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o综合信息
SEO信息 百度来访IP:- | 移动端来访IP:- | 出站链接:2 | 站内链接:752 IP网速: IP地址:182.92.66.118 地址:北京市 阿里云 数据中心 | 网速:831毫秒 ALEXA排名 世界排名:- | 预估IP:- | 预估PV:- 备案信息 - | 名称:- | 已创建:18年7月3日
收录 百度 360 搜狗 谷歌 查询 7574 0 0 0
电脑关键词 手机关键词 页面友好 首页位置 索引 近期收录 0 0 电脑端优秀 1 0 1
服务器信息 协议类型 HTTP/1.1 200 OK 页面类型 text/html; charset=utf-8 服务器类型 程序支持 Express 连接标识 消息发送 2024年12月12日 13时17分13秒 GZIP检测 已启用GZIP压缩 源文件大小 225.36KB 压缩后大小 49.39KB 压缩率 78.08%
网站快照联 合 信 任 时 间 戳 电 子 证 据 _ 电 子 合 同 、 签 名 、 签 约 认 证 _ 知 识 产 权 、 版 权 保 护 服 务 中 心 国 家 授 时 中 心 标 准 时 间 0 0 0 0 0 0 0 0 0 0 : 0 0 : 0 0 : 0 0 0 ( U T C + 0 8 : 0 0 ) 登 录 / 注 册 X X X X 个 人 中 心 立 即 充 值 消 息 中 心 退 出 登 录 扫 码 添 加 客 服 微 信 网 站 地 图 X M L 地 图 联 合 信 任 时 间 戳 服 务 中 心 首 页 产 品 服 务 权 利 卫 士 A P P 电 子 证 据 平 台 知 识 产 权 保 护 平 台 监 测 服 务 平 台 电 子 签 约 平 台 电 子 邮 件 认 证 平 台 A I G C P A S 平 台 解 决 方 案 开 放 平 台 验 证 中 心 知 识 百 科 典 型 案 例 关 于 我 们 充 值 × 为 您 推 荐 热 门 搜 索 : 产 品 推 荐 : 立 即 使 用 权 利 卫 士 A p p 立 即 使 用 电 子 证 据 平 台 立 即 使 用 知 识 产 权 保 护 平 台 立 即 使 用 电 子 签 约 平 台 立 即 使 用 电 子 邮 件 认 证 平 台 立 即 使 用 A I G C P A S 平 台 最 新 活 动 / 周 边 : 为 您 搜 索 到 以 下 结 果 : 热 门 搜 索 : 登 录 X X X 新 用 户 限 时 钜 惠 个 人 充 值 消 息 退 出 我 是 律 师 网 页 取 证 电 子 取 证 现 场 取 证 1 9 年 专 注 电 子 证 据 取 证 服 务 使 用 可 信 时 间 戳 作 为 证 据 的 裁 判 文 书 已 达 1 0 0 0 0 0 + 件 ( 数 据 来 源 : 中 国 裁 判 文 书 网 、 北 大 法 宝 ) 常 用 产 品 功 能 电 子 证 据 平 台 了 解 详 情 电 子 取 证 电 子 证 据 律 师 取 证 录 屏 取 证 网 页 取 证 在 线 取 证 权 利 卫 士 A p p 了 解 详 情 证 据 管 理 拍 照 取 证 录 像 取 证 录 音 取 证 聊 天 取 证 商 标 侵 权 电 子 签 约 平 台 了 解 详 情 电 子 合 同 合 同 签 署 律 师 函 签 署 委 托 书 签 署 文 件 签 署 合 同 纠 纷 其 他 场 景 录 像 取 证 拍 照 取 证 录 音 取 证 聊 天 取 证 商 标 侵 权 微 信 取 证 电 子 合 同 合 同 签 署 律 师 函 签 署 委 托 书 签 署 文 件 签 署 合 同 纠 纷 手 机 取 证 境 外 取 证 我 是 企 业 侵 权 取 证 商 业 秘 密 保 护 电 子 合 同 签 署 保 护 企 业 创 新 成 果 , 确 保 商 业 秘 密 安 全 , 捍 卫 企 业 商 业 权 益 常 用 产 品 功 能 电 子 证 据 平 台 了 解 详 情 手 机 取 证 线 上 取 证 电 子 证 据 境 外 取 证 现 场 取 证 侵 权 取 证 知 识 产 权 保 护 平 台 了 解 详 情 版 权 保 护 商 业 秘 密 保 护 电 子 取 证 著 作 权 保 护 商 业 侵 权 知 识 产 权 保 护 电 子 签 约 平 台 了 解 详 情 劳 动 纠 纷 合 同 纠 纷 劳 动 争 议 不 正 当 竞 争 版 权 备 案 其 他 场 景 现 场 取 证 律 师 见 证 电 子 证 据 电 子 取 证 实 时 取 证 经 营 取 证 网 络 侵 权 协 议 纠 纷 数 据 保 护 行 政 执 法 取 证 即 时 取 证 小 程 序 取 证 工 程 取 证 施 工 取 证 版 权 存 证 音 频 存 证 邮 件 认 证 律 师 见 证 侵 权 取 证 版 权 保 护 我 是 个 人 著 作 权 保 护 侵 权 取 证 最 低 只 需 1 0 元 , 随 时 随 地 捍 卫 您 的 合 法 权 益 常 用 产 品 功 能 权 利 卫 士 A p p 了 解 详 情 消 费 取 证 现 场 取 证 手 机 取 证 录 屏 取 证 电 脑 取 证 电 子 取 证 电 子 证 据 平 台 了 解 详 情 电 商 维 权 手 机 取 证 聊 天 取 证 侵 权 取 证 诈 骗 取 证 微 信 取 证 知 识 产 权 保 护 平 台 了 解 详 情 作 品 存 证 版 权 保 护 软 著 备 案 著 作 保 护 借 贷 纠 纷 医 疗 纠 纷 其 他 场 景 版 权 保 护 商 业 秘 密 保 护 经 营 取 证 数 据 存 证 知 识 产 权 保 护 著 作 权 保 护 档 案 认 证 劳 动 纠 纷 劳 动 争 议 电 子 邮 件 认 证 我 是 行 政 机 关 行 政 执 法 取 证 电 子 档 案 认 证 数 据 认 证 确 保 证 据 效 力 , 简 化 执 法 流 程 , 防 范 不 实 质 疑 常 用 产 品 功 能 电 子 证 据 平 台 了 解 详 情 执 法 取 证 违 法 取 证 监 督 取 证 电 子 证 据 录 屏 取 证 在 线 取 证 权 利 卫 士 A p p 了 解 详 情 证 据 管 理 拍 照 取 证 录 音 取 证 视 频 取 证 录 像 取 证 在 线 取 证 时 间 戳 公 共 服 务 了 解 详 情 电 子 合 同 文 件 签 署 境 外 取 证 线 上 取 证 线 下 取 证 实 时 取 证 其 他 场 景 知 识 产 权 保 护 虚 假 宣 传 取 证 网 络 违 法 行 为 取 证 电 信 诈 骗 取 证 违 法 广 告 监 管 取 证 行 政 处 罚 取 证 税 务 监 管 取 证 行 政 文 书 认 证 电 子 档 案 认 证 工 作 日 志 认 证 我 是 公 检 法 机 关 电 子 取 证 电 子 档 案 认 证 提 升 案 件 侦 办 效 率 , 保 障 司 法 公 正 无 忧 常 用 产 品 功 能 电 子 证 据 平 台 了 解 详 情 电 子 取 证 实 时 取 证 协 议 纠 纷 微 信 取 证 电 子 证 据 权 利 卫 士 A p p 了 解 详 情 录 屏 取 证 数 据 存 证 直 播 取 证 即 时 取 证 数 据 保 护 音 频 存 证 知 识 产 权 保 护 平 台 了 解 详 情 电 子 证 据 境 外 取 证 录 屏 取 证 经 营 取 证 商 标 侵 权 合 同 纠 纷 其 他 场 景 法 律 文 书 送 达 互 联 网 取 证 监 控 影 像 认 证 调 查 取 证 × 为 您 推 荐 热 门 搜 索 : 产 品 推 荐 : 立 即 使 用 权 利 卫 士 A p p 立 即 使 用 电 子 证 据 平 台 立 即 使 用 知 识 产 权 保 护 平 台 立 即 使 用 电 子 签 约 平 台 立 即 使 用 电 子 邮 件 认 证 平 台 立 即 使 用 A I G C P A S 平 台 最 新 活 动 / 周 边 : 为 您 搜 索 到 以 下 结 果 : 热 门 搜 索 : 公 告 : 可 信 时 间 戳 征 稿 活 动 开 启 , 领 现 金 + 获 取 流 量 曝 光 查 看 更 多 企 业 级 接 口 我 要 找 律 师 公 司 成 立 1 9 年 裁 判 文 书 数 据 来 源 : 中 国 裁 判 文 书 网 1 0 6 , 8 0 2 件 累 计 签 发 时 间 戳 6 0 0 亿 + 次 产 品 特 色 服 务 : 电 子 证 据 电 子 取 证 律 师 取 证 证 据 管 理 录 屏 取 证 电 子 合 同 聊 天 取 证 在 线 取 证 线 上 取 证 证 据 保 全 证 据 固 化 商 业 秘 密 保 护 电 子 取 证 平 台 手 机 取 证 全 部 内 容 权 利 卫 士 A p p 线 上 线 下 , 手 机 取 证 了 解 详 情 立 即 使 用 电 子 证 据 平 台 对 网 络 侵 权 内 容 即 时 取 证 , 防 止 证 据 灭 失 了 解 详 情 立 即 使 用 知 识 产 权 保 护 平 台 为 各 类 电 子 数 据 、 文 件 提 供 权 属 证 明 了 解 详 情 立 即 使 用 监 测 服 务 平 台 对 互 联 网 上 的 视 频 即 时 监 测 与 取 证 了 解 详 情 立 即 使 用 电 子 签 约 平 台 为 电 子 合 同 提 供 可 靠 电 子 签 名 了 解 详 情 立 即 使 用 电 子 邮 件 认 证 平 台 让 电 子 邮 件 成 为 不 可 否 认 的 电 子 证 据 了 解 详 情 立 即 使 用 A I G C P A S 平 台 为 人 工 智 能 生 成 内 容 提 供 溯 源 与 认 证 了 解 详 情 立 即 使 用 标 准 时 间 戳 服 务 符 合 R F C 3 1 6 1 标 准 申 请 接 入 时 间 戳 服 务 器 支 持 R S A 、 国 密 两 种 签 名 算 法 申 请 接 入 P D F 专 用 时 间 戳 无 需 登 录 、 P D F 文 档 内 自 助 签 署 申 请 接 入 展 开 更 多 合 作 平 台 中 国 软 件 产 品 代 码 备 案 平 台 中 国 软 件 行 业 协 会 颁 发 , 实 现 软 件 代 码 知 识 产 权 的 实 质 性 保 护 了 解 详 情 立 即 使 用 可 信 时 间 戳 知 识 产 权 保 护 平 台 ( 日 本 站 ) 为 日 本 企 业 提 供 知 识 产 权 保 护 和 电 子 取 证 服 务 了 解 详 情 立 即 使 用 首 都 知 识 产 权 服 务 业 协 会 知 识 产 权 保 护 平 台 实 现 原 创 作 品 、 商 业 秘 密 和 知 识 产 权 的 实 质 性 保 护 了 解 详 情 立 即 使 用 收 起 可 信 时 间 戳 ® 典 型 解 决 方 案 无 论 你 从 事 什 么 工 作 , 都 能 在 这 里 找 到 解 决 方 案 查 看 更 多 律 师 取 证 中 心 电 子 取 证 电 子 证 据 律 师 取 证 录 屏 取 证 在 线 取 证 网 页 取 证 线 上 取 证 取 证 平 台 证 据 平 台 线 下 取 证 拍 照 取 证 证 据 管 理 录 像 取 证 录 音 取 证 聊 天 取 证 视 频 取 证 直 播 取 证 微 信 取 证 律 师 见 证 法 律 文 书 认 证 证 据 校 验 庭 审 资 料 认 证 知 识 产 权 保 护 商 标 侵 权 商 标 侵 权 取 证 专 利 侵 权 取 证 电 子 取 证 邮 件 认 证 电 子 证 据 电 商 取 证 公 众 号 取 证 小 程 序 取 证 版 权 存 证 音 频 存 证 邮 件 认 证 版 权 保 护 数 据 存 证 著 作 权 保 护 档 案 认 证 作 品 存 证 软 著 备 案 电 子 数 据 认 证 电 子 合 同 管 理 企 业 取 证 管 理 商 业 秘 密 保 护 电 子 合 同 电 子 取 证 合 同 签 署 证 据 平 台 取 证 平 台 商 标 侵 权 律 师 函 签 署 委 托 书 签 署 文 件 签 署 合 同 纠 纷 协 议 纠 纷 数 据 保 护 合 同 管 理 档 案 管 理 文 书 认 证 行 政 文 书 认 证 文 书 送 达 互 联 网 取 证 行 政 执 法 人 员 网 络 侵 权 取 证 行 政 执 法 取 证 手 机 取 证 境 外 取 证 现 场 取 证 视 频 取 证 聊 天 取 证 录 音 取 证 录 像 取 证 拍 照 取 证 电 子 证 据 电 子 取 证 即 时 取 证 实 时 取 证 执 法 取 证 监 督 取 证 违 法 取 证 行 政 存 证 处 罚 取 证 现 场 执 法 存 证 线 上 执 法 存 证 行 政 执 法 证 明 行 政 处 罚 证 明 税 务 监 督 存 证 诉 讼 取 证 犯 罪 取 证 个 人 取 证 存 证 离 婚 纠 纷 取 证 婚 前 财 产 存 证 医 疗 纠 纷 证 明 医 疗 纠 纷 借 贷 纠 纷 造 谣 取 证 诽 谤 取 证 网 络 暴 力 存 证 家 庭 暴 力 证 明 家 暴 取 证 消 费 取 证 诈 骗 取 证 遗 嘱 见 证 电 商 维 权 房 产 纠 纷 继 承 消 费 权 益 取 证 电 信 诈 骗 取 证 庭 审 资 料 认 证 电 子 证 据 电 子 取 证 证 据 管 理 证 据 平 台 取 证 平 台 特 殊 行 业 取 证 薪 酬 福 利 证 明 食 品 违 法 取 证 环 境 保 护 违 法 取 证 伪 劣 产 品 取 证 犯 罪 取 证 虚 假 宣 传 证 明 违 法 广 告 取 证 消 费 权 益 取 证 食 品 违 法 取 证 环 境 保 护 违 法 取 证 伪 劣 产 品 取 证 网 络 违 法 取 证 电 信 诈 骗 取 证 互 联 网 取 证 通 信 软 件 取 证 网 络 暴 力 存 证 诽 谤 取 证 造 谣 取 证 房 产 纠 纷 继 承 电 子 取 证 电 子 证 据 取 证 平 台 取 证 平 台 其 他 场 景 / 解 决 方 案 查 看 更 多 医 疗 工 作 者 研 发 工 程 师 物 流 人 员 知 识 产 权 保 护 医 学 研 究 确 权 学 术 论 文 确 权 病 例 记 录 认 证 药 物 研 发 确 权 临 床 试 验 确 权 培 训 记 录 取 证 医 学 会 议 取 证 医 疗 纠 纷 取 证 原 创 证 明 侵 权 取 证 强 木 管 理 人 证 微 信 聊 天 记 录 取 证 发 布 时 序 取 证 软 著 备 案 登 记 技 术 文 档 确 权 运 输 记 录 取 证 交 接 取 证 签 收 取 证 投 诉 纠 纷 取 证 电 子 单 据 签 署 电 子 合 同 签 署 库 存 管 理 取 证 可 信 时 间 戳 ® 帮 助 中 心 1 0 0 0 + 知 识 条 目 , 一 站 式 解 答 您 关 于 可 信 时 间 戳 的 全 部 疑 问 查 看 更 多 什 么 是 可 信 时 间 戳 ? 