 保 证 取 代 任 何 文 档 、 包 装 、 或 其 他 资 料 中 的 任 何 其 他 明 示 或 默 示 的 保 证 。 2 . 本 平 台 仅 以 “ 现 有 状 况 且 包 含 所 有 错 误 ” 的 形 式 提 供 相 关 的 产 品 、 软 件 或 程 序 及 任 何 支 持 服 务 , 并 仅 保 证 : ( 1 ) 本 平 台 所 提 供 的 游 戏 产 品 和 服 务 能 基 本 符 合 本 平 台 正 式 公 布 的 要 求 ; ( 2 ) 本 平 台 所 提 供 的 游 戏 产 品 和 服 务 基 本 与 本 平 台 正 式 公 布 的 服 务 承 诺 相 符 ; ( 3 ) 本 平 台 仅 在 商 业 上 允 许 的 合 理 范 围 内 尽 力 解 决 本 平 台 在 提 供 游 戏 产 品 和 服 务 过 程 中 所 遇 到 的 任 何 问 题 。 3 . 在 适 用 法 律 允 许 的 最 大 范 围 内 , 本 平 台 明 确 表 示 不 提 供 任 何 其 他 类 型 的 保 证 , 不 论 是 明 示 的 或 默 示 的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适 销 性 、 适 用 性 、 可 靠 性 、 准 确 性 、 完 整 性 、 无 病 毒 以 及 无 错 误 的 任 何 默 示 保 证 和 责 任 。 4 . 在 适 用 法 律 允 许 的 最 大 范 围 内 , 本 平 台 并 不 担 保 本 平 台 所 提 供 的 游 戏 产 品 和 服 务 一 定 能 满 足 用 户 的 要 求 , 也 不 担 保 提 供 的 产 品 和 服 务 不 会 被 中 断 , 并 且 不 担 保 产 品 和 服 务 的 及 时 性 、 安 全 性 及 不 受 干 扰 , 亦 不 担 保 无 错 误 发 生 , 以 及 信 息 能 准 确 、 及 时 、 顺 利 地 传 送 。 5 . 用 户 理 解 并 同 意 : 通 过 本 平 台 的 游 戏 产 品 和 服 务 取 得 的 任 何 信 息 、 资 料 , 是 否 信 任 及 使 用 , 完 全 取 决 于 用 户 自 己 , 并 由 用 户 承 担 由 该 等 信 任 及 使 用 带 来 的 系 统 受 损 、 资 料 丢 失 以 及 其 它 任 何 风 险 。 本 平 台 对 在 产 品 和 服 务 中 提 及 的 任 何 商 品 购 物 服 务 、 交 易 进 程 、 招 聘 信 息 , 尤 其 是 第 三 方 发 出 的 信 息 , 都 不 作 担 保 。 6 . 如 有 系 统 故 障 、 安 全 漏 洞 、 程 序 缺 陷 、 程 序 出 错 、 数 值 异 常 、 运 营 活 动 异 常 等 问 题 , 本 平 台 有 权 把 游 戏 的 资 料 还 原 到 一 定 日 期 , 以 维 护 游 戏 之 平 衡 。 用 户 不 得 因 此 要 求 补 偿 或 赔 偿 。 7 . 在 适 用 法 律 允 许 的 最 大 范 围 内 , 本 平 台 对 用 户 因 使 用 本 平 台 的 游 戏 产 品 和 服 务 , 非 本 平 台 的 原 因 直 接 引 起 的 任 何 间 接 、 偶 然 、 意 外 、 特 殊 或 继 起 的 损 害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人 身 伤 害 、 隐 私 泄 漏 、 因 未 能 履 行 包 括 诚 信 或 合 理 谨 慎 在 内 的 任 何 责 任 、 因 过 失 和 因 任 何 其 他 金 钱 上 的 损 失 或 其 他 损 失 而 造 成 的 损 害 赔 偿 ) 不 负 责 任 , 有 充 分 证 据 证 实 与 本 平 台 技 术 层 面 有 直 接 关 联 性 的 除 外 。 这 些 损 害 可 能 来 自 : 用 户 或 他 人 不 正 当 使 用 产 品 和 服 务 、 在 网 上 购 买 商 品 或 类 似 服 务 、 在 网 上 进 行 交 易 、 非 法 使 用 服 务 或 用 户 传 送 的 信 息 有 所 变 动 等 与 本 平 台 无 关 的 行 为 。 8 . 本 平 台 对 本 协 议 项 下 涉 及 的 境 内 外 基 础 电 信 运 营 商 的 固 定 及 移 动 通 信 网 络 的 故 障 , 各 类 技 术 缺 陷 、 覆 盖 范 围 限 制 、 不 可 抗 力 、 计 算 机 病 毒 、 黑 客 攻 击 、 用 户 所 在 位 置 、 用 户 关 机 、 合 作 方 因 素 、 他 人 故 意 或 过 失 行 为 或 其 他 非 本 平 台 技 术 能 力 范 围 内 的 原 因 造 成 的 服 务 中 断 、 用 户 发 送 的 数 据 或 短 信 息 的 内 容 丢 失 、 出 现 乱 码 、 错 误 接 收 、 无 法 接 收 、 迟 延 接 收 等 等 , 均 不 承 担 责 任 , 有 充 分 证 据 证 实 与 本 平 台 技 术 层 面 有 直 接 关 联 性 的 除 外 。 9 . 