可 信 时 间 戳 提 供 哪 些 服 务 ? 可 信 时 间 戳 的 证 据 法 院 认 可 吗 ? 如 何 向 法 院 提 交 电 子 证 据 ? 产 品 服 务 介 绍 操 作 指 引 知 识 百 科 权 利 卫 士 A p p 功 能 介 绍 电 子 证 据 平 台 产 品 介 绍 知 识 产 权 保 护 平 台 介 绍 电 子 邮 件 认 证 平 台 介 绍 时 间 戳 账 户 中 心 服 务 介 绍 A I G C P A S 平 台 产 品 介 绍 电 子 签 名 ( 壹 签 ) 平 台 介 绍 可 信 时 间 戳 证 书 介 绍 软 件 产 品 代 码 备 案 平 台 介 绍 权 利 卫 士 A p p 取 证 场 景 介 绍 可 信 时 间 戳 子 账 号 功 能 介 绍 可 信 时 间 戳 ® 电 子 证 据 取 证 与 证 据 使 用 操 作 指 引 V 2 . 0 微 信 聊 天 记 录 取 证 操 作 指 引 电 商 平 台 侵 权 取 证 操 作 指 引 线 下 收 货 封 存 取 证 操 作 指 引 小 程 序 侵 权 取 证 操 作 指 引 可 信 时 间 戳 证 据 验 证 操 作 指 引 权 利 卫 士 应 用 程 序 验 真 操 作 指 引 微 信 公 众 号 文 章 取 证 操 作 指 引 权 利 卫 士 证 据 上 传 与 下 载 操 作 指 引 企 业 用 户 实 名 认 证 操 作 指 引 原 创 作 品 被 盗 用 、 搬 运 使 用 可 信 时 间 戳 权 利 卫 士 取 证 教 程 遭 遇 网 暴 使 用 可 信 时 间 戳 权 利 卫 士 取 证 教 程 劳 动 仲 裁 使 用 可 信 时 间 戳 权 利 卫 士 取 证 教 程 拼 多 多 可 信 时 间 戳 权 利 卫 士 取 证 教 程 安 卓 手 机 使 用 权 利 卫 士 录 屏 取 证 常 见 问 题 ( 2 ) 安 卓 手 机 使 用 权 利 卫 士 录 屏 取 证 常 见 问 题 ( 1 ) 苹 果 手 机 使 用 权 利 卫 士 录 屏 取 证 功 能 常 见 问 题 指 引 权 利 卫 士 “ 取 证 环 境 不 通 过 ” 解 决 教 程 权 利 卫 士 证 据 分 享 教 程 权 利 卫 士 子 账 号 功 能 设 置 教 程 小 红 书 可 信 时 间 戳 权 利 卫 士 取 证 教 程 钉 钉 可 信 时 间 戳 权 利 卫 士 取 证 教 程 微 博 可 信 时 间 戳 权 利 卫 士 取 证 教 程 B 站 ( 哔 哩 哔 哩 b i l i b i l i ) 权 利 卫 士 取 证 教 程 境 外 取 证 外 观 专 利 创 作 者 怎 么 保 护 版 权 的 网 络 发 表 文 章 怎 么 保 护 版 权 网 易 云 版 权 保 护 怎 么 弄 图 片 版 权 保 护 怎 么 申 请 专 利 图 片 怎 么 申 请 版 权 保 护 专 利 怎 么 设 置 视 频 文 件 版 权 保 护 爱 奇 艺 版 权 怎 么 保 护 的 个 人 版 权 保 护 声 明 怎 么 写 流 浪 地 球 版 权 怎 么 样 保 护 头 条 怎 么 开 通 音 频 版 权 保 护 商 业 秘 密 保 护 取 证 , 商 业 秘 密 保 护 制 度 如 何 执 行 和 监 督 商 业 秘 密 保 护 取 证 , 如 何 制 定 商 业 秘 密 保 护 制 度 商 业 秘 密 保 护 取 证 , 电 脑 怎 么 保 护 商 业 秘 密 的 安 全 商 业 秘 密 保 护 取 证 , 怎 么 宣 传 商 业 秘 密 保 护 商 业 秘 密 保 护 取 证 , 商 业 秘 密 被 泄 密 了 怎 么 处 理 有 哪 些 种 类 商 业 秘 密 保 护 取 证 , 美 国 是 怎 么 保 护 商 业 秘 密 商 业 秘 密 保 护 取 证 , 商 业 秘 密 侵 权 怎 么 收 集 证 据 商 业 秘 密 保 护 取 证 , 商 业 秘 密 被 侵 权 如 何 保 护 商 业 秘 密 保 护 取 证 , 商 业 秘 密 保 护 的 措 施 具 体 有 哪 些 商 业 秘 密 保 护 取 证 , 员 工 如 何 保 护 商 业 秘 密 商 业 秘 密 保 护 取 证 , 商 业 秘 密 怎 么 申 请 保 护 商 业 秘 密 保 护 取 证 , 侵 害 商 业 秘 密 保 护 的 行 为 有 哪 些 商 业 秘 密 保 护 取 证 , 仲 裁 可 以 保 护 商 业 秘 密 吗 商 业 秘 密 保 护 取 证 , 企 业 如 何 合 法 地 保 护 商 业 秘 密 权 益 呢 商 业 秘 密 保 护 取 证 , 怎 么 样 才 算 商 业 秘 密 保 护 商 业 秘 密 保 护 取 证 , 如 何 评 估 商 业 秘 密 的 重 要 性 及 价 值 商 业 秘 密 保 护 取 证 , 企 业 怎 么 申 请 商 业 秘 密 保 护 商 业 秘 密 保 护 取 证 , 短 信 怎 么 设 置 商 业 秘 密 保 护 商 业 秘 密 保 护 取 证 , 商 业 秘 密 保 护 的 法 律 策 略 有 哪 些 操 作 指 引 可 信 时 间 戳 短 视 频 怎 么 保 护 音 乐 版 权 创 业 版 权 保 护 声 明 怎 么 写 大 家 都 在 问 查 看 更 多 权 利 卫 士 应 用 程 序 验 真 操 作 指 引 权 利 卫 士 证 据 上 传 与 下 载 操 作 指 引 电 子 证 据 平 台 录 屏 取 证 功 能 使 用 教 程 权 利 卫 士 已 开 启 存 储 权 限 , 使 用 时 仍 提 示 未 开 启 , 怎 么 办 ? 可 信 时 间 戳 的 证 据 法 院 认 可 吗 ? 权 利 卫 士 查 看 证 据 操 作 指 引 电 子 证 据 平 台 查 看 证 据 操 作 指 引 可 信 时 间 戳 ® 司 法 案 例 1 0 6 , 8 0 2 件 使 用 可 信 时 间 戳 服 务 作 为 证 据 的 裁 判 文 书 查 看 更 多 著 作 权 商 标 专 利 商 业 秘 密 不 正 当 竞 争 合 同 纠 纷 劳 动 争 议 行 政 案 由 最 高 院 2 0 2 0 年 互 联 网 十 大 典 型 案 例 ( 网 络 传 播 权 , 网 页 取 证 ) 2 0 2 1 年 5 月 3 1 日 下 午 ,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举 行 互 联 网 十 大 典 型 案 例 发 布 会 。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民 三 庭 庭 长 林 广 海 及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司 法 改 革 办 公 室 副 主 任 刘 峥 共 同 出 席 发 布 会 。 发 布 会 由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新 闻 发 言 人 李 广 宇 主 持 。 2 0 2 2 年 度 浙 江 法 院 十 大 知 识 产 权 案 件 之 一 经 可 信 时 间 戳 取 证 , 蚂 蚁 链 粉 丝 粒 吧 显 示 : 2 0 2 1 年 9 月 1 2 日 , 支 付 宝 发 布 《 我 不 是 胖 虎 》 系 列 N F T 作 品 ; 2 0 2 2 年 2 月 1 4 日 , 公 众 号 “ 深 圳 蜂 窝 科 技 ” 发 布 文 章 “ N F T 元 宇 宙 涨 姿 势 。 N F T 艺 术 家 的 天 堂 , 元 宇 宙 的 狂 欢 。 ” ; 2 0 2 2 年 2 月 1 4 日 , 公 众 号 “ 唯 一 艺 术 ” 发 文 “ 快 上 车 , 支 付 宝 的 贺 中 秋 系 列 N F T 千 万 别 错 过 。 ” 2 0 2 2 年 中 国 法 院 十 大 知 识 产 权 案 件 之 六 上 诉 人 杭 州 原 与 宙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原 与 宙 公 司 ) 为 与 被 上 诉 人 深 圳 奇 策 迭 出 文 化 创 意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奇 策 公 司 ) 侵 害 作 品 信 息 网 络 传 播 权 纠 纷 一 案 , 不 服 杭 州 互 联 网 法 院 ( 2 0 2 2 ) 浙 0 1 9 2 民 初 1 0 0 8 号 民 事 判 决 , 向 本 院 提 起 上 诉 。 本 院 于 2 0 2 2 年 6 月 1 7 日 立 案 后 , 依 法 组 成 合 议 庭 , 并 于 2 0 2 2 年 9 月 2 9 日 、 1 0 月 1 1 日 对 本 案 进 行 了 调 查 。 上 诉 人 原 与 宙 公 司 的 委 托 诉 讼 代 理 人 高 广 童 、 王 征 驰 , 被 上 诉 人 奇 策 公 司 的 委 托 诉 讼 代 理 人 张 延 来 、 单 启 迪 到 庭 参 加 调 查 。 经 本 院 院 长 批 准 , 本 案 依 法 延 长 审 限 三 个 月 。 本 案 现 已 审 理 终 结 。 2 0 2 0 广 东 高 院 互 联 网 领 域 十 大 案 例 原 告 公 司 认 为 其 经 营 的 网 站 在 行 业 内 享 有 较 高 知 名 度 , 网 站 版 面 设 计 、 内 容 编 排 、 页 面 视 觉 效 果 等 方 面 具 有 独 创 性 , 而 被 告 公 司 X X 制 作 并 向 被 告 公 司 X X 销 售 与 其 网 页 设 计 基 本 相 同 的 网 站 。 因 此 , 原 告 公 司 诉 至 法 院 , 主 张 被 告 公 司 X X 公 司 、 X X 公 司 构 成 著 作 权 侵 权 及 不 正 当 竞 争 , 要 求 停 止 侵 权 、 赔 礼 道 歉 消 除 影 响 及 共 同 赔 偿 损 失 1 0 0 万 元 。 2 0 2 0 贵 州 高 院 六 大 典 型 案 例 在 著 作 权 侵 权 纠 纷 中 , 涉 案 作 品 是 否 侵 犯 他 人 在 先 合 法 权 利 会 对 损 害 赔 偿 计 算 产 生 影 响 , 故 有 必 要 对 此 进 行 审 查 。 但 启 动 对 作 品 损 害 赔 偿 请 求 权 合 法 性 的 甄 别 必 须 满 足 一 定 条 件 , 即 提 出 质 疑 者 至 少 应 提 交 证 明 该 作 品 侵 犯 他 人 权 利 的 初 步 证 据 。 2 0 2 0 吉 林 省 知 识 产 权 司 法 保 护 十 大 典 型 案 例 刘 某 与 某 文 化 传 媒 有 限 公 司 一 案 涉 及 刘 某 创 作 的 《 爸 爸 说 》 系 列 作 品 以 及 其 在 微 信 公 众 号 上 发 布 的 涉 案 漫 画 作 品 。 某 文 化 传 媒 公 司 主 张 转 载 不 构 成 侵 权 , 因 刘 某 在 专 访 中 表 示 欢 迎 转 载 且 去 掉 水 印 是 为 了 方 便 转 载 。 法 院 认 为 , 专 访 文 章 并 非 著 作 权 法 规 定 的 默 示 许 可 形 式 , 专 访 中 表 述 也 不 构 成 法 律 意 义 上 的 著 作 权 许 可 。 在 缺 乏 默 示 许 可 制 度 规 定 的 情 况 下 , 未 加 水 印 并 非 默 示 许 可 。 因 此 , 法 院 认 定 某 文 化 传 媒 公 司 未 经 刘 某 许 可 发 布 涉 案 作 品 , 侵 犯 了 刘 某 的 信 息 网 络 传 播 权 。 此 案 提 醒 著 作 权 创 作 者 、 传 播 者 和 使 用 者 应 注 意 遵 守 著 作 权 法 规 定 。 2 0 2 2 年 度 广 东 法 院 知 识 产 权 司 法 保 护 十 大 案 件 之 十 2 0 2 1 年 7 月 2 1 日 1 7 时 8 分 及 2 0 2 1 年 7 月 2 6 日 1 9 时 1 5 分 , 谢 湘 龙 的 代 理 人 先 后 两 次 来 到 位 于 汕 头 市 金 平 区 一 商 铺 名 为 “ 玖 弟 苏 南 鹅 肉 ” 的 卤 鹅 店 门 口 , 该 店 正 在 营 业 中 。 代 理 人 使 用 联 合 信 任 时 间 戳 服 务 中 心 的 “ 权 利 卫 士 ” 手 机 A P P 对 玖 弟 卤 鹅 店 的 店 铺 及 店 铺 牌 匾 分 别 进 行 录 像 和 拍 照 取 证 , 并 在 当 日 向 联 合 信 任 时 间 戳 服 务 中 心 申 请 可 信 时 间 戳 认 证 。 2 0 2 1 年 1 2 月 6 日 , 谢 湘 龙 的 代 理 人 使 用 联 合 信 任 时 间 戳 服 务 中 心 的 “ 权 利 卫 士 ” 手 机 A P P 对 玖 弟 卤 鹅 店 在 “ 抖 音 ” 平 台 注 册 的 名 为 “ 澄 海 苏 南 鹅 肉 ” 的 抖 音 号 内 容 进 行 录 像 取 证 , 并 在 当 日 向 联 合 信 任 时 间 戳 服 务 中 心 申 请 可 信 时 间 戳 认 证 。 经 比 对 , 玖 弟 卤 鹅 店 的 牌 匾 字 体 “ 玖 弟 苏 南 鹅 肉 ” 及 其 抖 音 平 台 上 的 “ 澄 海 苏 南 鹅 肉 ” 字 体 与 原 告 享 有 注 册 商 标 专 用 权 的 第 2 5 6 6 3 0 2 0 号 “ 老 蘇 南 鵝 肉 ” 、 第 2 5 6 5 2 4 1 6 号 “ 老 蘇 南 鵝 肉 ” 、 第 1 0 1 6 0 2 5 8 号 “ 澄 海 蘇 南 鵝 肉 ” 、 第 3 7 9 9 3 4 4 7 号 “ 蘇 南 鵝 肉 ” 在 字 体 、 形 状 上 均 不 相 同 。 玖 弟 卤 鹅 店 牌 匾 及 抖 音 平 台 名 称 字 体 上 的 “ 苏 ” “ 鹅 ” 字 均 是 简 体 字 , 与 本 案 注 册 商 标 上 的 “ 蘇 ” “ 鵝 ” 肉 眼 可 见 有 显 著 区 别 , 不 易 引 起 公 众 混 淆 。 2 0 2 2 年 度 浙 江 法 院 十 大 知 识 产 权 案 件 之 六 原 告 埃 · 雷 米 马 丹 公 司 ( E . R E M Y M A R T I N & C ° ) 与 被 告 山 东 玲 珑 酒 业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玲 珑 酒 业 公 司 ) 、 烟 台 圣 盟 菲 珑 商 贸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圣 盟 菲 珑 公 司 ) 、 孙 某 强 、 义 乌 市 幻 讯 电 子 商 务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幻 讯 公 司 ) 侵 害 商 标 权 纠 纷 一 案 , 本 院 于 2 0 2 1 年 1 1 月 1 5 日 立 案 后 , 被 告 玲 珑 酒 业 公 司 对 本 案 提 出 管 辖 权 异 议 , 本 院 于 2 0 2 1 年 1 2 月 2 9 日 裁 定 驳 回 其 管 辖 异 议 。 后 本 院 依 法 组 成 合 议 庭 于 2 0 2 2 年 8 月 2 2 日 公 开 开 庭 对 本 案 进 行 了 审 理 。 原 告 埃 · 雷 米 马 丹 公 司 的 委 托 诉 讼 代 理 人 吴 聪 美 、 姜 佳 航 , 被 告 玲 珑 酒 业 公 司 、 圣 盟 菲 珑 公 司 、 孙 某 强 的 共 同 委 托 诉 讼 代 理 人 孙 程 、 孙 云 志 , 被 告 幻 讯 公 司 的 委 托 诉 讼 代 理 人 胡 紫 旭 到 庭 参 加 诉 讼 。 本 案 现 已 审 理 终 结 。 2 0 2 2 年 江 苏 法 院 知 识 产 权 司 法 保 护 十 大 典 型 案 例 之 二 根 据 稳 健 股 份 公 司 提 交 的 可 信 时 间 戳 认 证 证 书 显 示 , 抖 音 号 “ 蓝 天 白 云 ” ( 简 介 : “ 航 伟 包 装 启 德 搬 运 致 电 : 1 8 9 * * * * * * 2 3 ) 、 抖 音 号 “ 航 伟 包 装 启 德 搬 运 吊 装 有 限 公 司 ” ( 简 介 : “ 1 5 2 * * * * * * 0 7 1 5 2 * * * * * * 9 2 ” ) , 在 发 布 的 多 个 口 罩 生 产 的 短 视 频 中 标 注 “ 苏 州 稳 健 医 疗 用 品 有 限 公 司 欢 迎 订 购 、 苏 州 稳 健 公 司 医 用 口 罩 欢 迎 订 购 ” 等 字 样 , 视 频 中 出 现 口 罩 生 产 流 水 线 , 口 罩 包 装 袋 上 标 有 “ 图 片 ” “ 苏 州 稳 健 医 疗 用 品 有 限 公 司 ” 字 样 , 口 罩 包 装 箱 上 标 注 “ 苏 州 稳 健 医 疗 用 品 有 限 公 司 ” 字 样 。 抖 音 定 位 显 示 地 址 为 航 伟 包 装 工 业 园 。 2 0 2 2 年 中 国 法 院 十 大 知 识 产 权 案 件 之 四 上 诉 人 温 江 五 阿 婆 青 花 椒 鱼 火 锅 店 ( 以 下 简 称 五 阿 婆 火 锅 店 ) 因 与 被 上 诉 人 上 海 万 翠 堂 餐 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万 翠 堂 公 司 ) 侵 害 商 标 权 纠 纷 一 案 , 不 服 四 川 省 成 都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 2 0 2 1 ) 川 0 1 民 初 8 3 6 7 号 民 事 判 决 , 向 本 院 提 起 上 诉 。 本 院 于 2 0 2 1 年 1 2 月 2 7 日 立 案 后 , 依 法 组 成 合 议 庭 , 并 于 2 0 2 2 年 1 月 1 3 日 公 开 开 庭 进 行 了 审 理 。 上 诉 人 五 阿 婆 火 锅 店 的 经 营 者 邹 利 勇 及 其 委 托 诉 讼 代 理 人 冯 建 坤 、 杨 雪 , 被 上 诉 人 万 翠 堂 公 司 的 委 托 诉 讼 代 理 人 宋 晓 阳 到 庭 参 加 诉 讼 。 本 案 现 已 审 理 终 结 。 新 疆 法 院 2 0 2 1 年 知 识 产 权 司 法 保 护 典 型 案 例 第 3 例 哥 伦 比 亚 运 动 服 装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哥 伦 比 亚 服 装 公 司 ) 在 第 2 5 类 “ 服 装 、 鞋 、 帽 ” 等 商 品 上 拥 有 专 属 注 册 商 标 。 经 调 查 发 现 霍 尔 果 斯 康 茂 国 际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康 茂 公 司 ) 未 经 哥 伦 比 亚 服 装 公 司 授 权 或 许 可 , 擅 自 在 运 动 裤 等 商 品 上 使 用 与 哥 伦 比 亚 服 装 公 司 注 册 商 标 相 同 或 相 似 的 标 识 。 霍 尔 果 斯 快 通 国 际 货 运 代 理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快 通 公 司 ) 协 助 申 请 出 口 侵 权 商 品 , 实 施 了 商 标 侵 权 行 为 , 其 侵 权 行 为 给 哥 伦 比 亚 服 装 公 司 造 成 重 大 损 失 , 故 诉 至 法 院 。 青 海 高 院 发 布 2 0 2 1 年 十 起 知 识 产 权 审 判 典 型 案 例 第 6 例 本 案 涉 及 原 告 老 百 姓 大 药 房 与 被 告 青 海 老 百 姓 大 药 房 公 司 之 间 的 商 标 侵 权 和 不 正 当 竞 争 纠 纷 。 原 告 拥 有 老 百 姓 商 标 并 被 认 定 为 驰 名 商 标 。 被 告 在 其 微 信 公 众 号 和 药 店 等 多 处 使 用 与 涉 案 注 册 商 标 相 同 的 文 字 和 图 片 , 容 易 导 致 公 众 产 生 混 淆 和 误 认 。 法 院 认 定 被 告 的 行 为 侵 犯 了 原 告 的 商 标 专 用 权 并 构 成 不 正 当 竞 争 。 判 决 要 求 被 告 立 即 停 止 侵 权 行 为 , 停 止 使 用 带 有 老 百 姓 文 字 的 企 业 名 称 , 并 赔 偿 原 告 经 济 损 失 及 维 权 费 用 共 计 8 0 0 0 元 。 此 案 对 于 教 育 引 导 医 药 经 营 者 遵 循 诚 实 信 用 原 则 , 维 护 市 场 竞 争 秩 序 具 有 重 要 意 义 , 并 提 示 市 场 主 体 在 选 择 企 业 字 号 时 应 避 免 使 用 知 名 企 业 字 号 、 驰 名 商 标 , 以 免 构 成 侵 权 行 为 。 东 莞 法 院 2 0 2 1 年 度 十 大 知 识 产 权 宣 传 案 例 — 第 4 例 曾 某 、 达 芬 公 司 、 美 奇 公 司 共 同 生 产 、 销 售 假 冒 罗 斯 公 司 注 册 商 标 “ R o t h y ’ s ” 的 女 鞋 , 被 原 东 莞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查 扣 , 后 经 法 院 审 判 , 认 定 曾 某 构 成 假 冒 注 册 商 标 罪 , 判 处 有 期 徒 刑 十 一 个 月 并 处 罚 金 3 0 0 0 0 元 。 罗 斯 公 司 在 刑 事 判 决 之 外 提 起 民 事 诉 讼 , 诉 请 曾 某 与 共 同 侵 权 人 达 芬 公 司 、 美 奇 公 司 就 商 标 侵 权 行 为 承 担 民 事 侵 权 责 任 。 2 0 2 1 年 度 深 圳 法 院 知 识 产 权 民 事 行 政 典 型 案 例 — 第 1 0 例 市 中 级 法 院 以 深 圳 市 M T G 公 司 为 原 告 , 祥 正 公 司 与 新 美 辰 公 司 为 被 告 展 开 审 理 。 原 告 指 控 两 被 告 侵 犯 其 外 观 设 计 专 利 权 , 并 要 求 被 告 提 供 涉 案 产 品 的 销 售 数 据 和 成 本 利 润 等 证 据 。 原 告 在 阿 里 巴 巴 及 淘 宝 等 平 台 投 诉 多 起 侵 权 行 为 , 但 被 告 通 过 删 除 相 关 链 接 再 次 上 架 销 售 。 庭 审 中 , 原 告 提 出 书 证 提 出 命 令 申 请 , 并 提 交 了 与 涉 案 产 品 相 关 的 购 买 记 录 和 聊 天 记 录 作 为 证 据 。 法 院 认 为 , 申 请 人 的 书 证 提 出 命 令 申 请 符 合 规 定 , 并 有 助 于 确 定 侵 权 获 利 和 赔 偿 金 额 , 因 此 责 令 被 告 提 交 涉 案 证 据 。 本 案 具 有 典 型 意 义 , 是 深 圳 法 院 在 知 识 产 权 领 域 推 进 知 识 产 权 保 护 改 革 试 点 的 重 要 案 例 , 展 现 了 中 国 知 识 产 权 司 法 保 护 的 良 好 形 象 。 青 岛 知 识 产 权 法 庭 2 0 2 1 年 知 识 产 权 司 法 保 护 十 个 典 型 案 件 1 原 告 凯 赛 公 司 系 “ 生 物 发 酵 法 生 产 长 碳 链 二 元 酸 的 精 制 工 艺 ” 发 明 专 利 权 人 , 原 告 凯 赛 金 乡 公 司 经 凯 赛 公 司 许 可 , 为 涉 案 专 利 的 普 通 被 许 可 人 。 原 告 认 为 三 被 告 行 为 侵 犯 了 涉 案 专 利 权 , 给 原 告 造 成 巨 大 经 济 损 失 , 请 求 判 令 停 止 侵 权 并 赔 偿 经 济 损 失 。 2 0 2 1 年 中 国 法 院 5 0 件 典 型 知 识 产 权 案 例 第 3 例 上 海 凯 赛 生 物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凯 赛 公 司 ) 是 涉 案 发 明 专 利 的 专 利 权 人 , 凯 赛 ( 金 乡 ) 生 物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凯 赛 金 乡 公 司 ) 为 涉 案 专 利 的 普 通 许 可 人 。 山 东 瀚 霖 生 物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瀚 霖 公 司 ) 的 生 产 项 目 使 用 了 与 涉 案 专 利 相 同 的 工 艺 , 瀚 霖 公 司 将 该 生 产 线 低 价 租 赁 给 莱 阳 市 恒 基 生 物 制 品 经 营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恒 基 公 司 ) , 恒 基 公 司 又 将 该 生 产 线 的 租 赁 和 管 理 权 转 移 给 了 山 东 归 源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归 源 公 司 ) , 由 其 负 责 生 产 侵 权 产 品 。 凯 赛 金 乡 公 司 认 为 恒 基 公 司 、 归 源 公 司 、 瀚 霖 公 司 共 同 构 成 对 凯 赛 公 司 涉 案 专 利 权 的 侵 害 , 诉 至 山 东 省 青 岛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 2 0 2 0 深 圳 知 识 产 权 法 庭 示 范 案 例 被 告 的 主 营 业 务 为 制 造 侵 权 产 品 , 法 院 通 过 审 查 被 诉 侵 权 产 品 销 售 页 面 显 示 的 产 品 销 量 及 其 增 长 情 况 推 定 被 告 的 侵 权 规 模 , 结 合 专 利 的 类 型 及 其 创 新 程 度 、 侵 权 行 为 的 性 质 以 及 原 告 的 维 权 合 理 开 支 等 因 素 酌 定 赔 偿 数 额 。 深 圳 某 科 技 公 司 与 深 圳 某 科 技 公 司 等 侵 害 实 用 新 型 专 利 权 纠 纷 案 上 诉 人 深 圳 市 租 电 智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租 电 公 司 ) 因 与 被 上 诉 人 深 圳 市 森 树 强 电 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森 树 强 公 司 ) 、 深 圳 市 优 电 物 联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优 电 公 司 ) 侵 害 实 用 新 型 专 利 权 纠 纷 一 案 , 不 服 广 东 省 深 圳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于 2 0 2 1 年 8 月 2 0 日 作 出 的 ( 2 0 2 1 ) 粤 0 3 民 初 3 7 2 号 民 事 判 决 , 向 本 院 提 起 上 诉 。 