由 于 用 户 个 人 失 误 、 错 误 或 不 当 操 作 导 致 的 任 何 后 果 , 由 用 户 自 行 承 担 责 任 , 本 平 台 不 予 任 何 赔 偿 或 补 偿 。 八 、 修 改 和 解 释 权 1 . 为 了 向 用 户 及 时 、 更 好 地 提 供 游 戏 产 品 和 服 务 , 基 于 对 本 平 台 本 身 、 用 户 及 市 场 状 况 不 断 变 化 的 考 虑 , 本 平 台 保 留 随 时 修 改 、 新 增 、 删 除 本 协 议 条 款 的 权 利 。 修 改 、 新 增 、 删 除 本 协 议 条 款 时 , 本 平 台 将 于 官 方 网 站 公 告 修 改 、 新 增 、 删 除 的 事 实 , 而 不 另 行 对 用 户 进 行 个 别 通 知 。 若 用 户 不 同 意 本 平 台 所 修 改 、 新 增 、 删 除 的 内 容 , 可 立 即 停 止 使 用 本 平 台 所 提 供 的 服 务 。 若 用 户 继 续 使 用 本 平 台 提 供 的 服 务 , 则 视 同 用 户 同 意 并 接 受 本 协 议 条 款 修 改 、 新 增 、 删 除 后 的 内 容 , 且 不 得 因 此 而 要 求 任 何 补 偿 或 赔 偿 。 2 . 本 平 台 保 留 对 本 协 议 条 款 、 产 品 和 服 务 以 及 本 平 台 所 提 供 的 产 品 和 服 务 的 相 关 官 方 网 站 的 最 终 解 释 权 。 九 、 广 告 与 外 部 链 接 1 . 本 平 台 的 游 戏 产 品 和 服 务 中 可 能 包 含 他 人 的 商 业 广 告 或 其 它 活 动 促 销 的 广 告 。 这 些 内 容 由 广 告 商 或 商 品 / 服 务 提 供 者 提 供 并 承 担 相 应 责 任 , 本 平 台 仅 提 供 刊 登 内 容 的 媒 介 。 用 户 通 过 本 平 台 或 游 戏 产 品 所 链 接 的 网 站 所 购 买 的 该 等 服 务 或 商 品 , 其 交 易 行 为 仅 存 于 用 户 与 该 等 商 品 或 服 务 的 提 供 者 之 间 , 与 本 平 台 无 关 , 本 平 台 不 就 用 户 与 该 商 品 或 服 务 的 提 供 者 之 间 所 产 生 的 交 易 行 为 承 担 任 何 法 律 责 任 。 2 . 用 户 可 能 在 使 用 本 平 台 的 游 戏 产 品 和 服 务 过 程 中 链 接 到 第 三 方 的 站 点 。 第 三 方 的 站 点 不 由 本 平 台 控 制 , 并 且 本 平 台 也 不 对 任 何 第 三 方 站 点 的 内 容 、 第 三 方 站 点 包 含 的 任 何 链 接 、 第 三 方 站 点 的 任 何 更 改 或 更 新 负 责 。 本 平 台 仅 为 了 提 供 便 利 的 目 的 而 向 用 户 提 供 这 些 到 第 三 方 站 点 的 链 接 , 本 平 台 所 提 供 的 这 些 链 接 并 不 意 味 着 本 平 台 认 可 该 第 三 方 站 点 , 不 意 味 着 本 平 台 担 保 其 真 实 性 、 完 整 性 、 实 时 性 或 可 信 度 。 这 些 个 人 、 公 司 或 组 织 与 本 平 台 间 亦 不 存 在 任 何 雇 用 、 委 任 、 代 理 、 合 伙 或 其 它 类 似 的 关 系 。 用 户 需 要 检 查 并 遵 守 该 第 三 方 站 点 的 相 关 规 定 。 十 、 其 他 约 定 1 . 本 协 议 于 用 户 完 成 本 平 台 帐 号 注 册 之 日 在 广 州 市 天 河 区 签 订 并 生 效 。 即 便 用 户 没 有 完 成 本 平 台 帐 号 注 册 , 但 通 过 其 他 任 何 方 式 获 得 和 使 用 本 平 台 所 提 供 的 产 品 和 服 务 的 , 本 协 议 视 为 在 该 用 户 获 得 及 使 用 产 品 和 服 务 之 日 签 订 并 生 效 。 2 . 未 经 本 平 台 事 先 书 面 同 意 , 用 户 不 得 转 让 其 在 本 协 议 项 下 的 权 利 或 义 务 。 本 平 台 有 权 通 过 本 平 台 的 子 公 司 或 其 他 关 联 公 司 行 使 其 在 本 协 议 项 下 的 权 利 或 履 行 本 协 议 项 下 的 义 务 。 3 . 本 协 议 的 订 立 、 效 力 、 解 释 、 履 行 及 争 议 解 决 适 用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大 陆 地 区 法 律 ( 不 包 括 冲 突 法 ) 。 如 果 本 协 议 的 任 何 内 容 与 法 律 相 抵 触 , 应 以 法 律 规 定 为 准 。 4 . 本 协 议 所 有 条 款 的 标 题 仅 为 阅 读 方 便 , 本 身 并 无 实 际 涵 义 , 不 能 作 为 本 协 议 涵 义 解 释 的 依 据 。 5 . 本 协 议 的 任 何 条 款 部 分 或 全 部 无 效 的 , 不 影 响 其 它 条 款 的 效 力 。 6 . 本 平 台 不 行 使 、 未 能 及 时 行 使 或 者 未 充 分 行 使 本 协 议 或 者 按 照 法 律 规 定 所 享 有 的 权 利 , 不 应 被 视 为 放 弃 该 权 利 , 也 不 影 响 本 平 台 在 将 来 行 使 该 权 利 。 