本 院 于 2 0 2 2 年 2 月 7 日 立 案 后 , 依 法 组 成 合 议 庭 , 分 别 于 2 0 2 2 年 4 月 1 2 日 、 6 月 1 7 日 、 6 月 2 0 日 询 问 当 事 人 , 租 电 公 司 的 委 托 诉 讼 代 理 人 黄 良 宝 , 森 树 强 公 司 、 优 电 公 司 的 共 同 委 托 诉 讼 代 理 人 赵 鹏 、 张 燕 凤 到 庭 参 加 询 问 。 丹 阳 市 某 电 子 设 备 有 限 公 司 、 上 海 某 科 技 公 司 侵 害 商 业 秘 密 纠 纷 案 原 告 丹 阳 市 桦 宏 电 子 设 备 有 限 公 司 与 被 告 上 海 蓝 佩 得 模 具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上 海 蓝 佩 得 公 司 ) 、 江 苏 蓝 佩 得 工 业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江 苏 蓝 佩 得 公 司 ) 、 丹 阳 市 昊 辉 电 子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昊 辉 公 司 ) 、 东 风 汽 车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东 风 公 司 ) 侵 害 商 业 秘 密 纠 纷 一 案 , 本 院 于 2 0 1 9 年 9 月 1 7 日 立 案 后 , 依 法 适 用 普 通 程 序 , 于 2 0 1 9 年 1 2 月 9 日 、 1 2 月 2 4 日 、 2 0 2 0 年 7 月 2 2 日 、 2 0 2 0 年 8 月 7 日 进 行 了 质 证 , 于 2 0 2 0 年 8 月 7 日 公 开 开 庭 进 行 了 审 理 。 原 告 丹 阳 市 桦 宏 电 子 设 备 有 限 公 司 的 委 托 诉 讼 代 理 人 闫 东 伟 , 被 告 上 海 蓝 佩 得 公 司 的 委 托 诉 讼 代 理 人 彭 进 峰 , 被 告 江 苏 蓝 佩 得 公 司 的 委 托 诉 讼 代 理 人 丁 芳 , 被 告 昊 辉 公 司 的 委 托 诉 讼 代 理 人 李 鸣 , 被 告 东 风 公 司 的 委 托 诉 讼 代 理 人 潘 志 成 到 庭 参 加 诉 讼 。 本 案 现 已 审 理 终 结 。 使 用 权 利 卫 士 对 商 业 秘 密 保 护 的 侵 害 商 业 秘 密 纠 纷 案 ( 6 1 3 4 号 ) 原 告 湖 州 织 里 木 棉 印 记 服 饰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木 棉 印 记 公 司 ) 与 被 告 湖 州 都 果 服 饰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都 果 公 司 ) 、 湖 州 龙 之 翔 服 饰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龙 之 翔 公 司 ) 、 湖 州 方 可 供 应 链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方 可 公 司 ) 侵 害 作 品 复 制 权 、 发 行 权 、 信 息 网 络 传 播 权 纠 纷 一 案 , 本 院 于 2 0 2 1 年 1 0 月 1 1 日 立 案 , 由 审 判 员 陈 洪 依 法 适 用 简 易 程 序 进 行 审 理 。 诉 讼 中 , 木 棉 印 记 公 司 申 请 追 加 湖 州 织 里 肯 尼 达 制 衣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肯 尼 达 公 司 ) 为 共 同 被 告 , 本 院 依 法 予 以 准 许 , 后 于 同 年 1 1 月 1 6 日 公 开 开 庭 进 行 了 审 理 。 原 告 木 棉 印 记 公 司 的 委 托 诉 讼 代 理 人 郑 金 晶 及 被 告 都 果 公 司 、 龙 之 翔 公 司 、 方 可 公 司 、 肯 尼 达 公 司 的 共 同 委 托 诉 讼 代 理 人 陈 杰 到 庭 参 加 诉 讼 。 本 案 现 已 审 理 终 结 。 使 用 电 子 证 据 平 台 对 网 页 取 证 的 侵 害 商 业 秘 密 纠 纷 案 ( 6 5 6 号 ) 上 诉 人 漯 河 市 益 生 园 生 物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益 生 园 生 物 公 司 ) 、 合 肥 长 江 批 发 市 场 金 的 食 品 商 行 ( 以 下 简 称 金 的 食 品 商 行 ) 因 与 被 上 诉 人 农 夫 山 泉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农 夫 山 泉 公 司 ) 不 正 当 竞 争 纠 纷 一 案 , 不 服 安 徽 省 合 肥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 2 0 1 8 ) 皖 0 1 民 初 1 5 1 9 号 民 事 判 决 , 向 本 院 提 起 上 诉 。 本 院 立 案 后 , 依 法 组 成 合 议 庭 进 行 了 审 理 。 本 案 现 已 审 理 终 结 。 芊 菊 ( 上 海 ) 健 身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与 李 甫 儿 侵 害 商 业 秘 密 纠 纷 案 原 告 芊 菊 ( 上 海 ) 健 身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诉 被 告 李 某 其 他 知 识 产 权 合 同 纠 纷 一 案 。 原 告 是 一 家 专 业 健 身 服 务 公 司 , 拥 有 B u n g e e W o r k o u t 健 身 品 牌 。 被 告 参 加 了 原 告 为 加 盟 者 开 设 的 培 训 课 程 并 签 署 了 保 密 协 议 , 约 定 被 告 只 能 在 原 告 允 许 的 教 学 环 境 下 使 用 保 密 内 容 。 然 而 , 被 告 在 课 程 结 束 后 不 久 即 大 肆 推 广 自 己 的 “ 魔 力 带 ” 课 程 , 其 中 的 动 作 多 来 自 于 原 告 培 训 的 保 密 内 容 。 原 告 认 为 被 告 违 反 了 保 密 协 议 , 并 要 求 被 告 停 止 违 约 行 为 、 支 付 违 约 金 和 赔 偿 合 理 费 用 。 法 院 经 审 理 认 定 被 告 确 实 违 反 了 保 密 协 议 , 应 承 担 相 应 的 责 任 。 最 终 法 院 判 决 被 告 停 止 使 用 涉 案 内 容 并 支 付 违 约 金 和 赔 偿 费 用 。 本 案 涉 及 的 证 据 有 涉 案 协 议 、 微 信 账 号 及 经 营 主 体 信 息 、 视 频 照 片 等 。 如 果 对 判 决 不 服 , 可 在 十 五 日 内 向 上 海 知 识 产 权 法 院 提 起 上 诉 。 佛 山 某 科 技 公 司 、 某 家 居 集 团 等 侵 害 商 标 权 纠 纷 民 事 判 决 书 上 诉 人 佛 山 卓 然 智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卓 然 公 司 ) 因 与 被 上 诉 人 欧 派 家 居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欧 派 公 司 ) 、 原 审 被 告 佛 山 市 影 山 红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影 山 红 公 司 ) 侵 害 商 标 权 纠 纷 一 案 , 不 服 广 州 知 识 产 权 法 院 ( 2 0 2 0 ) 粤 7 3 民 初 7 5 5 号 民 事 判 决 , 向 本 院 提 起 上 诉 。 本 院 于 2 0 2 1 年 1 1 月 1 9 日 立 案 受 理 后 , 依 法 组 成 合 议 庭 进 行 了 审 理 。 本 案 现 已 审 理 终 结 。 某 技 术 公 司 与 佛 山 某 科 技 公 司 、 佛 山 市 某 公 司 等 侵 害 商 标 权 纠 纷 原 告 未 来 穿 戴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诉 被 告 佛 山 市 凉 介 智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下 称 凉 介 科 技 公 司 ) 、 佛 山 市 凉 介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 下 称 凉 介 贸 易 公 司 ) 、 佛 山 市 良 介 智 能 制 造 有 限 公 司 ( 下 称 良 介 公 司 ) 、 王 磊 、 林 培 福 侵 害 商 标 权 及 不 正 当 竞 争 纠 纷 一 案 , 本 院 于 2 0 2 1 年 3 月 2 4 日 立 案 受 理 后 , 依 法 适 用 普 通 程 序 于 2 0 2 1 年 8 月 3 0 日 公 开 开 庭 进 行 了 审 理 。 原 告 的 委 托 诉 讼 代 理 人 董 雪 、 谢 肖 雄 及 五 被 告 的 共 同 委 托 诉 讼 代 理 人 谢 刘 勇 、 何 华 洪 到 庭 参 加 诉 讼 。 本 案 因 受 新 冠 肺 炎 疫 情 影 响 曾 延 期 开 庭 , 延 期 的 时 间 不 计 入 本 案 审 理 期 限 。 本 案 现 已 审 理 终 结 。 2 0 2 1 年 中 国 法 院 5 0 件 典 型 知 识 产 权 案 例 第 1 9 例 汉 华 易 美 ( 天 津 ) 图 像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汉 华 易 美 ) 是 G e t t y 公 司 在 国 内 的 受 托 方 , 负 责 其 在 国 内 的 维 权 等 。 汉 华 易 美 称 其 对 有 “ 视 觉 中 国 ” 水 印 图 片 持 有 著 作 权 , 其 发 现 河 南 草 庐 蜂 业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草 庐 公 司 ) 在 其 官 方 公 众 号 文 章 里 使 用 了 有 “ 视 觉 中 国 ” 水 印 的 四 张 图 片 , 汉 华 易 美 认 为 这 种 行 为 侵 犯 了 其 对 图 片 享 有 的 著 作 权 , 故 向 天 津 市 第 三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提 起 诉 讼 , 要 求 停 止 侵 权 、 赔 偿 损 失 等 。 2 0 2 2 年 江 苏 法 院 知 识 产 权 司 法 保 护 十 大 典 型 案 例 之 一 据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政 务 服 务 平 台 I C P / I P 地 址 域 名 信 息 备 案 管 理 系 统 显 示 , × × / 网 站 的 主 办 单 位 为 闪 速 推 公 司 。 联 合 信 任 时 间 戳 服 务 中 心 、 北 京 联 合 信 任 技 术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签 发 的 编 号 为 T S A 0 1 2 0 2 1 0 3 1 0 1 0 2 5 5 4 4 3 5 G 5 0 C Q o 可 信 时 间 戳 认 证 证 书 显 示 , h t t p : / / a d m i n . h i 1 2 3 . s h o p / 为 闪 速 推 公 司 的 后 台 管 理 系 统 。 北 京 知 识 产 权 法 院 涉 数 据 反 不 正 当 竞 争 十 大 典 型 案 例 之 十 原 告 北 京 链 家 房 地 产 经 纪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链 家 公 司 ) 、 原 告 天 津 小 屋 信 息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天 津 小 屋 公 司 ) 与 被 告 北 京 神 鹰 城 讯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北 京 神 鹰 公 司 ) 、 被 告 成 都 神 鹰 城 讯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成 都 神 鹰 公 司 ) 不 正 当 竞 争 纠 纷 一 案 , 本 院 受 理 后 , 依 法 适 用 普 通 程 序 , 公 开 开 庭 进 行 了 审 理 。 原 告 链 家 公 司 的 委 托 诉 讼 代 理 人 赵 克 峰 、 张 翰 雄 , 原 告 天 津 小 屋 公 司 的 委 托 诉 讼 代 理 人 董 雪 、 张 翰 雄 , 二 被 告 的 共 同 委 托 诉 讼 代 理 人 商 家 泉 、 袁 吉 到 庭 参 加 了 诉 讼 。 本 案 现 已 审 理 终 结 。 2 0 2 2 年 中 国 法 院 十 大 知 识 产 权 案 件 之 五 原 告 北 京 百 度 网 讯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百 度 公 司 ) 与 被 告 苏 州 闪 速 推 网 络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闪 速 推 公 司 ) 不 正 当 竞 争 纠 纷 一 案 , 本 案 于 2 0 2 1 年 7 月 1 9 日 立 案 后 , 依 法 适 用 普 通 程 序 , 于 2 0 2 1 年 9 月 1 3 日 、 1 2 月 1 日 、 1 2 月 9 日 、 2 0 2 2 年 1 月 1 9 日 四 次 进 行 听 证 , 于 2 0 2 2 年 1 月 1 9 日 公 开 开 庭 进 行 审 理 。 原 告 百 度 公 司 委 托 诉 讼 代 理 人 陈 明 涛 、 郭 洁 , 被 告 闪 速 推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袁 安 艮 及 委 托 诉 讼 代 理 人 施 春 兰 、 李 萍 到 庭 参 加 诉 讼 。 本 案 现 已 审 理 终 结 。 2 0 2 1 年 度 深 圳 法 院 知 识 产 权 民 事 行 政 典 型 案 例 — 第 4 例 腾 讯 系 统 公 司 、 腾 讯 科 技 公 司 ( 以 下 统 称 腾 讯 公 司 ) 是 企 鹅 号 一 站 式 内 容 创 作 平 台 的 经 营 者 , 该 平 台 上 创 作 者 创 作 的 内 容 通 过 腾 讯 公 司 运 营 的 看 点 快 报 、 腾 讯 新 闻 、 腾 讯 视 频 等 对 外 进 行 分 发 。 腾 讯 公 司 经 过 努 力 经 营 , 其 企 鹅 号 内 容 创 作 平 台 已 具 有 较 高 的 知 名 度 。 各 大 自 媒 体 平 台 服 务 协 议 的 知 识 产 权 政 策 均 为 : 保 护 原 创 、 抵 制 抄 袭 洗 稿 。 北 京 知 产 法 院 竞 争 垄 断 十 大 典 型 案 例 — 第 8 例 被 上 诉 人 某 网 络 技 术 公 司 系 新 浪 微 博 的 运 营 方 , 为 消 费 者 提 供 基 于 用 户 关 系 的 社 交 媒 体 平 台 。 上 诉 人 某 软 件 公 司 通 过 运 营 的 网 页 版 鹰 击 系 统 和 安 卓 手 机 端 鹰 击 应 用 为 其 用 户 提 供 微 博 数 据 服 务 , 具 体 包 括 获 取 、 存 储 、 展 示 和 分 析 微 博 平 台 数 据 , 并 形 成 数 据 分 析 报 告 。 被 上 诉 人 认 为 上 诉 人 擅 自 获 取 、 存 储 、 展 示 和 使 用 微 博 平 台 数 据 的 行 为 构 成 不 正 当 竞 争 , 故 诉 至 法 院 , 要 求 上 诉 人 立 即 停 止 涉 案 不 正 当 竞 争 行 为 , 消 除 影 响 并 赔 偿 经 济 损 失 。 使 用 电 子 证 据 平 台 对 录 屏 取 证 的 合 同 纠 纷 案 ( 8 6 号 ) 复 议 申 请 人 王 玉 辉 不 服 北 京 市 第 二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 以 下 简 称 北 京 二 中 院 ) 作 出 的 ( 2 0 2 2 ) 京 0 2 执 异 4 2 0 号 执 行 裁 定 , 向 本 院 申 请 复 议 。 本 院 受 理 后 , 依 法 组 成 合 议 庭 进 行 审 查 , 现 已 审 查 终 结 。 广 东 法 院 消 费 者 权 益 司 法 保 护 典 型 案 例 第 1 例 徐 某 下 载 某 手 机 游 戏 并 注 册 两 个 游 戏 账 户 , 在 游 戏 过 程 中 分 别 向 两 个 账 户 充 值 2 . 1 万 元 、 9 . 3 万 元 , 合 计 充 值 获 得 1 0 7 2 0 0 0 元 宝 及 1 2 4 0 5 0 0 0 元 宝 。 2 0 2 0 年 9 月 1 日 , 游 戏 运 营 方 某 网 络 科 技 公 司 发 布 公 告 称 将 于 6 0 天 后 关 闭 服 务 器 , 游 戏 角 色 等 数 据 全 部 清 空 , 并 提 出 补 偿 方 案 , 即 游 戏 关 闭 充 值 至 正 式 停 运 期 间 , 全 服 每 天 发 放 2 万 元 宝 补 偿 。 涉 案 游 戏 于 2 0 2 0 年 1 0 月 关 闭 服 务 器 , 徐 某 游 戏 账 号 A 剩 余 元 宝 1 6 8 1 2 6 0 7 个 , 账 号 B 剩 余 元 宝 2 6 0 2 7 9 9 个 。 徐 某 认 为 某 网 络 科 技 公 司 构 成 违 约 , 遂 诉 至 法 院 , 要 求 某 网 络 科 技 公 司 退 还 全 部 充 值 款 项 1 1 . 4 万 元 。 罗 延 广 与 孙 刚 民 间 借 贷 纠 纷 二 审 民 事 案 本 案 为 一 起 民 间 借 贷 纠 纷 案 件 。 罗 某 作 为 原 审 原 告 , 孙 某 则 为 原 审 被 告 。 本 案 中 , 罗 某 不 服 一 审 法 院 的 民 事 判 决 , 向 二 审 法 院 提 起 上 诉 。 一 审 法 院 认 定 事 实 错 误 , 支 持 了 孙 某 的 辩 解 意 见 , 驳 回 了 罗 某 的 诉 讼 请 求 。 然 而 , 在 二 审 期 间 , 罗 某 提 交 了 相 关 证 据 证 明 他 们 在 借 贷 宝 网 站 平 台 上 在 线 签 订 的 借 款 协 议 及 转 账 记 录 等 , 并 经 过 可 信 时 间 戳 验 证 。 二 审 法 院 经 调 查 后 认 为 , 该 借 款 协 议 是 双 方 真 实 意 思 表 示 , 合 法 有 效 , 并 符 合 合 同 法 规 定 。 因 此 , 二 审 法 院 支 持 了 罗 某 的 上 诉 请 求 , 并 要 求 孙 某 偿 还 本 金 及 利 息 。 最 终 裁 定 如 下 : 1 . 撤 销 一 审 判 决 ; 2 . 要 求 孙 某 偿 还 罗 某 本 金 6 6 0 0 元 及 利 息 ; 3 . 如 未 及 时 履 行 义 务 , 需 加 倍 支 付 迟 延 履 行 期 间 的 债 务 利 息 ; 4 . 案 件 受 理 费 由 孙 某 承 担 。 该 裁 判 文 书 经 过 可 信 时 间 戳 验 证 , 并 被 确 定 为 终 审 判 决 。 使 用 电 子 证 据 平 台 对 民 事 纠 纷 的 网 络 服 务 合 同 纠 纷 案 ( 3 1 0 6 号 ) 原 告 吴 某 与 被 告 北 京 爱 奇 艺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爱 奇 艺 公 司 ) 网 络 服 务 合 同 纠 纷 一 案 , 本 院 于 2 0 2 0 年 1 月 2 2 日 立 案 后 , 依 法 适 用 普 通 程 序 , 公 开 开 庭 进 行 了 审 理 。 原 告 吴 某 , 被 告 爱 奇 艺 公 司 的 委 托 诉 讼 代 理 人 吴 凡 、 高 敏 通 过 本 院 电 子 诉 讼 平 台 在 线 参 加 了 诉 讼 。 本 案 现 已 审 理 终 结 。 江 西 某 环 保 公 司 、 江 西 某 设 备 有 限 公 司 买 卖 合 同 纠 纷 二 审 民 事 案 上 诉 人 江 西 某 环 保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上 诉 公 司 ) 与 上 诉 人 江 西 某 设 备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上 诉 公 司 其 二 ) 买 卖 合 同 纠 纷 一 案 , 上 诉 人 上 诉 公 司 、 上 诉 公 司 其 二 均 不 服 南 昌 县 人 民 法 院 ( 2 0 2 0 ) 赣 0 1 2 1 民 初 1 2 2 6 号 民 事 判 决 , 向 本 院 提 起 上 诉 。 本 院 于 2 0 2 0 年 9 月 3 日 立 案 后 , 依 法 组 成 合 议 庭 , 公 开 开 庭 进 行 了 审 理 。 上 诉 公 司 委 托 诉 讼 代 理 人 黄 翔 , 上 诉 公 司 其 二 委 托 诉 讼 代 理 人 张 家 卿 、 李 静 之 到 庭 参 加 诉 讼 。 本 案 现 已 审 理 终 结 。 李 希 龙 与 保 定 万 信 环 境 治 理 有 限 公 司 不 当 得 利 纠 纷 二 审 民 事 案 本 案 为 李 希 龙 与 保 定 某 环 境 治 理 有 限 公 司 不 当 得 利 纠 纷 一 案 。 李 希 龙 不 满 一 审 判 决 , 上 诉 至 二 审 法 院 。 一 审 法 院 认 定 了 双 方 之 间 的 关 系 以 及 涉 及 的 款 项 往 来 情 况 , 判 决 李 希 龙 返 还 某 环 境 公 司 5 0 万 元 不 当 得 利 款 项 。 二 审 法 院 审 理 中 , 双 方 仍 对 款 项 用 途 存 在 争 议 , 并 提 供 了 相 应 证 据 支 持 各 自 主 张 。 经 审 查 现 有 证 据 , 二 审 法 院 认 为 李 希 龙 未 能 证 实 其 将 款 项 按 用 途 支 出 , 存 在 合 法 依 据 不 足 的 问 题 , 因 此 维 持 了 一 审 判 决 。 最 终 裁 定 驳 回 了 李 希 龙 的 上 诉 请 求 , 并 维 持 了 原 判 。 覃 剑 光 劳 动 争 议 民 事 二 审 民 事 案 上 诉 人 覃 剑 光 与 上 诉 人 广 州 建 众 企 业 管 理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建 众 公 司 ) 因 劳 动 争 议 一 案 , 不 服 广 东 省 广 州 市 海 珠 区 人 民 法 院 ( 2 0 2 1 ) 粤 0 1 0 5 民 初 2 0 4 0 6 号 、 2 0 4 1 4 号 民 事 判 决 , 向 本 院 提 起 上 诉 。 本 院 于 2 0 2 2 年 3 月 8 日 立 案 受 理 后 , 依 据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民 事 诉 讼 法 》 第 四 十 一 条 的 规 定 , 本 案 适 用 普 通 程 序 , 由 审 判 员 独 任 审 理 , 于 2 0 2 2 年 4 月 2 5 日 公 开 开 庭 审 理 了 本 案 。 上 诉 人 覃 剑 光 的 委 托 诉 讼 代 理 人 陈 色 伟 、 上 诉 人 建 众 公 司 的 委 托 诉 讼 代 理 人 陆 景 怡 到 庭 参 加 诉 讼 。 本 案 现 已 审 理 终 结 。 湖 北 房 车 宝 信 息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刘 应 兵 劳 动 争 议 民 事 二 审 民 事 判 决 书 上 诉 人 湖 北 房 车 宝 信 息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房 车 宝 公 司 ) 因 与 被 上 诉 人 刘 应 兵 劳 动 争 议 一 案 , 不 服 湖 北 省 武 汉 市 江 汉 区 人 民 法 院 ( 2 0 2 2 ) 鄂 0 1 0 3 民 初 5 3 6 2 号 民 事 判 决 , 向 本 院 提 起 上 诉 。 本 院 于 2 0 2 2 年 1 1 月 7 日 立 案 后 依 法 组 成 合 议 庭 对 本 案 进 行 了 审 理 。 本 案 现 已 审 理 终 结 。 广 州 市 市 政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 黄 晓 萍 劳 动 争 议 民 事 二 审 民 事 判 决 书 上 诉 人 广 州 市 市 政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市 政 公 司 ) 因 与 被 上 诉 人 黄 晓 萍 劳 动 争 议 一 案 , 不 服 广 东 省 广 州 市 越 秀 区 人 民 法 院 ( 2 0 2 2 ) 粤 0 1 0 4 民 初 1 1 3 3 3 号 民 事 判 决 , 向 本 院 提 起 上 诉 。 本 院 于 2 0 2 2 年 7 月 2 1 日 立 案 后 , 依 法 组 成 合 议 庭 进 行 审 理 。 上 诉 人 市 政 公 司 委 托 诉 讼 代 理 人 伦 国 辉 , 被 上 诉 人 黄 晓 萍 及 其 委 托 诉 讼 代 理 人 黄 翠 仪 、 郑 仲 康 到 庭 参 加 诉 讼 。 本 案 现 已 审 理 终 结 。 使 用 权 利 卫 士 对 微 信 聊 天 记 录 取 证 的 劳 动 争 议 纠 纷 案 ( 8 0 8 号 ) 上 诉 人 覃 爱 清 因 与 被 上 诉 人 佛 山 市 顺 德 区 东 龙 烤 鳗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东 龙 烤 鳗 公 司 ) 劳 动 合 同 纠 纷 一 案 , 不 服 广 东 省 佛 山 市 顺 德 区 人 民 法 院 ( 2 0 2 1 ) 粤 0 6 0 6 民 初 1 8 5 5 7 号 民 事 判 决 , 向 本 院 提 起 上 诉 。 本 院 受 理 后 , 依 法 组 成 合 议 庭 公 开 审 理 了 本 案 , 现 已 审 理 终 结 。 