7 . 本 平 台 所 有 发 给 用 户 的 通 知 可 通 过 游 戏 内 、 游 戏 官 方 网 站 或 游 戏 官 方 论 坛 重 要 页 面 的 公 告 、 电 子 邮 件 或 电 话 、 信 件 等 形 式 传 送 。 8 . 如 双 方 就 本 协 议 内 容 或 其 执 行 发 生 任 何 纠 纷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本 平 台 依 据 本 协 议 对 用 户 进 行 处 罚 所 产 生 的 合 同 纠 纷 或 财 产 性 权 益 侵 权 纠 纷 , 双 方 应 尽 量 友 好 协 商 解 决 ; 协 商 不 成 时 , 用 户 和 本 平 台 一 致 同 意 将 纠 纷 交 由 本 协 议 签 订 地 有 管 辖 权 的 人 民 法 院 管 辖 。 9 . 根 据 国 家 新 闻 出 版 总 署 关 于 健 康 游 戏 的 忠 告 , 本 平 台 提 醒 您 : 抵 制 不 良 游 戏 , 拒 绝 盗 版 游 戏 ; 注 意 自 我 保 护 , 谨 防 受 骗 上 当 ; 适 度 游 戏 益 脑 , 沉 迷 游 戏 伤 身 。 广 州 龙 玩 文 创 网 络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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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长之家,ChinaZ.com,12月23日消息,今日揭晓了榜单,这份榜单反映了过去一年中消费者的兴趣和,其中包括了奥运期间由全红婵带火的丑鱼拖鞋、双11淘宝直播间预售的国内首张低轨道旅行太空船票、政府补贴推动热销的一级能效空调,以及现象级国产游戏大作,黑神话,悟空,的相关概念商品,黑神话,悟空,作为中国3A游戏大作,在全球年度游戏...。
电商知识 2024-12-26 19:53:20
快科技12月26日消息,红米REDMIBook笔记本今日官宣,将于开年的Turbo4新品发布会上发布,据悉,REDMIBook162025首批搭载全新的英特尔酷睿处理器,支持长续航,拥有19.05小时,适配小米澎湃OS2,支持小米澎湃智联,作为参考,RedmiBook162024配备一块2.5K120Hz刷新率屏幕,支持sRGB、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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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知识 2024-12-26 20:38:26
快科技12月26日消息,据媒体报道,近日,还在过圣诞节的全球首富,周三在X平台上发布的两条推文,再度聚焦下降的严峻问题,马斯克在其中一则推文中写道,日本人口目前每年减少近100万,此外,他还引用了旗下AI模型GroK有关这一问题的问答,据GroK给出的具体数字是,去年了约86.1万,同一天,马斯克在另一则回复网友的推文中还写道大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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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资讯 2024-12-26 21:01:37
快科技12月26日消息,据媒体报道,公司提出了将其,ROE,提高至20%的目标,这是目前水平的两倍,远高于日本上市企业平均水平,2023年度为9%,以及全球大型车企中的顶级水平,丰田计划通过提供售后附加服务等方式革新业务模式,积极回馈股东,并重视资本效率,尽管丰田未透露实现20%ROE的具体时间,市场预计其2024财年的ROE为11%...。
最新资讯 2024-12-26 21:02:00
快科技12月26日消息,据媒体报道,在国际领域顶级学术会议IEDM第70届年度会议上,来自中国的发布了一项突破性的,随机存取存储器,技术进展,解决了该技术在大规模生产中面临的主要挑战,驰拓科技首次提出了适合大规模制造的无轨道垂直型SOT,MRAM器件结构,显著降低了SOT,MRAM工艺流程的复杂性和难度,并从原理上提升了器件良率,该结...。
最新资讯 2024-12-26 21:02:31
值得一提的是,P400V4还配备了轻薄高效的石墨烯散热片,这一设计不仅提升了散热效率,更彰显了博帝对产品耐用性的极致追求,同时,该SSD全面支持Windows7至Windows11系列操作系统,并向后兼容PCIe3.0平台,确保广泛的兼容性和稳定性,...。
最新资讯 2024-12-26 21:0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