使 用 权 利 卫 士 对 A P P 内 容 取 证 的 劳 动 争 议 纠 纷 案 ( 1 1 1 4 3 号 ) 上 诉 人 蔡 秀 真 因 与 被 上 诉 人 华 纳 鸿 业 建 筑 设 计 咨 询 ( 北 京 )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华 纳 鸿 业 公 司 ) 劳 动 争 议 一 案 , 不 服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人 民 法 院 ( 2 0 2 1 ) 京 0 1 0 2 民 初 3 7 2 3 1 号 民 事 判 决 , 向 本 院 提 起 上 诉 。 本 院 于 2 0 2 2 年 9 月 2 6 日 立 案 后 , 依 法 组 成 合 议 庭 进 行 了 审 理 。 本 案 现 已 审 理 终 结 。 余 凌 燕 、 施 维 雅 ( 天 津 )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劳 动 争 议 民 事 二 审 民 事 判 决 书 上 诉 人 施 维 雅 ( 天 津 )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 施 维 雅 公 司 ” ) 因 与 被 上 诉 人 余 凌 燕 劳 动 争 议 一 案 , 不 服 福 建 省 福 州 市 鼓 楼 区 人 民 法 院 ( 2 0 2 1 ) 闽 0 1 0 2 民 初 1 1 8 0 1 号 民 事 判 决 , 向 本 院 提 起 上 诉 。 本 院 依 法 组 成 合 议 庭 进 行 了 审 理 。 本 案 现 已 审 理 终 结 。 使 用 电 子 证 据 平 台 对 网 页 取 证 的 行 政 裁 决 案 ( 1 1 3 4 6 号 ) 本 案 为 商 标 权 撤 销 复 审 行 政 纠 纷 案 件 。 原 告 陈 某 诉 被 告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 请 求 撤 销 被 诉 决 定 。 原 告 在 行 政 阶 段 提 交 了 商 标 使 用 授 权 书 及 相 关 证 据 , 证 明 在 指 定 期 间 内 真 实 使 用 了 诉 争 商 标 。 被 告 认 为 决 定 正 确 , 请 求 驳 回 原 告 的 诉 讼 请 求 。 第 三 人 白 某 陈 述 支 持 被 诉 决 定 。 经 审 理 查 明 , 原 告 提 交 的 部 分 证 据 能 够 证 明 其 在 指 定 期 间 内 真 实 有 效 地 使 用 了 诉 争 商 标 , 并 符 合 法 定 使 用 要 求 。 法 院 认 为 被 告 作 出 的 决 定 应 予 以 撤 销 , 并 要 求 被 告 重 新 作 出 决 定 。 同 时 原 告 需 要 承 担 案 件 受 理 费 用 。 如 不 服 本 判 决 , 各 方 当 事 人 可 以 向 上 级 法 院 提 起 上 诉 。 使 用 权 利 卫 士 对 微 信 聊 天 记 录 取 证 的 行 政 裁 决 案 ( 8 8 7 3 号 ) 本 案 为 商 标 权 撤 销 复 审 行 政 纠 纷 案 件 。 原 告 吕 某 诉 被 告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 请 求 撤 销 被 诉 决 定 。 原 告 提 交 了 各 种 证 据 , 包 括 商 标 使 用 授 权 书 、 公 证 书 、 网 页 截 图 等 , 证 明 在 指 定 期 间 内 对 诉 争 商 标 进 行 了 真 实 有 效 的 商 业 使 用 。 被 告 认 为 原 告 的 证 据 不 足 以 证 明 其 在 指 定 期 间 内 真 实 使 用 了 诉 争 商 标 。 第 三 人 云 南 某 茶 业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支 持 被 诉 决 定 。 经 审 理 查 明 , 原 告 的 部 分 证 据 符 合 法 定 使 用 要 求 , 能 够 证 明 其 在 指 定 期 间 内 真 实 有 效 地 使 用 了 诉 争 商 标 。 法 院 认 为 被 告 作 出 的 决 定 有 错 误 , 应 予 撤 销 , 并 要 求 被 告 重 新 作 出 决 定 。 同 时 , 法 院 认 为 原 告 需 要 承 担 案 件 受 理 费 用 。 如 不 服 本 判 决 , 各 方 当 事 人 可 以 向 上 级 法 院 提 起 上 诉 使 用 电 子 证 据 平 台 对 网 页 取 证 的 行 政 裁 决 案 ( 7 6 9 4 号 ) 再 审 申 请 人 北 京 派 德 铭 知 识 产 权 代 理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派 德 铭 公 司 ) 因 与 被 申 请 人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 北 京 法 索 科 技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法 索 公 司 ) 商 标 权 撤 销 复 审 行 政 纠 纷 一 案 , 不 服 北 京 市 高 级 人 民 法 院 ( 2 0 1 8 ) 京 行 终 5 5 3 5 号 行 政 判 决 , 向 本 院 申 请 再 审 。 本 院 依 法 组 成 合 议 庭 进 行 了 审 查 , 现 已 审 查 终 结 。 使 用 权 利 卫 士 对 邮 件 取 证 的 行 政 裁 决 案 ( 3 1 3 7 号 ) 再 审 申 请 人 东 莞 市 大 洋 化 工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大 洋 公 司 ) 因 与 被 申 请 人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 深 圳 市 惠 尔 特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惠 尔 特 公 司 ) 商 标 权 无 效 宣 告 请 求 行 政 纠 纷 一 案 , 不 服 北 京 市 高 级 人 民 法 院 ( 2 0 1 8 ) 京 行 终 2 9 7 8 号 行 政 判 决 , 向 本 院 申 请 再 审 。 本 院 依 法 组 成 合 议 庭 进 行 了 审 查 , 现 已 审 查 终 结 。 使 用 电 子 证 据 平 台 对 微 信 聊 天 记 录 取 证 的 行 政 裁 决 案 ( 4 7 0 号 ) 上 诉 人 惠 州 市 契 贝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简 称 契 贝 公 司 ) 因 商 标 权 撤 销 复 审 行 政 纠 纷 一 案 , 不 服 北 京 知 识 产 权 法 院 ( 2 0 2 0 ) 京 7 3 行 初 9 9 0 4 号 行 政 判 决 , 向 本 院 提 起 上 诉 。 本 院 于 2 0 2 1 年 1 月 2 5 日 受 理 本 案 后 , 依 法 组 成 合 议 庭 进 行 了 审 理 , 本 案 现 已 审 理 终 结 。 使 用 权 利 卫 士 对 A P P 内 容 取 证 的 行 政 裁 决 案 ( 6 2 4 5 号 ) 上 诉 人 佛 山 市 海 天 调 味 食 品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简 称 海 天 公 司 ) 因 商 标 权 撤 销 复 审 行 政 一 案 , 不 服 北 京 知 识 产 权 法 院 ( 2 0 2 0 ) 京 7 3 行 初 4 4 7 0 号 行 政 判 决 , 向 本 院 提 起 上 诉 。 本 院 于 2 0 2 0 年 1 1 月 4 日 受 理 本 案 后 , 依 法 组 成 合 议 庭 进 行 了 审 理 。 2 0 2 1 年 3 月 1 1 日 , 海 天 公 司 的 委 托 诉 讼 代 理 人 曾 赟 、 王 宇 , 江 西 青 龙 高 科 油 脂 有 限 公 司 ( 简 称 青 龙 公 司 ) 委 托 诉 讼 代 理 人 刘 波 ,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的 委 托 诉 讼 代 理 人 陈 思 到 本 院 接 受 了 询 问 。 本 案 现 已 审 理 终 结 。 可 信 时 间 戳 ® 微 课 堂 定 期 直 播 , 怎 样 用 好 可 信 时 间 戳 , 来 微 课 堂 找 答 案 中 国 软 件 企 业 知 识 产 权 保 护 大 讲 堂 第 一 讲 ® 电 商 购 物 侵 权 取 证 典 型 案 例 分 析 > 可 信 时 间 戳 ® 电 商 购 物 侵 权 取 证 典 型 案 例 分 析 3 1 5 公 益 讲 堂 : 网 络 交 易 中 消 费 者 如 何 有 效 维 权 ® 电 子 邮 件 认 证 平 台 服 务 介 绍 > 可 信 时 间 戳 ® 电 子 邮 件 认 证 平 台 服 务 介 绍 ® 在 企 业 数 字 资 产 保 护 中 的 应 用 > 可 信 时 间 戳 ® 在 企 业 数 字 资 产 保 护 中 的 应 用 ® 视 频 直 播 侵 权 取 证 质 证 要 点 及 使 用 技 巧 > 可 信 时 间 戳 ® 视 频 直 播 侵 权 取 证 质 证 要 点 及 使 用 技 巧 ® 取 证 存 证 技 能 进 阶 > 可 信 时 间 戳 ® 取 证 存 证 技 能 进 阶 ® 在 电 商 侵 权 取 证 中 的 应 用 技 巧 > 可 信 时 间 戳 ® 在 电 商 侵 权 取 证 中 的 应 用 技 巧 ® 微 信 A p p 常 见 取 证 场 景 操 作 讲 解 > 可 信 时 间 戳 ® 微 信 A p p 常 见 取 证 场 景 操 作 讲 解 ® 证 据 的 质 证 要 点 及 典 型 案 例 分 析 > 可 信 时 间 戳 ® 证 据 的 质 证 要 点 及 典 型 案 例 分 析 ® 常 见 问 题 解 答 > 可 信 时 间 戳 ® 常 见 问 题 解 答 可 信 时 间 戳 ® 行 业 解 决 方 案 已 服 务 超 过 1 0 0 个 行 业 , 你 要 的 方 案 就 在 这 里 律 师 取 证 知 识 产 权 金 融 保 险 文 化 传 媒 政 务 服 务 互 联 网 I T 查 看 更 多 法 律 行 业 律 师 、 司 法 人 员 在 取 证 时 候 , 可 信 时 间 戳 可 以 提 供 证 据 真 实 性 、 文 件 安 全 性 和 电 子 证 据 存 证 的 司 法 认 可 的 证 据 支 持 , 防 止 证 据 被 篡 改 和 虚 假 陈 述 , 确 保 证 据 文 件 的 完 整 性 和 不 可 抵 赖 性 , 提 高 案 件 处 理 效 率 及 司 法 公 信 力 。 相 关 产 品 : 权 利 卫 士 A p p 电 子 证 据 平 台 电 子 签 约 平 台 了 解 详 情 咨 询 客 服 知 识 产 权 保 护 电 子 邮 件 认 证 电 子 律 师 函 认 证 法 律 文 书 送 达 电 子 合 同 签 署 数 据 资 产 确 权 商 业 秘 密 保 护 诉 讼 证 据 管 理 知 识 产 权 代 理 公 司 可 信 时 间 戳 为 原 创 者 提 供 创 意 和 作 品 在 先 性 和 完 整 性 提 供 证 明 , 提 供 证 据 支 持 , 保 护 著 作 权 、 商 标 和 专 利 的 权 益 。 对 研 发 、 生 产 、 经 营 过 程 中 的 各 类 数 据 、 文 件 及 时 申 请 可 信 时 间 戳 的 安 全 、 保 密 、 快 捷 地 获 得 权 属 证 明 , 用 法 律 保 护 原 创 者 的 合 法 权 益 。 相 关 产 品 : 电 子 证 据 平 台 知 识 产 权 保 护 平 台 时 间 戳 公 共 服 务 了 解 详 情 咨 询 客 服 知 识 产 权 保 护 商 标 保 护 专 利 保 护 电 商 平 台 取 证 音 乐 平 台 取 证 音 视 频 侵 权 取 证 公 众 号 取 证 媒 体 平 台 取 证 金 融 保 险 确 保 交 易 数 据 的 不 可 篡 改 性 和 真 实 性 ; 提 供 电 子 合 同 的 安 全 验 证 和 完 整 性 保 护 ; 简 化 电 子 支 付 和 数 字 资 产 交 易 的 法 律 证 明 ; 支 持 金 融 合 规 和 监 管 要 求 的 满 足 ; 加 强 证 据 链 的 可 信 度 和 可 追 溯 性 ; 提 供 可 靠 的 时 间 戳 证 据 用 于 交 易 纠 纷 解 决 ; 加 强 金 融 信 息 安 全 与 防 护 。 相 关 产 品 : 知 识 产 权 保 护 平 台 电 子 签 约 平 台 电 子 邮 件 认 证 平 台 了 解 详 情 咨 询 客 服 电 子 合 同 签 署 数 字 资 产 确 权 风 险 管 理 取 证 交 易 记 录 认 证 电 子 账 单 认 证 电 子 保 单 认 证 金 融 贷 款 认 证 金 融 链 证 据 认 证 文 化 传 媒 在 文 化 传 媒 行 业 , 可 信 时 间 戳 扮 演 着 关 键 的 角 色 。 它 被 用 于 确 保 音 视 频 内 容 的 知 识 产 权 , 验 证 电 商 平 台 上 的 交 易 时 间 , 保 护 用 户 的 个 人 隐 私 数 据 , 记 录 音 视 频 侵 权 事 件 的 发 生 时 间 , 管 理 节 目 制 作 和 发 布 过 程 , 证 明 电 子 合 同 的 合 法 性 , 维 护 内 容 的 版 权 合 规 性 , 管 理 电 子 文 档 , 保 护 品 牌 和 域 名 的 权 益 , 以 及 处 理 法 律 诉 讼 中 的 证 据 。 可 信 时 间 戳 的 使 用 有 助 于 提 高 公 司 在 法 律 合 规 方 面 的 水 平 , 加 强 了 证 据 的 可 信 性 , 确 保 了 文 化 传 媒 业 务 的 声 誉 和 知 识 产 权 得 到 有 效 保 护 。 相 关 产 品 : 电 子 证 据 平 台 知 识 产 权 保 护 平 台 时 间 戳 公 共 服 务 了 解 详 情 咨 询 客 服 知 识 产 权 保 护 电 子 合 同 签 署 活 动 现 场 取 证 音 视 频 侵 权 取 证 商 业 秘 密 保 护 商 标 使 用 性 证 明 政 务 服 务 确 保 行 政 文 书 的 时 间 真 实 性 、 防 止 篡 改 和 抵 赖 ; 提 供 可 信 的 证 据 , 加 强 执 法 的 公 正 性 和 合 法 性 ; 记 录 执 法 活 动 的 时 间 轨 迹 , 确 保 合 规 性 和 透 明 度 ; 简 化 电 子 签 约 流 程 , 提 高 效 率 和 便 利 性 。 通 过 这 些 解 决 方 案 , 可 信 时 间 戳 服 务 为 行 政 执 法 提 供 了 强 大 的 支 持 , 促 进 了 执 法 的 规 范 化 、 公 正 化 和 高 效 化 。 相 关 产 品 : 权 利 卫 士 A p p 电 子 证 据 平 台 了 解 详 情 咨 询 客 服 行 政 执 法 取 证 电 子 合 同 签 署 政 府 公 文 确 权 电 商 平 台 取 证 外 卖 平 台 取 证 电 子 档 案 认 证 政 府 信 息 安 全 政 务 数 据 认 证 互 联 网 I T 在 互 联 网 I T 行 业 , 可 信 时 间 戳 可 应 用 于 多 个 领 域 。 它 用 于 确 保 代 码 的 知 识 产 权 , 验 证 电 子 合 同 签 署 的 时 间 , 保 护 用 户 隐 私 数 据 , 记 录 网 络 攻 击 的 发 生 时 间 , 管 理 软 件 开 发 过 程 , 证 明 电 子 邮 件 的 合 法 性 , 维 护 网 络 安 全 合 规 性 , 管 理 电 子 文 档 , 保 护 品 牌 和 域 名 , 以 及 处 理 法 律 证 据 。 有 助 于 提 高 公 司 的 法 律 合 规 性 , 增 强 了 证 据 的 可 信 性 , 确 保 业 务 的 声 誉 和 权 益 得 到 有 效 维 护 。 相 关 产 品 : 电 子 证 据 平 台 知 识 产 权 保 护 平 台 电 子 签 约 平 台 了 解 详 情 咨 询 客 服 侵 权 取 证 商 业 秘 密 保 护 知 识 产 权 保 护 软 件 代 码 确 权 电 子 合 同 签 署 用 户 隐 私 数 据 保 护 网 络 攻 击 取 证 系 统 日 志 认 证 权 利 卫 士 A p p 场 景 推 荐 聊 天 记 录 取 证 电 商 购 物 取 证 商 标 维 权 取 证 视 频 直 播 取 证 行 政 执 法 取 证 合 同 纠 纷 取 证 电 子 证 据 平 台 场 景 推 荐 音 视 频 侵 权 取 证 电 子 邮 件 取 证 电 商 购 物 取 证 办 公 软 件 取 证 劳 动 争 议 取 证 网 络 暴 力 取 证 知 识 产 权 保 护 平 台 场 景 推 荐 商 业 秘 密 保 护 原 创 证 明 软 件 代 码 确 权 商 标 保 护 数 据 资 产 确 权 法 律 文 件 认 证 电 子 邮 件 认 证 平 台 场 景 推 荐 电 子 律 师 函 认 证 法 律 文 书 送 达 行 政 回 函 认 证 借 贷 合 同 认 证 通 知 公 告 认 证 入 职 辞 退 认 证 公 司 新 闻 查 看 更 多 公 司 介 绍 联 合 信 任 新 年 贺 词 : 二 十 载 砥 砺 前 行 , 2 0 2 5 再 启 新 篇 2 0 2 5 0 1 0 1 2 0 2 5 , 联 合 信 任 成 立 2 0 周 年 了 ! 在 此 , 我 们 怀 着 感 恩 与 喜 悦 的 心 情 , 向 长 期 以 来 支 持 、 帮 助 过 联 合 信 任 的 各 界 人 士 表 示 衷 心 的 感 谢 , 并 向 大 家 致 以 最 诚 挚 的 新 年 祝 福 ! 联 合 信 任 喜 报 | “ 联 合 信 任 时 间 戳 证 书 签 署 系 统 ” 被 中 国 软 件 行 业 协 会 评 选 为 “ 2 0 2 4 年 度 优 秀 软 件 产 品 ” 2 0 2 4 1 2 3 0 喜 报 | 联 合 信 任 获 “ 2 0 2 4 年 度 中 国 版 权 保 护 力 企 业 ” 荣 誉 称 号 2 0 2 4 1 2 2 5 商 标 保 护 领 域 电 子 证 据 应 用 研 讨 会 成 功 举 办 , 可 信 时 间 戳 证 据 成 研 讨 会 焦 点 话 题 2 0 2 4 1 2 2 4 吉 林 大 学 法 学 院 教 授 谢 登 科 一 行 访 问 联 合 信 任 , 共 探 可 信 时 间 戳 应 用 创 新 与 发 展 2 0 2 4 1 2 0 1 深 圳 律 协 发 布 《 深 圳 市 律 师 协 会 律 师 办 理 互 联 网 平 台 商 标 维 权 业 务 操 作 指 引 》 ( 附 指 引 原 文 ) , 可 信 时 间 戳 助 力 律 师 证 据 保 全 2 0 2 4 1 1 2 1 猜 你 想 解 决 的 痛 点 典 型 解 决 方 案 可 信 时 间 戳 录 屏 取 证 ( 过 程 取 证 ) 操 作 指 引 可 信 时 间 戳 现 场 取 证 操 作 指 引 可 信 时 间 戳 电 子 证 据 平 台 网 页 取 证 操 作 指 引 微 信 聊 天 记 录 取 证 , 收 藏 这 篇 就 够 律 师 必 备 , 让 法 律 文 件 签 署 更 简 单 、 更 安 全 的 指 南 可 信 时 间 戳 知 识 产 权 保 护 平 台 为 庭 审 影 像 资 料 提 供 安 全 保 障 核 验 电 子 证 据 , 速 看 这 篇 电 商 购 物 侵 权 如 何 取 证 , 请 查 收 这 份 操 作 指 引 律 师 侵 权 取 证 教 程 , 码 住 这 篇 干 货 如 何 有 效 对 电 子 邮 件 进 行 取 证 , 牢 记 这 4 点 知 识 百 科 权 利 卫 士 应 用 程 序 验 真 操 作 指 引 权 利 卫 士 证 据 上 传 与 下 载 操 作 指 引 维 护 插 画 版 权 : 利 用 可 信 时 间 戳 实 现 制 作 者 权 益 的 保 护 电 子 证 据 平 台 录 屏 取 证 功 能 使 用 教 程 保 护 知 识 产 权 : 律 师 如 何 运 用 可 信 时 间 戳 电 子 邮 件 认 证 权 利 卫 士 已 开 启 存 储 权 限 , 使 用 时 仍 提 示 未 开 启 , 怎 么 办 ? 可 信 时 间 戳 的 证 据 法 院 认 可 吗 ? 权 利 卫 士 查 看 证 据 操 作 指 引 电 子 证 据 平 台 查 看 证 据 操 作 指 引 可 信 时 间 戳 提 供 哪 些 服 务 ? 司 法 案 例 最 高 院 2 0 2 0 年 互 联 网 十 大 典 型 案 例 ( 网 络 传 播 权 , 网 页 取 证 ) 湖 北 法 院 2 0 2 1 年 知 识 产 权 司 法 保 护 十 大 典 型 案 例 之 二 2 0 2 2 年 江 苏 法 院 知 识 产 权 司 法 保 护 十 大 典 型 案 例 之 一 2 0 2 2 年 度 广 东 法 院 知 识 产 权 司 法 保 护 十 大 案 件 之 十 广 东 法 院 消 费 者 权 益 司 法 保 护 典 型 案 例 第 1 例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发 布 电 影 知 识 产 权 保 护 典 型 案 例 之 六 ( 游 戏 画 面 著 作 权 ) 2 0 2 0 广 东 高 院 互 联 网 领 域 十 大 案 例 覃 剑 光 劳 动 争 议 民 事 二 审 民 事 案 2 0 2 2 年 中 国 法 院 十 大 知 识 产 权 案 件 之 五 广 州 市 市 政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 黄 晓 萍 劳 动 争 议 民 事 二 审 民 事 判 决 书 行 业 解 决 方 案 影 视 音 乐 的 公 众 号 取 证 解 决 方 案 金 融 保 险 的 数 字 资 产 确 权 解 决 方 案 知 识 产 权 代 理 公 司 的 电 商 平 台 取 证 解 决 方 案 法 律 行 业 的 数 据 资 产 确 权 解 决 方 案 文 化 传 媒 的 活 动 现 场 取 证 解 决 方 案 法 律 行 业 的 电 子 邮 件 认 证 解 决 方 案 金 融 保 险 的 风 险 管 理 取 证 解 决 方 案 知 识 产 权 代 理 公 司 的 专 利 保 护 解 决 方 案 金 融 保 险 的 电 子 合 同 签 署 解 决 方 案 法 律 行 业 的 诉 讼 证 据 管 理 解 决 方 案 更 多 问 题 或 需 求 , 请 拨 打 : 或 留 下 您 的 联 系 方 式 , 稍 后 我 们 将 联 系 您 留 言 典 型 用 户 北 京 市 朝 阳 区 酒 仙 桥 北 路 甲 1 0 号 电 子 城 I T 产 业 园 2 0 4 号 楼 2 层 关 于 我 们 时 间 戳 服 务 中 心 荣 誉 资 质 联 系 我 们 典 型 用 户 商 标 声 明 产 品 服 务 权 利 卫 士 电 子 证 据 平 台 知 识 产 权 电 子 签 约 邮 件 认 证 A I G C P A S 监 测 服 务 平 台 快 速 入 口 首 页 开 放 平 台 验 证 中 心 立 即 取 证 服 务 支 持 可 信 时 间 戳 证 书 样 例 相 关 下 载 帮 助 中 心 权 利 卫 士 A P P 微 信 公 众 号 客 服 微 信 付 费 课 程 友 情 链 接 精 选 服 务 最 新 知 识 北 斗 卫 星 导 航 北 大 法 宝 电 子 证 据 平 台 邮 件 认 证 平 台 监 测 服 务 平 台 软 著 保 护 平 台 媒 体 版 权 固 证 平 台 时 间 戳 验 证 平 台 联 合 信 任 时 间 戳 移 动 端 知 识 产 权 保 护 移 动 平 台 知 识 产 权 保 护 平 台 联 合 信 任 经 销 商 电 子 签 名 移 动 平 台 时 间 戳 平 台 登 录 中 心 电 子 证 据 平 台 邮 件 认 证 平 台 监 测 服 务 平 台 软 著 保 护 平 台 媒 体 版 权 固 证 平 台 时 间 戳 验 证 平 台 联 合 信 任 时 间 戳 移 动 端 知 识 产 权 保 护 移 动 平 台 知 识 产 权 保 护 平 台 联 合 信 任 经 销 商 电 子 签 名 移 动 平 台 时 间 戳 平 台 登 录 中 心 电 子 取 证 知 识 电 子 证 据 知 识 知 识 产 权 保 护 知 识 邮 件 认 证 知 识 电 子 合 同 认 证 知 识 侵 权 取 证 知 识 版 权 保 护 知 识 著 作 权 保 护 知 识 手 机 取 证 知 识 违 法 取 证 版 权 所 有 : 北 京 联 合 信 任 技 术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京 I C P 备 1 3 0 4 6 2 6 4 号 2 京 公 网 安 备 1 1 0 1 0 5 0 2 0 4 5 4 9 3 号 C o p y r i g h t 2 0 0 5 2 0 2 3 联 合 信 任 版 权 所 有 用 户 注 册 协 议 隐 私 协 议 A P P 下 载 扫 码 下 载 权 利 卫 士 A P P 电 话 客 服 微 信 客 服 扫 码 添 加 客 服 微 信 在 线 留 言 T o v i e w t h i s v i d e o p l e a s e e n a b l e J a v a S c r i p t , a n d c o n s i d e r u p g r a d i n g t o a w e b b r o w s e r t h a t s u p p o r t s H T M L 5 v i d e o 扫 码 下 载 扫 码 购 买 公 告 不 再 看 此 公 告 关 闭 在 线 留 言 需 求 描 述 0 / 2 0 0 简 单 描 述 您 的 需 求 手 机 号 请 输 入 您 的 手 机 号 取 消 提 交 微 信 在 线 客 服 提 交 接 入 申 请 申 请 目 的 知 识 产 权 邮 件 认 证 电 子 合 同 项 目 招 标 区 块 链 平 台 其 他 请 选 择 申 请 目 的 下 一 步 提 交 接 入 申 请 您 的 身 份 个 人 企 业 请 选 择 身 份 上 一 步 下 一 步 提 交 接 入 申 请 很 快 , 我 们 的 专 业 顾 问 会 与 您 联 系 企 业 请 输 入 企 业 名 称 姓 名 请 输 入 联 系 人 姓 名 手 机 号 请 输 入 联 系 人 手 机 号 请 进 行 滑 块 验 证 验 证 码 请 输 入 短 信 验 证 码 获 取 验 证 码 使 用 量 请 输 入 预 计 使 用 数 量 需 求 描 述 请 输 入 需 求 描 述 0 / 2 0 0 上 一 步 提 交
站点概括关于www.tsa.cn说明:
www.tsa.cn由网友主动性提交被微量导航网-网站收录-自动收录网址,全站导航网整理收录的,微量导航网-网站收录-自动收录网址,全站导航网仅提供www.tsa.cn的基础信息并免费向大众网友展示,www.tsa.cn的是IP地址:182.92.66.118 地址:北京市 阿里云 数据中心,www.tsa.cn的百度权重为0、百度手机权重为0、百度收录为7574条、360收录为0条、搜狗收录为0条、谷歌收录为0条、百度来访流量大约在-之间、百度手机端来访流量大约在-之间、www.tsa.cn的备案号是-、备案人叫-、被百度收录的关键词有0个、手机端关键词有0个、该站点迄今为止已经创建18年7月3日。
内容声明:1、本站收录的内容来源于大数据收集,版权归原网站所有!
2、本站收录的内容若侵害到您的利益,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处理!
3、本站不接受违规信息,如您发现违规内容,请联系我们进行清除处理!
4、本文地址:https://www.wl200.cn/links/9fd3f0acbb7e4403cb81.html,复制请保留版权链接!
评论频道是环球网的特色原创频道。环球网评论频道长期坚持“理性解读中国客观解读世界”的理念,逐渐形成了高端、权威、全面、争鸣等特点,严谨而不失活泼、犀利而不乏理性,在纷繁复杂的互联网上有效展示环球人的声音。
99医院大全为您提供全国各省市县区所有医院的详细信息包括医院的简介、联系方式、科室医生、专家出诊时间等信息,是您生活寻医问药的好帮手。
图文迷专注分享教师、公考、考研、财会、建筑、英语、计算机等职业资格考试信息和学习资料。
搜学搜课(www.soxsok.com)平台汇集了上万家优秀培训机构,是不错的代理招生机构,每天上万人从这里找到了适合自己的教育培训学校和培训课程,同时提供学校招生信息发布功能和网络招生技巧分享,本网站涵盖:电脑、英语、财会、技能、出国留学、管理、学历等数十万条最新培训班信息,有关于众多培训学校学费,地址,网站,电话,怎么样等相关信息。
苏州市越海拉伸机械有限公司,以生产液压双动力拉伸机械为主导,以设计制造拉伸模具为辅助。公司集研发、生产、销售、服务为一体,产品广泛应用于日用五金、家电、汽车部件、铝制品、搪瓷制品、不锈钢制品等金属薄板成型行业。公司创立于2001年,注册资金1000万元,现有员工200人,厂房面积12000平方米,拥有各种生产设备100余台。
晓川资源分享网|晓川娱乐网|92资源网|iOS证书定|制昆明欣麦多百货销售有限公司
晓川资源网_92资源网_晓川娱乐分享网_软件黑科技基地_天龙八部单机_精品游戏源码_线报网赚项目
Professional Bodyguards by Huanyu Brothers
Exploretop-notchbodyguardservicesfromHuanyuBrothers.Ensureyoursafetywithexpertsecuritysolutionsandprofessionalprotection.
槟城电子成立于1999年,专注于GDT/TSS/TVS/SCR/SPD/BMG/MOV/ESD/Zener/复合器件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是国内一流的防护器件厂商。产品远销海内外,广泛应用于通讯、安防、消费电子、工业电子,SPD、医疗电子、汽车电子、新能源等行业,是华为、中兴、诺基亚、联想、富士康、海康威视、松下、大华、迈瑞等国内外知名企业的首选供应商。
优茗网是一家跨境电商品牌出海互联网资讯平台,专注于为用户提供互联网资讯与跨境电商知识干货等。我们整合行业优质服务资源,如独立站建设、小程序开发,致力于个人和企业了解互联网发展。看资讯,上优茗。
最新资讯 2024-12-20 15:44:38
快科技12月26日消息,据报道,多款用于消防、救援等领域使用的集体亮相,标志着北京市低空安全园正式落户房山区,据介绍,云梯的高度以及高压水枪的射程通常不足50米,且作业面往往只能在失火建筑的一侧,因此高层建筑的火灾救援在全球范围内都属于消防难题,因此,亿航智能的消防版高层灭火无人机应运而生,目前,该款无人机已通过中国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
最新资讯 2024-12-26 21:00:47
快科技12月26日消息,近日在香港市场推出了右舵车型,标志着其全球化进程的进一步加速,此次新车发布共推出三款配置,800V超充版、620舒适版以及的士版,特别值得一提的是,800V超充车型拥有全球首创的100kW,4C直流放电技术,,实现对外直流放电持续功率达100kW以上,此外,该车还具备6.6kW外放交流电功能,使车辆能够更好地融...。
最新资讯 2024-12-26 21:00:53
快科技12月26日消息,据媒体报道,近日,还在过圣诞节的全球首富,周三在X平台上发布的两条推文,再度聚焦下降的严峻问题,马斯克在其中一则推文中写道,日本人口目前每年减少近100万,此外,他还引用了旗下AI模型GroK有关这一问题的问答,据GroK给出的具体数字是,去年了约86.1万,同一天,马斯克在另一则回复网友的推文中还写道大多数...。
最新资讯 2024-12-26 21:01:07
快科技12月26日消息,上突然出现动物,那么是该躲还是撞,据山西高速交警四支队,最新通报,12月15日16时许,在青兰高速,青兰方向,乡宁服务区附近,一辆小轿车因避让不及迎面撞上一条狗、一只羊,导致车辆受损,据了解,葛某驾驶车辆行驶至事发路段时,突然有一条狗、一只羊出现在路面,其被吓了一跳,立即紧握方向盘刹车,由于制动距离不够,还是撞...。
最新资讯 2024-12-26 21:01:37
快科技12月26日消息,今日,小米智能生态官微发文称,在中国最北、最低温度,30℃以下的漠河,2024米家空调冬测正全面展开,据悉,此次冬测将主要考察,、除霜性能、升温性能、温度稳定性、材料耐候性、可靠性六大项目,据了解,不仅汽车做冬测,全品类新品也同步在做,以超一线品牌标准打造严苛品质,全品类产品不仅在实验室中模拟严苛环境测试,同时...。
最新资讯 2024-12-26 21:01:53
快科技12月26日消息,据央视新闻报道,七天,本来是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的规则,但有人却恶意利用这一规则,给造成巨大损失,自己则牟利百万元,报道称,胡某在电商平台利用亲友身份信息注册大量账号,用于作案以规避平台预警,他先在电商平台大肆下单高价商品,如硬盘、显卡、奢侈品等,收到后扣下商品,用不值钱的物品包装后寄回申请退款,再将扣下...。
最新资讯 2024-12-26 21:02:10
快科技12月26日消息,近日,360集团创始人周鸿祎通过其个人社交账号发布了一条以2025年赚钱7大风口,为主题的视频,在视频中,他指出,2025年7大赚钱风口分别是、、绿色有机食品、出海业务、懒人经济、自媒体以及大模型为代表的技术红利,他在提及排名的单身经济时指出,目前中国单身人口已经超过了2.4亿,但是现在很多年轻人已经不把婚姻当...。
最新资讯 2024-12-26 21:02:59
首页>,传媒>,关键词>,微信小店最新资讯>,成都汇阳投资关于微信小店开启,送礼,功能微信电商有望迎爆发,上线,送礼,功能,有望为微信电商纳入新流量端口,12月18日,微信团队公告称,微信小店开启,送礼物,功能的灰度测试,除珠宝、教育培训两大类目外,其他类目微信小店、原价不超过1万元的商品将默认支持,送礼物,功能,基本...。
电商知识 2024-12-27 12:59:40
快科技12月26日消息,日前,有多位员工在网上晒出收到京东集团创始人赠送的巧克力,刘强东表示,2024迈向尾声,感谢兄弟们一年的拼搏,我委托了总裁办在今天送来一份小礼物,据了解,刘强东在京东年货节首日,个人出资购买了8万盒巧克力,作为新年冬日惊喜,赠送给北京、宿迁、成都、武汉、大同等地的京东员工,有媒体报道称这批巧克力是刘强东亲自下...。
电商知识 2024-12-27 13:00:21
如何入驻天猫专卖店,六大基本要求解析简介随着电子商务行业的蓬勃发展,越来越多的品牌和商家选择通过天猫平台开设专卖店,天猫专卖店作为天猫平台的正规商户,享有更高的信誉和公信力,并可获得平台提供的丰富的营销工具和活动支持,想要入驻天猫专卖店,需要满足特定的要求,本文将详细解析入驻天猫专卖店的六大基本要求,1.品牌拥有合法授权天猫专卖店只能...。
电商知识 2024-12-28 18:06:38
前言随着消费者对生活品质要求的不断提升,生鲜类商品的市场需求逐年上升,尤其是随着电商平台的兴起,线上生鲜购物市场前景广阔,为了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天猫作为中国最大的综合电商平台之一,吸引了大量商家入驻开设生鲜类商品店铺,天猫生鲜类商品入驻条件天猫平台对生鲜类商品商家的入驻要求相对严格,主要原因在于生鲜商品具有保质期短、易腐烂变质的特点,...。
电商知识 2024-12-28 18:13:16
引言隨著網際網路的普及和電商產業的飛速發展,越來越多藝術創作者開始思考,能否透過電商平台將自己的作品推向更廣闊的市場,尤其是天貓這樣的知名平台,不僅為消費者提供了便利的購物體驗,還為商家創造了豐厚的利潤,手工繪畫作為一種獨具特色的藝術形式,能否在天貓平台上找到一片屬於自己的天地呢,手工繪畫的市場潛力手工繪畫作為一種具有高度個人特色和創...。
电商知识 2024-12-28 18:16:38
随着电商行业的迅速发展,越来越多的手机品牌商家希望借助天猫这一平台拓展自己的市场份额,天猫作为国内最大的B2C电商平台之一,汇聚了大量优质消费者,是品牌提升曝光度和销量的理想选择,但是,天猫对于商家的入驻要求非常严格,尤其是在手机类目这一竞争激烈的市场上,商家需要了解并符合一系列具体的资质和条件,1.商家资质要求品牌授权,手机类目中的...。
电商知识 2024-12-28 18:18:24
四冠淘宝店铺是指在淘宝平台上拥有四项认证或四个皇冠等级的店铺,皇冠是淘宝根据店铺的经营情况、销售业绩以及客户评价等指标评定的等级,通常,店铺拥有的皇冠数量越多,意味着店铺的经营状况越好,店铺的信誉和吸引力也越强,1.店铺等级对价格的影响四冠淘宝店铺通常意味着店铺在一定时间内具备了稳定的业绩,能够满足淘宝平台对于优质店铺的要求,这类店铺...。
电商知识 2024-12-28 18:20:06
一、淘特企业店铺入驻要求企业资质要求合法企业营业执照合法注册公司符合淘宝平台规定的行业类别经营品牌商品需提供相关品牌授权证明店铺经营范围与商品要求商品类别符合平台要求清晰、规范的商品目录和说明优先考虑价格合理、性价比高的商品特殊商品需提供相关行业认证和质量检验证书ul>,访问淘特官方入驻页面提供企业名称、营业执照号码、法人信息等资...。
电商知识 2024-12-28 18:27:06
天猫R标入驻指南,要求、费用和成功策略前言随着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天猫已成为众多品牌开展业务的首选平台,作为国内最大的B2C平台,天猫不仅是消费者的首选购物网站,也是商家提升品牌价值和销售额的关键舞台,想要在天猫上开展业务的商家,了解R标入驻条件和细节至关重要,一、天猫R标入驻条件商标要求商家必须拥有一个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有效商标,并符...。
电商知识 2024-12-28 18:28:47
天猫超市新疆入驻后的优惠政策天猫超市在新疆的入驻,不仅为当地消费者带来了更多的商品选择,还推出了多种吸引人的优惠活动,天猫超市通过针对性的优惠政策,帮助新疆消费者享受到更多实惠,提升了购物体验,新用户专享优惠,首次在天猫超市购物的新用户,可享受专属优惠券,包括满减券、折扣券等,限时促销活动,天猫超市会定期推出限时促销活动,针对新疆地区...。
电商知识 2024-12-28 18:32:10
天猫店铺入驻指南,轻松申请,快速开店天猫入驻流程近年来,随着电商行业的蓬勃发展,入驻天猫平台已成为众多创业者和商家的热门选择,作为国内领先的B2C电商平台,天猫拥有庞大的用户基础和高效的销售体系,为商家提供广阔的市场和精准的流量,虽然天猫入驻流程看似复杂,但掌握以下步骤即可轻松申请,一、准备资质和材料天猫平台对入驻商家有一定资质要求,...。
电商知识 2024-12-30 15:50:09